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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香秀学着孟兰的样子,露出笑脸推销,手上也拿着两个甜口的馒头,撕下来递给对方当试吃。
“靓仔……”
“阿婶……”
这么喊了一圈,用掉几个馒头试吃后,竟然真的卖出去了几个馒头。
还是孟兰会推销,她那话一套一套的,看的林香秀叹为观止。
看见在家里管事儿的阿婆阿婶的,她就推销甜味的馒头,还笑眯眯的告诉人家,“这个很方便的,早上在锅里热一热就能吃,而且不需要冷冻保存,常温放三天都没关系。”
“买两个回去,早上就不用起床做饭啦,煮蛋的同时还能蒸热馒头,一举两得喔。”
虽说深城还没入冬,但早上的温度已经冷了,套上两层棉裤都觉得冷,谁都不愿意早起,这套说辞正好戳中阿婶阿婆们的心。
好几个妇女听到孟兰说这话,品着手里的馒头,觉得甜滋滋的,又有麦香,当即拍板要了。
“你们这个馒头不算特别甜,又香又软,适合家里细仔吃。”
他们买馒头,还不是一个两个的买,要买就是五六个,全家人早上分一分,一顿就吃完了。
就吆喝了几嗓子的功夫,林香秀和孟兰一顿忙活,卖完数了数竟然已经卖出去三十个了!
这算是开了一个好头,按照这个思路来卖,今天这馒头一准儿能卖掉。
林香秀跟孟兰对视一眼,孟兰转过去又喊起来。
“卖馒头啦!又香又软的大馒头,买回去可以蒸着吃烤着吃,用蛋液一裹煎着吃啦!”
第74章猪红汤和销售好手孟兰一嗓……
孟兰一嗓子喊出去,又喊来了一拨人,她确实是个销售的好手。
她不仅会推荐东西本身的好,还会帮着顾客想办法,根据顾客的需求来。
比如看见主妇就说馒头方便当早餐,早上蒸一下就能吃,不费事,看见大叔就说,这馒头管饱方便,味道还好。
“我们过年的时候都喜欢打麻将呀,打牌呀,中间肚子饿了就可以吃这个,一边吃一边看牌,不耽误挣钱。”孟兰笑着说道。
她这话一出,几个围在摊子前的阿叔阿婶全都笑了。
“好,那就给我来几个豆沙馒头,对了,再要几个葱香花卷,我喜欢吃咸的。”
“没问题,秀秀你快打包。”孟兰立刻说道。
林香秀应声而动,抓起油纸就打包馒头。
这油纸还是之前卖炸鸡剩下的,一整块一整块的放在家里,本来打算留着年后继续卖炸鸡,现在拿来包装馒头正好,大大的一张油纸裁成两半,可以包四五个馒头呢。
送走摊子上的这波顾客,馒头已经卖掉了四分之一,林香秀抬头看了看天色,跟孟兰打招呼,“我得先回家一趟。”
“怎么啦?”孟兰说。
林香秀:“笑笑估计从新华书店回来了,马上要吃晚饭,我不能一直把她扔别人家,这会儿他们从新华书店出来,我接笑笑一起来,你正好可以去逛花街。”
“那你快去接,一会我带着笑笑一起逛,给她买点吃的垫垫肚子。”孟兰一听,想起香香软软可可爱爱的林笑,立刻催促起来,“摊子这里我没问题,馒头我不会做,卖东西还不会吗?放心放心。”
林香秀觉得论卖东西,孟兰比自己厉害多了,一点不担心,她按照种类,一样取了两个馒头,正好带过去给邹姐尝尝,这么想着,林香秀骑着三轮车就往家属院去。
因为着急摊子上的生意,一路上根本不敢松懈,风驰电掣的,没多会就回到了家属院。
去了邹燕红家里一看,果然他们已经回来了,杨蕴正拉着林笑,巴拉巴拉的讨论今天看到的小说,林笑看不懂小说,但仰起头听的津津有味。
家里暖洋洋的,原来是杨勇在厨房做饭。
林香秀进去之后,直接就拿自己带来的馒头,“邹姐,你来尝尝,我今天做了馒头去花街卖,这是特地带给你的。”
“你卖钱的东西,还给我干什么!”邹燕红嗔怪一句,倒是笑着接过来。
她看见馒头觉得挺稀罕,拿在手上左看右看,忽然想起什么进了厨房,“老杨,咱们今天不是还没有煮米饭吗?干脆就吃馒头!我记得以前在饭店吃过一次荷叶饼夹肉,味道特别好,今天虽然没有荷叶饼,但是咱们用馒头夹肉,吃着也不错啊。”
说完后,邹燕红从厨房出来,拉着林香秀要她坐下,要她吃瓜子花生。
“哎呀,你的手也太凉了,坐下暖和暖和,咱们聊会天。”
林香秀想起生意,想起孟兰还一个人在那挨冻呢,赶紧推辞,“不用了邹姐,我摊子上的生意还在做呢,这会儿赶紧接笑笑过去逛花街,我就不打扰你们一家吃饭啦。”
“那好,我不耽误你做生意,快去吧。”
临走之前,邹燕红往林香秀兜里塞了两个热乎乎的花生奶,“一直用热水烫着的,你拿着暖暖手。”
林香秀看着那花生奶,一时间感动的不知道说什么好。
她和邹燕红一开始只是雇佣关系,但是这么长时间相处下来,倒是真的处出感情了。
两个人脾气秉性相投,虽然成长环境不一样,但总能说到一起去。
也难为邹燕红能这么细心,想到她在寒风中做生意,特地给她热了两个花生奶。
从邹燕红家里出来,林香秀又赶紧回家,拿了两件厚实的大棉袄,还拿了自己织的毛线帽子和棉手套,又给林笑加了一套棉衣棉裤,把林笑裹成大棉狍子,这才拉着闺女重新出门。
因为风大,因为寒冷,一路上都没让林笑吭声,到了花街才解开她脖子上的围巾,解除封印。
林笑看见灯火通明,热热闹闹的花街,高兴的不得了,蹦蹦跳跳,鼻头冻红了也不管。
“哇,妈妈你看,这里好热闹啊。”
林香秀含笑过去接手孟兰的活儿,“东西卖的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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