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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做季琛身边的人,卫择具备极高的专业素养,最大的优点,就是没什么好奇心。就算有这么大一个惊天八卦如同炸弹一般砸在他的脚趾头,他也不为所动,眼睛都不眨一下。
兢兢业业地完成这次出差工作,落地庆岭的第一件事,就是跟随季琛去帮嫂子搬家。
脱离工作,卫择那点难得的好奇心这才冒出来,的确想看看,到底是什么样的人,能猛地一下把季琛拽进婚姻的坟墓。
毫无征兆、毫无风声,就这么结婚了。
车子一路往东,上了高架,驶出三环。卫择越看导航的目的地,越觉得不对劲。
直到车子穿过悠长而宽阔的道路,车轮压过路面的鹅卵石。
他看着门内巍峨的宅邸,眼前一黑。
——林宅。
嫂子是谁,根本不用猜,答案在纸上。
林家这一代只有三个小辈,一位少爷,两位小姐。
大小姐林落烟是季琛的弟媳,只剩下二小姐林听晚,总不能那位常年驻扎在国外的大少爷吧。
林家这个二小姐,风评不好,极端不好。酒肉朋友很多,交心挚友几乎为零。是圈子里吃得开的好人缘,但也逢场作戏。情绪大开大合,很会闯祸。
总而言之,让人又爱又恨。
怎么是这位啊……
跟着季琛往里走,卫择的精气神折损大半,开始给自己做心里建设,预计往后的日子不会太平。
林听晚见到季琛莫名感觉恍如隔世,三四天而已,看他就充满了新鲜感。
“你回来啦!”
欣喜、雀跃,语调上扬,尾音像是自带波浪线,掐着嗓子,黏黏糊糊。
站在季琛身后的卫择猛地一抖,鸡皮疙瘩起了一身。
简单和卫择打了个照面,林听晚啧啧两声,感慨:“一张帅脸的背后是另一张帅脸,真好。”
卫择眉心一跳,只觉得惊悚,望向季琛,想撇清关系顺便表忠心。结果发现男人压根没有在意林听晚说的话,只是绕过客厅,去拿放在岛台旁边的行李箱。
东西不多,林听晚早就收拾好了,只有两个行李箱。
卫择紧跟季琛的步伐,从他手里拿走行李箱,拎着两个箱子赶紧往外跑。
把人送到江南公馆,更是跟踩了风火轮似的,一溜烟就不见了。
季琛回到家之后,扔给林听晚一句自便,就进了书房。
时间还早,林听晚没着急收拾行李,趿拉着拖鞋,在屋子里逛了一圈。
一梯一户、视野开阔的大平层,下沉式客厅,客厅右侧的门可以折叠推拉,外面有一个小阳台。
璀璨灯光组成的线条勾勒着这座城市,站在这里可以看见大半个庆岭。十几公里外的地标建筑映入眼帘,显得格外精巧。
家里装修风格简约,有绿植点缀,干净整洁。客厅灯带的暖色灯光点亮,烘托出一股温馨感。
她以为,他这样的人,像医院里的白炽灯一样冷。
短暂地熟悉了一下这套房子,林听晚踩着拖鞋小跑进卧室。
她不知道季琛是什么时候找人把房间收拾好的,也没有提前问过她对房间装潢的要求,但毕竟这里是他的家,她也没有那么不知好歹,睡着舒服就行。
反正与她而言,也只是一个在庆岭落脚的地方。
季琛坐在书房椅子上,面前摆着电脑和一沓文件,隐约听见门外走廊来回跑动的声音。拖鞋踩在地上,哒哒哒。
她的动静实在是太大了。
黑色中性笔夹在他的指间,慢悠悠地转了转——他不习惯用钢笔,也没有收藏昂贵钢笔的喜好。
门突然被推开。
林听晚趴在门边,探出脑袋,刚要开口找他帮忙,看见他,蓦地怔住,仿佛在刹那间被抽走心魄。
屋子里暖气开的很足,他只穿了一件黑色打底衫,算不上高领,露出喉结。宽阔的肩膀和锁骨撑开衣服,袖口挽到手肘。
他没摘手表,手里捏着笔。骨节分明,手背血管蜿蜒。下颌线锋利,薄唇,高挺的鼻梁上挂着一副金边眼镜。
挡住些许凌厉的目光,变得勾人。仿佛在峰回路转的山崖,突然看见一株盛开的花。
林听晚的脑子混乱几秒,心神荡漾。
妈妈……
你不懂,我是真的嫁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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