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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第12页)

女孩高挑的身影时隐时现,留给路明非一个洁白的背影,她的长颈如此优美,沐水修羽的天鹅也无法相比。

路明非静心聆听,在撕裂的电音、吵闹的交谈和液体于酒杯里随冰块碰撞着流动的水声里,锁定那双高跟鞋,笃——笃——笃,天鹅跃着轻柔的脚尖点在湖面上,涟漪荡开一朵又一朵花。

路明非听见她轻声哼唱熟悉的旋律,女孩在唱:

“正当梨花开遍了天涯,河上飘着柔曼的轻纱。”

苏联经典民谣《喀秋莎》,作于二战期间,那个战火与血的年代,无数年轻人唱着这首歌踏上卫国战场,踏上去向斯大林格勒的不归路。

他们把生命,信念和对喀秋莎姑娘的憧憬永远留在了那里,再也没有活着回来。

而今时过境迁,抛开苏维埃的政治印象,它仍是文艺史上当之无愧的经典,望而止仰的高山。

对路明非而言,《喀秋莎》是他唯二的艺术启蒙,儿时,零妈妈经常在古典留声机里放这首歌,一步之遥的落地窗外,便是红场和莫斯科笼罩在雪雾下,路上行人寥寥匆匆,万物昏沉仿佛世界的尽头。

明明是那么令人窒息,压迫又压抑的严冬,却在喀秋莎姑娘激扬的歌声里,忽然就不冷了。

于是耳熏目染下,《喀秋莎》便成了他记住的第一首歌,倒唱如流。

鬼使神差地,路明非也想唱。

于是他随之唱:

“……喀秋莎站在俊俏的岸上,歌声好像明媚的春光。”

路明非的和声打碎了那女孩脚下的涟漪,无可挑剔的男音在空中翻飞,与悦耳的女声擦肩而过,精准地往返每一个音节。

女孩回头,冰蓝的眸子摄人心魄,大概惊讶于这位富家公子能有如此艺术造诣,但她没有停下舞步,继续边行边唱:

“姑娘唱着美妙的歌曲,她在歌唱草原的雄鹰。”

天很蓝,湖面倒映白烨树,春光明媚。

名为喀秋莎的姑娘站在岸上,遥望着心上人远去的方向,她仍然日复一日地写信,想让北风带到他的手上,却不知道他是否可以收到。

日出日落,白烨林下,只剩天鹅在湖中央嬉闹。

路明非穿行于人群,渐渐放慢脚步,不知为何,他忽然觉得很悲伤,他以前一直觉得这是首较为欢快的曲子,在写战争下的美好爱情,旋律简捷,明快,流畅,但……《喀秋莎》的基调,应该还是带着悲伤吧?

他停下脚步,俄语的每个发音都信手拈来:

“她在歌唱心爱的人儿,她还藏着爱人的书信。”

女孩也停在大厅中央,停在那幅雷诺阿的《秋千》下,画中,秋千荡出最高的弧,女士的裙摆飞扬如花。

这次她唱响最高音,盖过游艇内游艇外一切吵闹,所有人都听得到:

“啊这歌声姑娘的歌声,跟着光明的太阳飞去吧,去向远方边疆的战士,把喀秋莎的问候传达。”

世上再没有比她嗓音更悦耳的,路明非与她齐声高唱:

“去向远方边疆的战士,把喀秋莎的问候传达,驻守边疆年轻的战士,心中怀念遥远的姑娘。”

这一刻天鹅起舞,远在边疆的战士收到了书信,喀秋莎背着手,漫步走在萨拉托夫省某条乡间小道上,麦田随风起浪。

电音淡去,交谈淡去,酒声淡去,连带着太平洋的海浪也沉寂,短暂的沉默后,酒德麻衣与上衫真绫率先起身鼓掌,紧接着所有来宾都起身,或鼓掌或举杯,由衷地表达了对这首美妙歌曲,也是对歌者的敬意。

更令路明非难忘的,是晚宴结束后,被舞团领队叩开的门扉。

简单的敲门声,没有交谈。

少年从金发丽人清澈的眸子里看见自己,看见自己的倒影。

旋即,领队压着路明非,将他从门口一路推到里屋,反手将门锁死。

她穿着白色舞裙,下搭连丝裤袜,宴会上利落的马尾披散为波浪状的金发,手提一双红面黑底的芭蕾舞鞋,还踮着脚,挺着胸,胸乳挤出两团浑圆到呼之欲出的肉球。

“唔……”领队一压,几乎要跳出胸罩之外的斯拉夫极品巨峰便结结实实怼到了路明非脸上,混着若有若无的汗香,清淡的香水,与一身葡萄酒的酒气,容不得少年思考。

“唔……”领队再一压,明明是饱满的乳球,却如水般泛着肉浪向两边分开,完美贴合路明非的面部轮廓。

彼时,少年说不清是自己埋进了这团豪放,还是大胸器“吞”掉了自己。

被这么突如其来地一顶,他连话也说不出了,只发出唔呼的呼吸声,毕竟,嘴巴稍微一张就会被柔软的乳球塞满,堵死,又怎能发出多余的声响?

领队身材高挑,出色的身材管理与身体底子,加上常年习舞所养成的涵养,仪态,与柔韧,让比路明非还要高半个头的她看起来就像位公主,一位舞于冰原的天鹅公主,若非酒德麻衣珠玉在前,少年说不好真会为这等身材疯狂。

某种方面,她与零就是两个极端。

路明非怔怔看着,或者说仰视领队女孩,气势自然而然就矮了半截,在接下来那场“悠长热烈的双人舞”中似乎全程要被她所主导支配了。

而在领队看来,大男孩半个脸都埋在自己胸前,只露出两双琥珀般的眼,要多迷人有多迷人,他的呼吸越发急促,就像他那正剧烈跳动的心脏。

说起来,路明非很多次被酒德麻衣玩过这套“御姐欺凌大男孩”的戏码,不至于如此紧张,乃至手足无措。

但这一次不一样,这一次是两个完全陌生的人,唯一的交集是一场芭蕾舞剧,一次擦肩而过,一次和唱。

直到她挤弄胸乳,几乎要让路明非深陷乳沟的宏伟之中,少年这才会心会意,用舌头将乳头拨弄到嘴边,一口含住。

“唔~”

初入口时,乳头是绵软的,软的让人不忍含弄,生怕下一秒就会化开,随着嘴唇的磨蹭,乳头逐渐变硬,像颗逐渐硬化的软糖,而当潮热的口腔完全闭合,舌尖缠上去时,乳头才完全变硬,被少年玩的颠来倒去,似乎随时都会喷出甘甜的乳汁。

可惜领队二十六七,并不在哺乳期,不过,这仍然是一次美妙的享受,光是面前无所不在的,如热奶油淋漓融化般的柔软,就足够少年起生理反应。

“唔啊~”

良久,路明非才“啵”地吐出又于吮吸中重新软下去的乳头,小家伙耷拉着脑袋陷入粉色的乳晕里,乳前好大一片尽是口水,一副被玩坏了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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