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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特别的有滋味!我就喜欢我干姑娘做的饭!”
“我也喜欢吃我妈做的饭。”
林芳被这一老一少夸得乐呵呵的,嘴角弯弯,心里由衷的高兴;这可是对她厨艺的最大的认可。
祁国林今天高兴,还特意倒了半杯老白干。他一边喝酒,一边听着三个女人闲唠。他觉得这样的日子过得特别的有滋味,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女儿还单着。
吃过晚饭,祁冬雪自告奋勇去送万老太太。她搀扶着她还没到她家大门口,就碰见了冯子贤。
只见冯子贤身着一身黑色的呢子大衣,脚上的皮鞋油光锃亮。一双不大不小的眼睛看上去特别的有神。小麦色的脸庞上,配着高挺的鼻梁,特别是那张薄厚适中的嘴唇,看上去特别的性感,整个人显得很有范儿,给人一种矜贵公子哥的感觉。
“万奶奶,冬雪,你们这是干啥去了?”
“贤小子啊,你啥时回来的?”
“万奶奶,我都回来好几天了。你老的身体还好吧?”
“托你的福,我的身体还算硬朗。贤小子,有空去我那儿坐坐。”
“嗯呐,万奶奶。你老快回屋吧。”
祁冬雪冲冯子贤礼貌地点了一下头,便扶着万老太太进了院子。
冯子贤目送她俩的背影进了家门,这才拎着东西往家里走去……
祁冬雪把老太太送回屋里,帮她把炉子添上煤,这才回家。
祁冬雪回到家里,洗了头和脚,便来到大屋,看电视。
且说,冯子贤回到家里吃过晚饭,他洗漱一番,就回屋歇下了。躺在热乎乎的炕上,他想着自己晚上回来时见过的祁冬雪。
一晃又一年没见面了,他不由得想起去年大年初一碰见她和她的丈夫拎着节礼回来过年时的情景。他清楚地记得,她那天头上戴着一顶用黑色毛线织的小帽子,上身穿着一件红色的羽绒服,脚踩女式军用皮鞋,估计是为了走路方便,才那么打扮的。
不像今天,穿着随便,那张不施胭粉的脸上,还是那么的耐看,给人一种清清爽爽的感觉,让人很想去亲近她。
是的,他喜欢她!很小的时候,他就喜欢跟她玩,一直到他十八岁的时候,他才懵懵懂懂地明白,他对她的感情不是纯粹的朋友之间的感情,而是男女之情。
那时,他就想跟她表明自己的心迹,告诉她,他喜欢她。可他考虑她还太小,怕吓跑了她,想等她长大一点再说,反正他们同在一个村子住,她肯定非他莫属。但老天却跟他开了一个玩笑,在他十九岁那年为了生计,他跟朋友去了外地。当然,他也是为了多赚点钱,好风光地娶她。
可等他两年之后回来时,才现她已经喜欢上了别人;并且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他只好为他那还没开始就结束的感情画上句号。
他想忘了她,再找个女人结婚,但他就是忘不了她。
就这样,年复一年地拖到了这个岁数。
本来,他以为自己要孤独终老了,可今年回来过年,才知道她已经离婚了。他是不是可以这么认为,这是上天看他痴情一片,给自己的一次机会?
冯子贤躺在炕上辗转反侧,一直到下半夜才睡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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