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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思绪飞回到了六年前。
那时候我还只有13岁,正在读初一,成绩不好,没有什么朋友,在班上沉默寡言,独来独往,经常沉浸在自己的幻想世界里。
而易溪箐则不一样,她一直是班上最受欢迎的女生,我还记得初中次开学的时候,她穿着一条白色的裙子和齐膝的棉袜出现在我面前,那时候我还不懂得『绝对领域』这个词,只觉得她露出的那一截大腿肌肤好雪白,晃的我眼睛都要睁不开了。
那时候的她就已经有着很长的头发,长得很漂亮,在我们那个小镇中学就像公主一样,那时候的我正是情窦初开的年纪,默默无闻,只觉得每天只要看到易溪箐就会很开心。
在做课间操的时候,她就站在我前面不远,阳光照在她那棉质的裙摆上,一切都是仿佛是透明的,下课后,她倚在窗户边上看书的时候,目光恬静的几乎要让人沉醉进去,她和朋友聊天的时候,嘴角笑起来就像天边的月牙儿。
对那时候的我来说,还不懂的什么叫做喜欢,还不知道什么叫做婚姻,什么叫做厮守,我只觉得,人生最大的幸福,莫过于能永远的这么偷看着易溪箐,看着她嘴角弯成月牙的笑容,看着她奔跑时候纤细的小腿,看着风吹起她的头发时,飘散在空中就像舞动的柳絮。
直到很多年后,我遇到赵清诗之前,易溪箐都曾经占满着我的心房。
在那个秋日的午后,我是值日生,所以要留下来打扫卫生。
而易溪箐她喜欢写作,经常在课后留下来练习写作,她还组建了一个文学社团,都是班上几个喜欢写作的女生,她们经常在一起讨论一些流行作家的伤感文学。
而那天,教室里正好只有我和易溪箐两个人。
就是那一天,夕阳照进教室,把课桌都拉出了长长的影子,教室里面安安静静,只有我手里的扫帚拂过地面的簌簌声,我只希望地面永远不要扫干净,时间可以一直这么的静静的流淌。
直到今天我还可以清晰的回忆那一天我的心情,甜蜜,慌乱,紧张,兴奋,各种杂草在我的心里疯狂的生长,我低着头,紧紧的拽着扫帚,就像拽着一根疯狂生长的蔓藤。
突然易溪箐走向了我。
对,我还记得,那天她也是穿着一件连衣裙。
他妈的,就和她今天她出来卖的这件连衣裙一模一样,真是操他妈的,为什么她今天要穿着这件连衣裙出来卖。
那天她走向我,开口问我:“陈晓,你要不要加入我们文学社?”
她为什么要邀请我参加她的文学社?她从来没邀请过男生参她的文学社的,我的记忆开始混乱。
对了,当时她说因为我有一篇作文写的好,她特别喜欢,还被老师当众当作范文念了,所以才邀请我参加她的文学社。
我那时候成绩很糟糕,只有作文还写的不错,那篇作文是写春天的,语文老师也是个傻逼,为什么要在秋天的时候要我们写春天,当时我那篇作文写了什么去了?
想不起来了,我在只记得有一句:所有花草树木的都在飞快的生长,鸟儿在树尖欢快的歌唱。
就是这句,都是我编的,明明那季节,所有花草树木都枯萎了,外面连知了的叫声都没有了,哪里还有鸟的叫声,都他妈是我编的,偏偏那个傻逼语文老师还要说我写的好,还要他妈的当着全班的面念出来。
我的思绪回到现实,我突然觉得脑袋很痛,我有种要毁灭世界的冲动,我看着面前的酒杯,里面倒着嫣红的液体,就像是新鲜的血液,不不,这些本来就是血液,散发着让我觉得恶心的气味,这一切纸醉金迷,连女人的初夜都是可以买卖的。
我多么希望我手里有把枪,要我要朝着刁驷,鲁三毛,刘少,王鸿熙,这个房间所有的男人扫射,我要把他们全部扫成马蜂窝。
他们那淫邪的眼光都在看着易溪箐,就好像易溪箐已经脱光站在他们面前一样,王鸿熙在一边得意的笑着,他的笑声就像一头在拱地的牛在哼哼那么讨厌,那个妈妈桑还在那叽叽喳喳的奉承,就像有一百只麻雀在我耳边吵闹。
不是一百只麻雀,是一万只麻雀在我耳边吵闹,吵的我神经都要不正常了,最好让我一刀把他们全部捅死,这样世界就可以安静下来了。
我是多么的希望周围可以安静下来,就像那天的午后那么安静。
那天的午后是那么的让我觉得安静,尤其是易溪箐说出邀请我参加文学社后,那一瞬间的安静真是叫此刻的我怀念啊。
我能清晰的听到我的心跳,还有血液在血脉下流动的声音。
那一瞬间的仿佛过了好久,久的让我忘记了时间本身的流逝,我感觉自己回到了春天,所有花草树木都在疯狂的生长,鸟儿回到树枝上歌唱了。
我站在一块草坪里,一旁是流淌着的小溪,水清的能看到溪底,就像易溪箐的名字一样。
我答应易溪箐参加文学后呢,那一天还发生了什么,我的脑袋实在太痛了,疼得我连记忆都有些混乱了。
哦,对了,那天我们一起走出的学校,那时候宽敞的校园里面只有我们俩了,我们肩并着肩,我的心就像有一百头小鹿在乱蹦。
我和她的家不在同一个方向,我和她出了校门就应该分别的,那天我们究竟有没有分别,我们是继续相伴着走下去,还是就在校门口挥手作别了。
我的记忆呢,不对,不对,不对,那天究竟发生了什么,我感觉我的记忆像是被尘封了。
易溪箐呢?她呢?然后呢?为什么我关于她的一切的记忆都到校门口就结束了。
而她再次出现在我面前,却是一个低贱的货物一般,被一群猪一样的男人竞相叫价。
我头痛欲裂,只希望世界就此毁灭。
“两百万。”
我的声音再次震惊了全场,一瞬间包房内居然鸦雀无声。
花两百万买一个女人的初夜,就算他们都是见惯了各种烧钱的公子哥,可是这种浪费法还是次见。
当然有时候把一个货物的价格炒的远超它原本的价格,这种情况也经常发生,但那往往并不是为了货物本身,而是双方斗上劲,为了面子,为了意气之争,都不肯退步。
但此时的局面明显不是,刁驷是王公子的小弟,而我是刁驷带来的,按理论来说,我和王公子应该是一个阵营的,我不应该开罪他,尤其是王公子刚才还用威胁的眼神扫视了一周,已经提前告诉所有人,他今天志在必得。
王公子气的一拍桌子说道:“好,算你有种,”说完王公子就摔门而出,剩下几个公子哥也赶紧跟着走了,只剩下刁驷,刁驷其实也想跟着出去,可我是他带进来的,这件事情闹大了,他在王公子那边不好交差。
刁驷看着我,他觉得很不爽,他作威作福多少年了,眼前这个比自己小几岁的少年,要不是看中我是白毛的室友,在报复白毛和上官宇的时候,可以借做一颗棋子用,他哪里会和我称兄道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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