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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里一个叫程彻的选手正在卖力唱跳着,陆孝严认得他就是那天盛旷带过去的小子,听介绍他在国外长大,人很开朗阳光,皮肤黝黑肌肉强壮,走的是动感活力路线,和其他人一比确实有几分冠军相。
欣赏归欣赏,凌希那副看得挪不开眼的架势陆孝严可受不了,他很不悦地用手指敲了敲碟子边缘:“嘿!嘿嘿!”
凌希循声望过去,小小地惊讶了一下:“咦,有虾。”
陆孝严没好气地“啧”了他一声:“不是有虾,是你眼瞎。”
欢乐围观的林广乐隐约闻到些许酸味,在一旁起哄唱道:“你是我的眼,带我领略四季的变换……”
谁知刚唱了一句,就被凌希不满地打断了:“乐哥,你跑调了!”
陆孝严也趁势补刀:“对,还抢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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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完饭,林广乐死皮赖脸非要陆孝严留下自己过夜。他总嫌家里满屋子女人又烦又唠叨,从小就喜欢跟着几个朋友这里蹭一晚、那里混一宿,这段时间因为aggie去了美国,林广乐已经在戴志友家赖了大半个月,要不是蔡史墨跟家人一去住,而且家庭氛围又比较严肃,林广乐早就提着行李转战蔡家了。
陆孝严一口回绝了林广乐的请求:“滚回你自己家去。”
林广乐有得是办法,转身拉住凌希问道:“凌希弟弟,让我去你家睡一晚行不行?”
凌希爽快点头:“可以,不过我的床很小,你要不嫌挤的话……”
“行了!”陆孝严把林广乐扯了回来,“今晚你睡客房,但是不准在房间里抽烟,不准吃东西!”
林广乐奸计得逞,像个主人一样拉着凌希大摇大摆跑去了书房,从架子上抽了照相簿出来给他:“来来来,给你见识下我们兄弟的友情岁月!”简直比陆孝严本人还要热情。
凌希捧着照相簿左右看看,见鱼缸前头放着张宽大的白色沙发,就很自然地走过去坐了上去,沙发很舒服,靠背和扶手都够高,窝在里头有种莫名的安全感。
据林广乐炫耀说,他曾迷过一段时间的摄影,这些照片大多出自他的手笔,所以画面基本以其他三个人为主,他自己很少出镜。看起来那些照片的光影和构图都把握得不错,也很清楚地记录了几个人从学生时代一路走来的点点滴滴。难得有一张四人聚齐的,凌希留神多看了两眼,照片是背着露营装备在山里拍的,照片底部贴着张便签,有陆孝严手写的日期和备注:二零零四年秋,阿乐生日。
字写得大气舒展,横竖撇奈都很流畅,其中“乐”字似乎简化了几笔,和平常的写法不太一样,应该是练习过书法留下的习惯。看着看着,凌希微微皱起了眉头,那几个字总觉得很眼熟……没错!不久之前他刚刚见过,还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趁着没人注意,凌希悄悄将便签纸抽出来塞进了口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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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途中,凌希忽然没头没脑问送他回家的陆孝严:“孝严哥,你知道五月五号是什么日子吗?”
陆孝严一愣,满脸不解:“啊?五月五号?什么日子?”
五月五号是凌希的生日,陆孝严无论如何不会忘记。上辈子他就是在这一天与凌希重逢,带着凌希踏上逃亡之路,最后他们两个都没能看到第二天早上太阳升起。
街道两旁的霓虹灯影闪闪烁烁,晃得凌希半边脸忽明忽暗,看不清神情,陆孝严有些心虚地追问了一句:“干嘛问起这个?”
“没什么,随便问问。”凌希脸上有种说不清是羞涩还是失落的神情一晃而过,他打开音响选了一首自己喜欢的歌,“算了,还是听歌吧。”
陆孝严一路听着歌把凌希送回了家,又在楼下等到凌希房间的灯光亮起才驾车离开。途中遇到塞车,前方发生交通事故路被堵死了,车子歪歪斜斜排起了长龙,进也进不去,退又退不出,只能耐心等着。反正不赶时间,陆孝严打开车窗,胳膊肘架在外头点起一根烟慢慢抽着。
街对面就是他曾经驻足留意过的那间琴行,橱窗里灯光柔和明亮,一大堆叫得出名字、叫不出名字的乐器安安静静躺在陈列架上,当中也包括了那把带有凌希气息的吉他。想到不久之后凌希就能得到和冯安导演合作的机会,陆孝严也替凌希高兴,左右被困着,他干脆下车走进了那家店,四处打量着,准备看什么顺眼就买下来送给凌希,作为祝贺凌希能如愿以偿的礼物。
转来转去,最吸引他的还是那把吉他,说不上什么原因,就是觉得很熟悉。他这头刚走过去拿起吉他,还没等表现出有兴趣的样子,老板已经周到靠上前帮他讲解了起来:“先生您好,这把是英国产的劳登,完全手工制造,背侧板都是巴斯通胡桃木材质,绝对的好东西,虽然是二手的,但保养很精心,音质、手感都跟新的没两样,您要喜欢的话,价格可以商量……”
“二手的?”陆孝严有些意外。他想把吉他放回原处,却偶然发现在底部角落位置有一小块奇怪的印记,差不多拇指肚大小,仔细辨认的话颜色似乎比周围稍浅了一些,用手去摸还有不算太明显的粘滞感,倒像是曾经贴过贴纸留下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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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凌希也费力从柜子里拎出了他那只不离身的大号帆布旅行包,并从一堆乱七八糟的物件里迅速翻找出了生日当天收到的匿名贺卡。
他将从陆孝严照相簿里偷偷带回的便签和卡片叠放在一起,对着台灯的光源举了起来,通过透射,两张纸上的字都清晰显露了出来,他很仔细地逐个比对着,生,日,乐……正如他所预想的那样,笔迹一模一样,三个字完全重合在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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