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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我是个冷血的人(第2页)

3月10日,我和池书瑶乘飞机到蓉城。

这里不得不提一句,天府机场实在太远了。

到酒店放下行李,我们就直奔川大博物馆。

我很轻松就在展区找到了青铜簋,上面的“坤”字铭文非常显眼。

下面介绍并没有写是我外太公捐赠,只是写了民间搜集得来。

我不明白为什么外太公要把王家的青铜容器捐出去,却把吕家容器留下来。

这个问题暂时搁置,以目前掌握的线索,我是无法推测出来的。

池书瑶拍照后向上级领导汇报情况。

只有暗组才有办法把青铜簋弄出来,我既没办法也没能力。

退一步说,就算我可以,我也不敢,就算不判死刑,牢底都会坐穿。

我们俩在蓉城休息一晚,第二天也就是3月11日租车前往诗城。

如果我有一个正常的家庭,我肯定会带池书瑶去见父母。

可我没有,所以,池书瑶就在我家后面的那条小吃街等我。

如果不是池书瑶,我都不知道那条街叫火炮街。

火炮街就是诗城著名的小吃街。

我在那条街上走了那么多年,从来没有留意过街道的名字。

我就是这种绝大部分时间都活在自己世界里的人。

哪怕是我身处的真实世界,我都需要透过池书瑶才能看见。

我其实不愿意详细写下我回家发生的事情。

原因很简单,就是因为我与父母的积怨是不可能化解的。

总之,我父亲将头骨交给了我,我母亲也将外婆留下的紫檀木盒给了我。

我把里面的首饰拿出来给了她,这些东西我不要。

可我母亲也不要,让我自己处理,因为那是我外婆给我的,不是给她的。

我知道她很生气,但也无可奈何。

我妈和我爸一样,对我再不好,对其他亲人都很好,也很听父母的话。

我拿着东西就走,刚要出门,却看到了我儿子回来了。

你们没看错,我写的就是我儿子,我的确有个儿子,今年已经读初中了。

我儿子小名叫糖果,我一直叫他果果。

首先我得说明,不是我把我儿子扔给我父母不管的。

果果是我亲手抚养到小学二年级,又被我父母偷偷带回诗城的。

当时我在剧组工作,他们俩哄骗孩子说回去不用上学,然后带着孩子坐火车离开。

因为孩子户口本不在他们手里,他们坐不了飞机,只能坐绿皮火车。

我得知这件事直接报警,你们猜猜他们是怎么给警察说的?

他们告诉警察,我虐待孩子,所以才带走。

两人在火车上又哭又闹,警察也没办法,最终让他们走了。

这绝对不是我杜撰虚构的,没有半个字是假的。

从那时候开始,我和我父母就几乎不联系了,但我儿子的抚养费依旧由我承担。

其实我对孩子的态度是不喜欢也不讨厌。

我当年能那么有耐心一个人把我儿子带大,主要原因是责任。

既然是我把他带到这个世界上来,那我就有责任抚养他,照顾他,爱护他。

我更担心的是,他会成为和我一样的怪物。

好在是他没有,他很正常,但在学习方面糟糕透顶。

现在学习怎样,我不清楚,我也不想关心。

总之当年我甚至都觉得我儿子笨得让我害怕。

我儿子那时候逻辑思维极差,而且很没有耐心,完全不像我。

所以,那时候我有时候会想,我宁愿他变成和我一样的怪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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