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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第1页)

阿呆平静道:“不就是号称九千九百岁的东厂督主魏福忠吗?”

“你知道?”

阿呆的回答倒让景暄和惊讶了,如果他知道,为何还敢与魏福忠同归呢?要知道,死在魏福忠手下的冤魂,简直是不计其数。

“那人不光架子大,衣服还是圣上御赐的,大家对他都噤若寒蝉,也只有魏福忠敢这样吧。”

“你就不怕吗?”

“怕什么?事情是我一个人惹出的,男子汉大丈夫,一人做事一人当,阿呆不想把老大也牵连进来,进了东厂,最多也就是一死吧,难道这世上还有比死更可怕的吗?”

“当然有,最可怕的是生不如死!”景暄和顿了顿,道:“曾经有四个平民在暗室里喝酒谈心,一人大骂魏福忠,其他三人战战兢兢,不敢说话,还未骂完,便有东厂番子冲进来,将四人带走。他们当着魏福忠的面将那人剥了皮,其他三人失魂落魄,差点被吓成了疯子。难道这样,你还不怕么?”

“怕,可是怕又有什么用呢?”阿呆舔了下嘴唇,道:“老大能够牺牲培养了很长时间的蜘蛛,来救我的命,阿呆已经很感激了,能帮我到这个份上,已经足够了。”

景暄和看着这双黑眸,突然笑了:“看来我得重新认识一下你了,这还是我以前认识的那个又蠢又笨的阿呆么?”

阿呆不好意思地挠挠头,说:“现在你可以告诉我,自己在难过什么了吧?”

景暄和沉吟了一下,道:“如果你找了很久的人,有一天却发现,他变成了你完全不认识的样子,你还会认他吗?”

“你说的是亲人还是朋友?”

“有区别吗?”

“当然有。”阿呆煞有介事道:“如果是朋友,那么我会尊重他的选择,因为每个人想法不一样,要走的路也不同,可若是亲人,就不一样了,毕竟是血浓于水的亲情,无论选择如何,总归应该殊途同归的。”

景暄和叹息了一声,道:“说得对,不过我现在想一个人静静。”

一扬马鞭,白马嘶吼了一声,加快速度,将阿呆远远地甩在了后面。

“老大,你又欺负我!”阿呆瘪着嘴巴,只怪坐下的黑驴太慢了。

烈火迷雾(1)四位奇人与一只烤鸡的……

前任左都御史于景涟家有两个孩子,于歌笛和于恺之。

这两人性格一静一动,在姐姐于歌笛安静腼腆,成为名门淑女的时候,弟弟于恺之就就像个泥猴子一般,三天不打上房揭瓦。

于恺之不是个听话的性子,可他却很怕自己的父亲于景涟,比如父亲说男孩子应该正襟危坐,他每次就笔直地坐着,将手放在膝盖上,连头都不敢动,即使额头冒出细汗,或是有苍蝇蚊虫飞过,他也不动。

又比如,父亲说男孩应该学骑马射箭,即使于恺之不喜欢这些东西,也硬着头皮上马,有次他从马上摔下,膝盖都破了,他仍是二话不说,继续上马。

于歌笛喜欢研究蛇虫鼠蚁,于恺之却痴迷山水画,巧合的是,于恺之和东晋的著名画家顾恺之名字相同,于景涟总说,于恺之喜欢画画,是上天冥冥之中的缘分。

这样性格截然不同的姐弟,感情却很好,于歌笛闲逛书斋时,总不忘给弟弟带一些奇人异士的书画,而于恺之与友人在山水间徜徉时,也不忘给姐姐抓一些样式奇特的昆虫。

景暄和来到大明后,因为不忍心忠臣之后蒙冤,所以一直在帮于歌笛找弟弟,可就像大海捞针一样。史书上,于景涟冤死后,这家人的故事也戛然而止了,再没留下只言片语。

谁也没有想到,八年后,他们二人竟会以这样一种方式见面。

景暄和看到于恺之在杀父仇人魏福忠面前卑躬屈膝的一刹那,甚至升起一个念头,要是他在流亡途中病死了该有多好,总比这般窝囊地活着要好,可他是原主的亲弟弟,能够活着,总比死要好的。

如果于歌笛在的话,应该也会这样想吧。她不知道当年流亡途中于恺之发生了什么,更加不能代替他去抉择。

不过。

八年能够改变太多东西了,更何况,有时一个选择便能让人走上南辕北辙的道路,又何须八年那么长?

景暄和的思绪伴随着哒哒的马蹄声纷乱交错,只觉得内心有种说不出的苦涩,真是造化弄人啊。

不觉间便来到了建宁寺。

景暄和摇了摇头,现下想这些又有什么用?且先做好眼前的事吧。

……

奔波了一天,时间已近傍晚,夜雾笼罩中,建宁寺显得格外肃穆沉寂,杏黄色的围墙,鸦青色的殿脊,还有暗红色的大门,不远处传来诵经的声音,和着一幕幕剪影,荡漾在夕阳的余晖之下。

香客大多回去了,只有一个小和尚缓缓向他们步来,道:“阿弥陀佛,众位施主光临我寺,有何贵干?”

“我们是锦衣卫来查案的,小秃驴,还不快让你们住持来见我们,要晚了一刻,小心你的脑袋。”那眼珠灵活的小旗抢先道。

景暄和瞪了他一眼,有些抱歉地说:“这位小师父,我的属下有些莽撞,还请您见谅,我们正在追查一起大案,现在线索指向贵寺,事关重大,还请您立刻禀报住持,多谢了。”

“原来如此,我这就禀报师傅。”小和尚并未理会小旗的粗言,朝他们双手合十,便转身离开了。

小旗翻了个白眼,说:“假模假样的。”

“咦,我怎么听到了奇怪的声音?”景暄和转头问阿呆。

“老大,什么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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