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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色衣裳,在小叔身上全都轮了一遍。
程焕臻觉得,自己的视野要被这数不清的色彩残留染成调色盘了。
其中少许几件衣服,勉勉强强地也在他身上试穿了一遍。
程焕臻不知道小叔叔为什么要这么做。
可他今天白天的安排就是陪着小叔叔,这是祖父亲自下达的工作。小叔叔想做什么,他就得配合小叔叔做什么。
终于,小叔叔拿进试衣间的这些衣服全部都被试了个遍,小叔叔将他定在试衣间里不许他动,不一会儿,又从外边抱来了一大摞衣服。
不知道究竟试了多长时间,所有衣服总算都被试了个遍。
程焕臻长长舒出一口气,像是终于完成一项艰巨的任务。
很好,上午的事项基本完成,接下来花40分钟前往小叔叔想吃的那家餐厅,然后下午……
小叔叔的声音打断了他。
程翌明催促他说:“快,把手机拿出来。”
程焕臻疑惑:“嗯?”
程翌明掰着指头回忆着:“对亮金色感觉还行,但不喜欢穿亮金色的衣服;喜欢深红色,但对深红色的衣服接受程度一般;最喜欢的是深蓝色,同样对深蓝色的衣服也最为喜欢……”
“总结!你不喜欢穿太亮、太显眼的衣服,更喜欢深色系、成熟风的衣服,领子款式上特别喜欢立领,对标准领和温莎领一般喜欢,特别不喜欢伊顿领和古巴领,不喜欢长度在胳膊肘以上的衣袖,最喜欢平袖口,不喜欢反袖口、开叉袖口和三纽扣袖口,你还喜欢把衬衫扎在裤子里……愣着干什么?快打开你手机的便签本记下来呀!”
小叔叔这会儿已经将他带出了试衣间。
他的身上正穿着一件深蓝色的长袖立领衬衫,衣摆习惯性地被他扎进了裤子里。
他愣愣地看着小叔叔,只见小叔叔眉毛扬起,得意洋洋地将他拖到全身镜前,双眼灿烂而阳光地含着笑意。
小叔叔说:“你看,哪里无所谓?你分明也是有喜好的。我都帮你找到了,你快记下来,别回去就忘了!”
程焕臻:“我……”
他的声音一出,嗓子就像被噎住了。
莫名汹涌的情绪从胸膛诞生,向外席卷四肢,鼓鼓囊囊地像是要撑破他的全身皮肤。
尚未摘牌的衣服与肌肤触碰的每一处地方,在这一刻忽然都像是被勒紧了一般,无声提醒着它的存在。
他被小叔叔逼着看向全身镜。
镜子里的青年眉眼冷静而浅淡,什么颜色都没有,什么情绪也没有,程焕臻自己看着,都知道这是个无趣的人。
然而目光向下。
沉稳的深蓝色衬衫落在小麦色的皮肤上,立领恰好卡在颈骨凸起处,贴合而利落地在肌肤上划出一道杠,一下就将整个全身镜里的模样映衬得生动起来。
……原来他喜欢深蓝色吗?
程焕臻不太确定。
他只是对于深蓝色的衣裳接受得更快,并且认为深蓝色的衣服落在小叔叔身上更有一种独特的风韵罢了。
小叔叔还说,他最喜欢的是立领?
他只是觉得标准领和温莎领在平时穿得太多,伊顿领瞧着不够利落,古巴领不是很想穿……
好吧。
所有领子款式排除下来,那确实只剩下了立领。
深色系、成熟风。立领。长衣袖。平袖口。
把衬衫扎在裤子里。
这是他喜欢的。
……好奇怪,好陌生的感觉。
作者有话要说:
你走在路上见到四把键盘。
第一把键盘是彩虹色的,它对你说:哒哒,哒哒哒哒!
第二把键盘是青绿色的,它对你说:哒哒哒哒,哒哒!
第三把键盘是米蓝色的,它对你说:哒,哒哒哒哒哒!
第四把键盘是黑紫色的,它对你说:哒哒哒,哒哒哒!
四把键盘最后一起叠在了你的面前。
[星星眼]充满期盼地望着你[星星眼]望着你[星星眼]望着你[星星眼]望着你[星星眼]
*键盘充电师傅在灌木丛后悄悄探出头:[猫头]今日零点,早早,听说早早更新能够获得人类夸夸[可怜]这个传言是真的吗![星星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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