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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来,孙母也是个可怜的人。
她闺名唤作:“彩姑”。十四岁那年,家乡遭了灾,家里人都死光了。
她一介孤女,流浪到了京城已经面黄肌瘦、又脏又臭,不知吃了多少苦。
都说京城是繁华之地,到处是贵人,随便施舍点吃喝就能活。
可那些贵人门出入都是香车宝马,高攀不上。普通人,看到她这样的肮脏的乞丐也是避之不及,根本讨不到一点吃的。
就在她奄奄一息,差点饿死的时候,遇到了孙大宝的爷爷孙有根。
孙有根当时看她可怜,就把客人吃剩的半碗馄饨给了她。
等她吃完了馄饨,撩开面前的头向老人道谢的时候,孙有根还挺意外:“原来你是个女子啊,长得还挺水灵。”
彩姑就把自己的名字和来历给说了,又道:“女孩容易受欺负,所以我就往脸上抹了泥巴,又扮成个男人样。”
孙有根点点头:“你倒是聪明。可怜啊,若是你父母在天有灵,知道你如今的样子怕要心疼死。”
闲聊了几句后,知道她无家可归,孙有根就道:“我家中有一子,从小体弱多病,和我老汉相依为命。可惜,如今o多岁也没能说上亲。你若不嫌弃,便来我家做儿媳妇吧。以后但凡家里有一口吃的,定不会叫你饿肚子。”
彩姑那时已经走投无路了,于是欣然应允,当晚就跟着回了孙家。第二天,简单地摆了一桌,便算成了一家人。
孙有根的儿子身体羸弱,躺在床上总是咳个不停。但他很喜欢新娶的媳妇,说起话来也和颜悦色。
彩姑就在孙家忙前忙后,干家务、照顾病弱的丈夫,虽然日子清苦却也让人满足。
可惜好景不长,彩姑成婚后不到半年,体弱多病的夫君便一命归西。
而孙母当时还年轻,所以孙有根在办完儿子的丧事后,提出让儿媳妇改嫁。
当时年景不好,彩姑一个弱女子无以谋生,又怕改嫁碰不到良人,就继续留在孙家。
然而,鳏父和寡妇在一起久了,难免出事。
有一日,孙有根喝多了酒,酒壮人胆,便把儿媳妇给强睡了。
第二天醒来,他跪在儿媳妇跟前忏悔。说他喝多才犯了糊涂,还以为是早死的妻回来了。
因为这一次,儿媳妇怀了身孕。她当时羞愧万分,想要堕胎。
孙有根又跪着求她:“千错万错都是我的错,可错已酿成,就给那未出世的孩子一个活下来的机会。只要你答应留下的孩子,以后你们娘俩都归我养,我定会让你们吃喝不愁。”
彩姑一个弱女子,能怎么办?留在孙家,好歹吃喝不愁。
公公虽然老了一些,但对她言听计从。有时候她心里不痛快,指着老爷子鼻子骂,老爷子也闷着头不吭声。
于是这一家子,就这样过了十几年。
只不过,爬灰的名声太难听,所以孙有根对外只说是儿子的遗腹子,和孙大宝也是以爷孙相称。
若不是出了后来的事,孙母是绝对不肯把这样龌龊的事情讲给儿子听。
“老爷子虽不是个东西,但好在没有亏待我们娘俩,尤其将我儿子疼得跟眼珠子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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