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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咳,常妈啊,我没事。”白胜龄摆了摆手,就斜靠在床上,不是不想起来,实在是四肢无力,动弹不得。
“有什么事告诉我一声就行了,要是出了什么事,我怎么跟白姑娘交待啊!”常妈怎么说也是拿了人家的银子,自然要照顾好人家的养父了。
吟霜!白胜龄有一瞬间的怔忡,他的女儿啊,他有多长时间没有见到她了?十天?一个月?还是两个月?
他已经有些记不清楚上次吟霜回来看他的时候穿的是什么颜色的衣服了。
老喽老喽,真的快要变成老糊涂了!
白胜龄苦笑着摇摇头,勉强站起,跌跌撞撞地就要起步,却被常妈一把按了下去。
“你有什么事情吩咐我就是了。”狐疑地看了他一眼,怎么都觉得他的脸色太红,嘴唇太白,样子很奇怪,也不避讳,直接将手贴上了白胜龄的额头,立刻惊呼起来:“佛祖啊,怎么这么烫?”
白胜龄还想再站起来,可是眼前一阵模糊,脑子昏昏沉沉的,知道自己实在是起不了了,只得苦笑一声:“罢了,常妈,还是要麻烦你一下,帮忙去药铺抓点药,只要那种最便宜的。”他从怀里掏出一个钱袋,哆哆嗦嗦地在床沿排了十几个铜钱出来,又数了一遍,才一个一个地放到常妈的手中。
常妈边将钱收进怀里边点头答应着:“好好好,你赶紧躺下休息,我这就去给你买药。”
白胜龄的身子实在熬不住,躺在床上,不多时就沉沉睡去。
常妈走到门口,望着那苍老的身影轻轻地叹了口气,这才多长时间啊,就老了这么多,好像精气神都被妖孽吸走了一样,身边也没个悉心照顾的人,哎,也是他倒霉,好不容易拉扯大的女儿,白白地又给人家送回去了,要是自己也能跟着享福也就罢了,偏偏又是个贱骨头,刚刚享了几天清福就受不了硬要回来,要是自己,才不会这样傻呢!
喝了常妈亲手抓回来又好心熬好的药,白胜龄又睡了一觉,醒来后精神了一点,外面天色已经暗下来,他颤巍巍地几下才点亮了那盏小小的油灯,坐在床上,环视着这个虽然不算破败却丝毫没有人气的屋子,不由想起了以前妻子还在时的日子,虽然艰苦,可是一家人却生活得快快乐乐,白天出去卖艺,晚上妻子就教吟霜读书识字,唱曲儿,后来妻子死了,他和吟霜两人相依为命,也是一片温馨,可是现在,生活的环境好了,却只剩下他一个人,还有那盏油灯似灭未灭地晃悠着,孤零零的,让人看着就心里发冷。
吟霜、吟霜,他苦命的女儿,不知道现在在那个贝子家过得好不好,没有了自己这个碍眼的贱民老头子在,那个贝子爷应该会对吟霜好点吧,毕竟是血脉相连的亲骨肉。
可是,真的舍不得啊,他亲眼看着他的女儿从一个小小的婴孩慢慢地成长为一个精致可爱的女童,又一步步蜕变成如今这个清丽脱俗的少女,他幻想过将来会出现的“一家女百家求”的景况;他幻想过他从那些追求吟霜的年轻人里挑出最出色的一个,然后用所有积攒下来的钱为他的女儿置办嫁妆,风风光光地嫁出去;他甚至幻想过吟霜将来会生很多很多个两个孩子,他会听到那些可爱的外孙外孙女用甜甜糯糯的声音喊着他‘外公’······
那样他可以开心地对着妻子的灵位说一声——我们的孩子生活得很幸福!
可是,他没想到有一天他会失去这个视若亲女的女儿。
格格!
王府的格格!
那是让他仰望的高度,虽然知道吟霜的亲生父母一定非富即贵,可是他从没想到这“贵”竟然到了这种地步。
他是吟霜的养父,所以当府里的人来接吟霜的时候,也自然将他也接了过去,可是,接下来的日子,并不如他想象得那么简单。
一开始,饭菜是冷的,总是在院子里见不到,他以为是因为刚刚搬到这里的缘故,怎么说这生活的确比日日卖艺要好得多,所以有什么事情他都是自己做,能不麻烦别人就不麻烦别人了吧,听说王爷现在已经不是王爷了,因为福晋偷龙转凤被连累,现在只是个贝子,想到这里,白胜龄总有一种负罪感,总觉得这件事情之所以被抖出来都是因为自己执意要找到吟霜的亲生父母的缘故,所以即使后来知道了是那些下人在王爷纵容下的故意使然,他也没有说什么,只是默默地走开,当作没有听到,然后,在心中想着吟霜,想着她被带去学习贵族的规矩也不知道学得怎么样了,有没有受到刁难。
可是,他可以忍受一切,却不能忍受别人那样侮辱他的女儿,侮辱他的为人。
他的女儿吟霜虽然痴心恋慕着曾经的贝勒爷,可是两人却一直清清白白,他们之间是一片真心,并不是为了荣华富贵而刻意勾引,他也是真心疼爱着吟霜,二十年来真心把她当作自己的亲生女儿,并不是为了卖女儿或者冲着吟霜可能有的富贵身世!
白胜龄为这些人的肆意侮辱而愤怒,可是他们有一句话却让他怔在原地——如果不是,那你现在站在哪里?
现在站在哪里?他现在站在硕贝子府上,吃的用的都是贝子府上的东西——这是事实!
所以,他挺直了腰板,前去向硕贝子辞行,那个时候,那个男人眼中的嘲讽和不以为然让他知道,自己在这个地方到底是个什么角色,吟霜穿着一身精美的旗装,走了进来,气质端庄,简直让他认不出来。
吟霜挽留,说要报答二十年来的抚育之恩,可是白胜龄还是固执地回到了这座四合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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