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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沈明征早早起来,他知道丁一一怕冷,起来后立刻去烧炕做饭。
丁一一在温暖的被窝里,睡得很满足,快日上三竿,她才悠悠转醒。
没看到沈明征的人,却在餐桌上看到了他留下的字条:【我去狩猎了,饭菜在锅里,早饭和午饭你自己热一下,晚上我回来做饭。】
丁一一皱眉,他伤的那么重,居然还去打猎?身体不要了?
刚这样想完,她就意识到一个问题,她的脚,居然好多了。
昨天还肿的像个馒头一样,今天就消肿了很多,若是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肿。
而且伤口处也不怎么疼了。
看来灵泉水果然作用很大。
怪不得沈明征今天又去狩猎了,看来他的伤也好了很多。
丁一一刚吃完早午饭,孙桂丽就来了。
对着丁一一好一阵关心,还询问她在山上生的事情。
丁一一简单的应付过去,便开始处理野鸡。
孙桂丽见她手法生疏,立刻帮她弄。
将野鸡放在大盆里,将水烧热,均匀的浇在野鸡身上,然后开始拔毛。
拔毛过程中很考验耐心,有些绒毛比较细,需要一根根拔除。
拔完毛后,孙桂丽负责开膛。
丁一一在旁边学习。
因为野鸡是被勒死的,瘀血没有排出体外,所以颜色有些暗沉。
丁一一看着孙桂丽将内脏掏出,再小心的找出苦胆,然后将鸡心、鸡肝、鸡肾等放在一边,就开始剁肌肉。
这个野鸡是只公的,羽毛很长、很漂亮,但其实并不胖,看起来也就两三斤的样子。
孙桂丽将野鸡剁完之后,丁一一将三分之一的野鸡肉分给了孙桂丽。
“孙嫂子,你些肉你拿回去给皮蛋炖着吃,昨天真是多谢你了,要不是你提供了线索,我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来呢。”
孙桂丽连忙拒绝:“我可不能要,我啥也没做,况且若不是我跟你说了冬猎期的事,你也不能去后山,说到底,我差点害了你。”
“孙嫂子,这事不怪你,是我自己要去的,要不这样,以后我家再有野鸡之类的,你帮我处理,怎么样?”
听她这样说,孙桂丽不好再拒绝:“那行吧,以后你家要是有啥活,我都过来帮你干,除了干活,别的我也不会啥了。”
丁一一就是喜欢孙桂丽的实在劲,不管在什么年代,聪明又实在的人可不多。
“一一,这两只兔子你打算怎么办?”
丁一一早就想好了:“等到天气再冷些,肉能冻住了,再杀。”
她觉得腌制的肉还是没有正常的肉好吃。
好在东北的冬天很冷,肉放在外面就能冻住,相当于天然的大冰柜。
孙桂丽点点头:“行,反正你家菜多,这几天先喂它们吃些,不过不能等太久,冬天兔子会变瘦,不划算。”
“对了,一一,过段时间家家户户都开始蒸豆包、撒年糕,你打算做吗?”
身为地道的东北人,丁一一自然是爱吃豆包的,她直接开口:“做。”
“我过两天脚好一些就去和老乡换红豆。”
下午,通信员送来了两个包裹
丁一一看着两个大包裹,愣了下。
她前几天刚收到来自丁父丁母的包裹,给她寄了一堆吃的用的,这怎么还有?
看了眼收件人,确实是她,而寄件人是丁大大。
得,这是原主的大哥。
其实丁一一很佩服原主的爸妈,在这个年代,男生的名字一般都是建国、建军、卫国等,女生则是桂英、秀兰、秀珍等。
而丁父丁母居然给一双儿女取名叫丁大大、丁一一。
啧,不得不说,这思想,有够独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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