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山谷里的晚风驱散了白日的燥热与沉闷。
祈祷过后,首领宣布开饭,部落广场便热闹了起来。
沈怀瑾和众人一一敲开泥包,照例让溪他们拿了一部分,分去了其它火堆边。
叫花鸡色泽枣红明亮,芳香扑鼻,他拆了一只野鸡翅尝鲜。有叶包锁住了绝大部分的汁水,因此一口下去酥烂肥嫩,鲜美异常,
日后若能找到更多熟悉的食材,再往鸡肚中塞些虾仁笋丁,或是调味料再丰富些,沈怀瑾能做得更好吃。
叫花鸡量不多,沈怀瑾也不贪这一口,把余下的肉分给了其他人,自己则拿着一串浆果,边吃边拿棍子去扒拉埋了快有半小时的红薯。
估摸着时间也差不多了,沈怀瑾直接扒拉出来了一个,用叶子裹上。
他小心剥开已烤得焦黄甚至有些发黑的外皮,露出金黄色的薯肉来,轻轻咬上一口,软甜可口,和爷爷曾给他烤的并无差别。
沈怀瑾的心骤然间就踏实了,仿佛爷爷的一双大手正拍着他的肩膀,还是笑道:“乖肉,想吃什么爷爷给你做。”
他眨了眨眼,掩饰了自己的失态。
沈怀瑾挑了三个烤红薯,用叶子包了,亲自送到了大巫那桌,先用兽人语对岩道:“岩,谢谢你,帮我捉兽。我试过了,红薯没有毒,可以吃。”
沈怀瑾现在听力进步多了,口语却还有些磕绊,因此又用普通话对修解释道:“这种植物在山谷外生长得很多,而且我们自己也是可以种的。红薯吃起来很能填饱肚子,做法多种多样,营养也丰富。只要储存得当,能放很久都不坏。如果我们好好利用,那么这个寒季,大河部落或许就不必遭遇缺少食物的困境。”
修将沈怀瑾的话翻译成了兽人语转达给岩,岩点了点头,脸上明显有了喜色。
“瑾,应该是大河部落感谢你的付出,如果红薯真能像你说的这么好,那部落就能度过一个安稳的寒季了!”
沈怀瑾摇摇头,没有表现出丝毫的邀功之色。
“我来到大河部落,和大家共同生活,当然要把我知道的,馈赠给部落。”
首领和大巫自然听懂了他的言外之意,大巫修制止了沈怀瑾打算回到自己原本位置的动作,对他说:“瑾,走过去还麻烦,你就在这里吃吧。”
说完,修让苗给他递了一份叫花鱼,还问道:“这也是你想出来的做法吗?水生这样做果然好吃,崽子们格外喜欢,部落也能多一个食物来源。”
沈怀瑾谨慎答道:“这是我家乡的做法,我只是学习来了而已。如果能找到可以调味的果子,各种兽肉都能做得更好吃。”
大巫点了点头,他让沈怀瑾留下的目的当然不是为了问什么水生的做法,而是向部落公开表示他对沈怀瑾的看重。
东大陆没有什么等级之分,部落里除了首领和巫,其它成员之间都抱有一种朴素的平等观。只有小队长能在干活的时候指挥其它成员,而小队长也没有资格在吃饭时坐在首领和巫身边。
大巫的这一做法,自然让大家看清了他的态度与沈怀瑾的不同之处,也让底下有些人心思浮动。
不过在首领宣布沈怀瑾找到了一种数量多、能顶饱又能放很久的食物,即大家刚才尝着都觉得好吃只可惜量少的红薯时,部落又陷入了一片喜悦当中。
兽人实力强大,几乎没有天敌,奈何环境恶劣,寒季酷寒。在寒季,天地苍茫,众兽隐藏,食物缺乏。
最无奈的时候,为了不让部落的幼崽饿死,那些年老的兽人与亚兽会选择在黑夜主动离开部落,走向大雪深处。
沈怀瑾找到了量多又能储存很久的红薯,意味着部落成员在寒季被饿死的可能性会大大降低。
怪不得首领和大巫会如此看重沈怀瑾。
大家心里都明白了,对沈怀瑾也少了一份猜忌,多了一点亲近。
部落的人情绪外露直白,沈怀瑾把他们的变化看在眼里,知道自己下对了棋,在心中长吁一口气。
他的选择自然是与部落荣辱与共,因此主动将好东西分享给部落,对他而言百利而无一害。藏着掖着或是换以利益,只会让排外的原始人日后对他多利用而少亲近,不利于他接下来的生活。
沈怀瑾的脸上于是也带了笑,和大巫他们一起用饭,其乐融融。
用完饭后,安和音来找沈怀瑾一起去溪里洗澡。
沈怀瑾这才知道,原来部落还是有洗澡的习惯的,他这两天一直是取水在药屋里擦身,还一直担心日后很难找到洗澡的机会。
看来原始人也是要干净的。沈怀瑾想到自己的误会,心中不免有些尴尬。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七十年前,我踌躇满志的加入了合欢宗,立志一闯仙途,长生久视。不想资质奇差,悟性更是一言难尽。不要说长生,就连延长百载寿命都遥不可及。时至今日,我已年过九旬,寿元无多。我一个穿越者混成这样也算是头一份了吧?我坚守了七十载的长生之心终于被现实磨灭。我不想再浪费光阴了。可就在我放弃的时候,我居然激活了超神修炼系统?想起刚来的时候,我毅然将儿女情长推至脑后,下定决心一心修行的过往种种,眼前不由一黑。这简直是没苦硬吃啊。这不?史诗级天赋神通‘破产版法天象地’随手就来了!...
宋家妇陆聆,最是贤良淑德,人人都以为她嫁进宋府过得幸福,谁想得到自己夫君竟然和表妹苟合,谋财害命。然而,一朝被气死,后脚鬼上身,陆聆盘算着要离开宋府,二嫁昭王。昭王,那可是克死了两任王妃的不详之人,周身常年萦绕着阴气,不要命的才敢嫁陆聆无妨,我就喜欢他周身的阴气,最对我胃口了...
三年前,陆氏集团的继承人陆应淮隐藏身份,回国念书,在校园里遇到了一见倾心的童意可,两人渡过了一段甜蜜的时光谁知后来,身为童氏千金的童意可嫌弃陆应淮穷,抛弃了他三年后,陆应淮听说童意可要结婚的消息,立马回国,本以为他会对曾经抛弃他的童意可恨之入骨,没想到刚一见到童意可,就忍不住对她亲亲抱抱举高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