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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饭过后,天像装着矜持似的很快就歇下了,暮色苍茫,让人分辨不出屋外落下的是银杏叶还是桐叶,不过任凭谁也不会说一句怪罪它的话,因为是风把它们卷到了一起。
许是秋天的风能抚得人心平和不已,当生活起了一点波澜的时候也能安然应对。唯一不好之处在于这样的风,令人和天都爱犯困、犯迷糊。
南宫耀泡在水里的时候就差点睡过去了。才刚入夜,澡堂子就静了。
他与空气对话的过程中,觉得浮起的泡泡没有水下剔透的好看,他估计是想练练耐力,钻到底下去将它们各个戳破。一直到闷得憋不住了才翻了个水花上来,气喘吁吁的,他向后随意抓了一把头,从池子里上来,落得哗啦啦的几道水声,顿时觉得神志清醒不少,遂扯了件衣服披上,向外走。
金闻歌莫名其妙地还在等他,抱着已经睡着的孩子。
见他递了一条长长的毛巾来,南宫耀打了个哈欠顺手接过,“怎么不送他回去睡?”
金闻歌有些担忧地问他:“我听见你在里头说话,你不要紧吧?”
“我有什么要紧的?”他擦了擦头,往椅子上随意一靠,双腿交叠,毫不在意地说:“做对不起的事的人又不是我。”
金闻歌动了动嘴唇,晃了两下怀里的孩子,试图点拨说:“其实翟大哥他也没什么值得你喜欢的。”
南宫耀看了他一眼,将两条腿曲上来,弯坐着,“你说得对,他今日搞了这么一出,便是在跟所有人说,不管真假,他翟月能娶的就只有覃沐曦。”
“你别太难过了,翟大哥肯定是要听他太公的话的。”
“我难过什么?我又没吃过亏,吃亏的人是他,”南宫耀抬起已经泛红的眼,许是因为刚出浴,含在嘴里的水还留有一些没吐掉,声音有些厚重:“可是是他求着我负责的。”
他的眉心微微蹙着,看向金闻歌的方向说话的样子,眼神空洞得像是随时要被大把的东西填满,可是这次,他出乎意料地忍下了泪水。只是抱着腿静静地说:“翟月这个混蛋,根本配不上覃沐曦。”
“可是你不是觉得覃沐曦很可怜吗?把她接到翟家来,你不是也是想保护她吗?”
“我为什么要觉得她可怜?”南宫耀反问了一句,声音低得如同在和周围的空气说话:“我觉得她可怜也不能自作主张地让她嫁进来,我只是可怜太公,人到暮年还要因为我背负着那样沉重的负担。”
“可是你今后,应该不会想再留在汇京了吧?”
南宫耀抬起头来,看到他小心翼翼的样子,顺应着点了点头,“是啊,你说得没错啊,”他耸了耸肩,“我是不可能和别人一起伺候那个混蛋的。”
金闻歌稍微松了口气,道:“那我带你离开吧?暂时,就回我之前家里的地方行吗?”
“你带我?”南宫耀懵了一下,不过很快反应过来:“也是,翟月都娶别人了,想必你也在这里再待不下去了。”他说到此句之后就没有再往下多说什么了。
逼得金闻歌抖着孩子靠近向前几步,追问着:“可以吗?如果可以的话,我们马上,今晚就走?”
碰巧海贝贝睡梦不稳出一声嘤咛,南宫耀立马蹙了蹙眉,“你带他回去吧,我在这里再把事情想想清楚。”
金闻歌看着他潮湿的头,担忧道:“可是你的头还没干,要不要我帮你驱干水?”
南宫耀猜测到了:“你灵力是刚恢复不久吧?还是算了,天色还早,我稍微吹吹风正好冷静一下。”
金闻歌担忧四起,还想再说几句,可是海贝贝的动静大了起来,他只能先抱着孩子回去了。
这阵对话声结束之后,周遭又恢复了冷清的氛围,他看着空荡灰暗的房顶,陷入了沉思。南宫耀看不到别的,只仿佛透过那层粉膏凑在一起的砖石顶,瞥到了有人在上头辛勤洗涤衣物的模样。
翟月在酒馆住的那几天,酷爱换洗床单,让他直接扔了他也不扔,每天抱着一堆脏兮兮的就到那上面去,说是洗干净了晾透了以后再扔掉。
“跟有病似的。”他评价出声。
过了一会儿,金闻歌又回来了,跟南宫耀说:“那个,我来洗澡,顺便帮你干干头吧。”
“不用了,”他直接起身,回屋里拿衣服迅穿上,出来以后跟他说:“我出门一趟。”
他刚出门没走多久,就遇上了哼着曲儿来,看样子心情颇好的芜草锦,他手里还提溜着两包方块东西。
“芜兄怎么过来了?”
“那什么,南宫,我正要去看望你呢,喏,给你和孩子带的胡萝卜糕,可好吃了,哎,你这是要去哪儿呢?”
“哦,我去,那什么,就随便转转去,对了,你来的时候,看到翟月他在干嘛啊?”
芜草锦抓着脑袋想了想,“他,他不在家啊,出去了吧?你也别去他家找他了,就待在旅馆里吧?省得你俩遇不上。”
南宫耀摸了一把眉毛,“不在家啊?”佯装不在意地问说:“他这时候不是正得意的时候吗?他不在家他干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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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草锦抿嘴笑了一下,“不知道啊,一会儿你可能就知道了。对了,那谁呢?我看楼上好像也没亮着光,孩子睡了吗?”
“孩子是睡了啊,但是金闻歌没睡呢,他正澡堂洗澡呢。”
“洗澡?”芜草锦眼里亮了一下,急忙摆着手说:“那我有事找他。他头干得慢,你头快干了,我就不管你了啊?”说罢他就迅往澡堂门口折步而去。
芜草锦说了人不在家,南宫耀便也不怎么想去找那个混蛋了,但是他也懒得听话地等在屋里,整得他好像有多期待见到他似的。
于是他就顺着街走,没走多远他就进了个巷子,绕到酒馆后面的空地上,贪看了一会儿草野里的一两只小火虫,圆溜溜的,趴在小坡上,他觉得它们甚是可爱,就是逮了半天,小火虫爬来爬去的,一只也没揪住。
不过他却觉得它们更迷人了,小小一粒毛茸茸的,热热的还着光,怎么会有人不喜欢这些可爱的虫子呢?
接着一阵凉风促使着他的脚和思绪都回到路面,又往前走了走,路过一个小巷口,立马拐进去,绕回到旅馆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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