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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已经在这间屋子待了快两个时辰,既然验到了致命伤,那他们的任务便也结束了吧。
“等等。”景暄和叫住他们,呵斥道:“死者的衣物、配饰、还有贴身之物都没有验看,怎么能到此为止呢?若你们对待凶案是这种随意的态度,想必死去的冤魂也不会轻饶你们!”
她的神态肃穆,自有一种威严,两人脸色一红,只觉得这位大人真是较劲。
他们经常对待尸首草草了事,而对其他物品更是随意——若心情好,看一眼,心情不好,困了乏了,便丢在一旁,从不过问。
而那些捕头们也没说什么,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便过去了,怎么轮到这位大人却如此较劲呢?
景暄和仔细检查了死者的发簪,腰带,配饰等,都无甚收获,只觉得衣物有些发潮,似乎被绳子勒过,待看到鞋袜时,却泛起一丝疑惑——三人的鞋底沾染了淡色的花粉,一人的鞋底还有一小片花瓣。
景暄和将花瓣轻轻拿出,给两位仵作看,问道:“你们可知,这是什么花?”
两人接过,因为怕再被呵斥,所以这次不敢有丝毫马虎。
他们盯着瞧了半天,最后得出结论道:“禀大人,这应该是樱花,现今三月,正是樱花盛开的季节。”
“樱花?”景暄和负着手,思索了一下,说道:“据我所知,顺天府气候干寒,本不适合樱花生长,那么这樱花,难道是从外省而来?”
这个想法一出来就被她否定了,若这樱花来自千里之外,到顺天府早就“零落成泥碾作尘”了,怎会有如此完整的存在?
“大人,小人知道。”一名仵作趁机跟景暄和表现,他说:“离顺天府不远的建宁寺在一片山谷之中,那山谷气候比城内温暖许多,寺中生长着大片樱花,现今正是游人赏樱的好时节,大人何不从建宁寺入手呢?”
“好家伙,原来如此。”景暄和拊掌一笑,看来被众人如此忌惮的“神鸟夺心案”,终于有头绪了。
小吏们曾向她禀报,在发现尸体的三处地方都发现了车轮碾压的痕迹,死者遇害后,尸体分别被抛到了这三处,而建宁寺很有可能就是第一案发现场,景暄和颇有拨开云雾见青天之感。
出义庄后,阿呆见景暄和神情颇有自得之意,问道:“老大,可有好消息了?”
景暄和整了整衣帽,微笑道:“还记得刚才的三个问题吗?现在已经解决了第一个,我们现在便要去一个关键地方,那就是建宁寺。”
“老大,难道你要烧香拜佛,祈求上天保佑你破案成功吗?”
“你个呆瓜!”景暄和弹了一下阿呆的脑门,“自然是有重要证据指向此处,你以为我和你一样,天上打个雷都恐惧半天,还以为自己得罪天神了么?”
“嗷,说话就说话,动什么手呢?”阿呆吃痛地捂住脑门道。
景暄和骑上白马,回头望了阿呆一眼,说:“现下时间紧急,我与锦衣卫的兄弟先行一步,你骑黑驴快些跟上吧。”
说罢便扬手挥鞭,白马仰天长啸一声,绝尘而去,扬起了一地灰尘。
阿呆被灰尘呛得咳嗽了两声,一抹额头,哭丧着脸,说:“老大,你等等我呀!”
……
不多时,景暄和一行纵马经过刚才的溪边,这时,小溪却被里里外外围了一圈,好不热闹。
外面的一层人都戴着尖帽,着白皮靴,穿褐色衣服,系小绦。
从服饰上看,应该是东厂番子。
史书上,明朝的东厂番子名声实在太差,景暄和对他们可没什么好印象,可她从未见过如此大的阵仗,溪边一定是有什么大人物,保不齐就是……
景暄和心头一紧,将马停在小山坡的枣树下,这小山坡可以俯瞰小溪的全景,又因为树木荫蔽,是个藏身的好地方,锦衣卫的小旗们见她下马,便也随之停下。
“这样走走停停,要多久才能破案呢?我看你压根就不想破案,就是想白吃皇粮。”之前牵马的少年抱臂道,看来很有些不耐烦。
景暄和没有理他,只是往溪边望去,有一人正在垂钓,与其说是垂钓,不如说是小憩。
他躺在木制的躺椅上,将上好的紫檀木鱼竿架在一旁,有人拿伞给他遮阳,有人帮他扇风,他的身旁摆着四个装鱼的竹篓,这些竹篓大小相同,朝向一样,就连互相的间隔都相同。
竹伞微微偏斜,露出一张苍白得有些过分的脸。
他微微睁开眼睛,竟给人一种纯洁亲和的感觉,戴一顶黑帽,白色的袍子做工繁复,在阳光下泛出淡金色,隐约有风雅出尘之感。
这样的人,任凭谁看一眼都觉得他是文弱的书生,隽雅的侠士或是好心的邻人,可他偏偏不是。
在身体原主的记忆中,她曾与魏福忠有过一段交集。可这段记忆零零碎碎,景暄和也无法窥探其中的玄机。
不过景暄和敢肯定,如果原主泉下有知的话,第一次见到他,就会给他吃天下最毒的药,让他没有机会做那些丧心病狂、心狠手辣的事吧。
魏福忠的外表实在是良善,谁都不会想到,现今权倾朝野、令人闻风丧胆的东厂督主,会是这个样子吧。
见他醒了,身旁的小太监赶忙跪下,将茶杯双手奉上。
“干爹,请喝茶。”小太监清了清嗓子,大声道。
魏福忠喝了半口茶,摆了下手,那小太监跪着挪动到了另一边。
此时,景暄和的目光全落在魏福忠身上,自然没空在意那个小太监,可当那小太监抬起头的一刹那,景暄和全身的血液似乎在一瞬间凝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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