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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我错判了?
他不是那种神奇动物吗?
还是说,他和我的语言不通?
我思忖着,看着那头丝毫没有挪屁股想法的鬃狼,最后还是接受了暂时照顾他的现实。
在鬃狼的注视下,我向他招了招手,说道:“我去给你弄碗热乎的汤。”
我离开了那里,走到了厨房。
身后,我没有注意到他也跟着我踉踉跄跄地走了过来。
此时正专心熬粥的我一转身,被吓得差点心脏骤停。
我下意识地就要骂他,但在他那双绿幽幽的眼睛里还是憋了回去。
“吃吧。”
我将碗放在地上,然后走到了厨房门外。
鬃狼瞥了眼地上的粥,似乎对它不怎么感兴趣。
他的视线一直在我身上打转,如果不是我没有从他的眼神里看出一丝威胁的意思,我现在早就开车离开哥谭了。
我靠在门框,眨了眨眼,问道:“你不喜欢?”
说完,我没等他的回答,继续道:“那没办法了,除非你想跟着我吃方便面。”
“不然,只有那碗大米粥了。”
而且那里面我还加了几根菜叶子呢。
自觉做得很好的我催促他趁热吃。
眼前的鬃狼听到后,踩在地板上的爪子不耐烦地磨蹭了几下,鼻子喷出一道气音,然后当着我的面,将那碗粥扒拉到了地上。
“咣啷——”
我看着地上的那一摊黏糊糊的白粥和上面的几片绿色,按捺下想要揍他的心思,呼出口长气。
“行吧,既然你不想吃,但你自己看着办吧。”
说完,我就要转身回到卧室。
至于这头狼,只要不把我藏在沙发底下的钱拿走,其他的都好说。
莫名心累的我刚迈出一步,身形硕大的鬃狼突然倒地,闭上了眼。
“我焯!”
心被他搞得七上八下的我下意识地快步走到他面前,查看起他的情况。
腹部的布条被血浸染,已经完全看不出原来的颜色。
同时,他的嘴角溢出些血,浸湿了我的手。
见此,我当机立断地抱起他,跑出了门外。
开什么玩笑,要死也不能死在这啊!
肾上腺素的飙升下,我抱着石墩一样重的鬃狼狂奔在街头。
黑夜里,驻扎在各处的流浪汉们只看到有一头巨大的红色毛茸茸长着两条人类的脚扑腾了过去。
他们面面相觑,又当作什么也没看到一样闭上了眼。
有些好事者想要尾随,却闻到了空气中正在弥漫的血腥味,又退却回到了阴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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