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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第1页)

霍格沃茨是一个美好的地方,我一直以为我和嘉佰莉拉的宝贝会去格兰芬多,毕竟她看上去是总是那样的赤忱,骑着她的玩具扫帚飞来飞去,魔力暴动的时候哈哈大笑,露出未长全的乳牙,我们英勇无畏的小骑士。但我没有料想到的是,分院那天晚上她给我们写了封长信说自己分到了拉文克劳,我当时有些害怕,没有告诉任何人,我想她心里一定还有很多我们没有触及到的角落,那里没有她平时所表达出来的格兰芬多式的明艳,更可能是一种夏瑞恩式的自省、冷静与执着,但随着她年岁渐长,我便开始责备并摒弃自己的懦弱多疑,她既然是火花和导火索,那就得是蓝色的火焰——最纯洁的火焰,蓝色,本身就是空虚与火焰交汇而成的痴狂的意外*。

或许夏瑞恩的怪僻历史就到此为止了,也可能没有,但伊迪丝会明白我们都爱她,她会向前走,在我们为她所守护、也是因她而诞生的新世界里,她的故事由她讲述,我,还有嘉佰莉拉,我们都会看着她走下去,看着她的背影,那表达的远不止是一个背影,而是她的背影前方正在发生的事。

不知道这篇随笔会不会有朝一日被找到并被刊登出来,但到那时,我或许不再希望人们能把我看做是一个颇有贡献的新闻人,我希望他们能看见的是我身为一个夏瑞恩的最后一点执着。

伊森·夏瑞恩

ethansherian

写于1977年1月

第2章零一

“这样子可以,对吗?”

太阳在一点点慢慢往下移,暮色渐沉,光影从细雕着绿色藤蔓和玫瑰花的粉色墙纸上滑落下来,她对着壁炉台上的黄铜镜子照了照,妈妈把她垂在眼睑上的短头发撩起来剪掉一点点,又问了她一遍。

伊迪丝点点头,给妈妈一个笑:“爸爸会喜欢的吧?”她马上要有八岁,上颌的一颗磨牙刚掉了还没长好,照理来说八岁不是很大的年纪,但外人也明显看得出来她更像妈妈而不是爸爸。

“你怎样他都会喜欢的。”妈妈用西班牙语说,搓了搓她的面颊,其实她和爸爸刚吵过一架,伊迪丝知道,爸爸妈妈很少吵架,但是昨天他们把自己关在书房里,伊迪丝还听见妈妈高昂的声音。她怀疑是不是自己的错——她刚把一个学校里很嚣张的同学推进后花园的喷泉,校长列文夫人又叫她去办公室请她手心吃了三手杖,她其实很怕疼,但会忍着不哭出来的。

明天卢平一家要来,伊迪丝打算告诉莱姆斯·卢平她要把短头发留长的决定,他是她最好的也是唯一的朋友,可惜他们不常见面,卢平一家总在搬家,爸爸告诉她那是因为莱姆斯在四岁的时候成了一个狼人,伊迪丝觉得那很酷,其实她也有秘密——她是女巫,但莱姆斯既是巫师又是狼人,就显得更酷了,不过后来她被爸爸说了才知道,那一点也不算件好事,莱姆斯要吃很多的苦,不方便像她一样去上学,莱尔叔叔和霍普阿姨还要经常换住址,其实那之前他们也一直定居在诺森伯兰郡,就住在夏瑞恩庄园隔壁,伊迪丝和莱姆斯天天可以见着,而现在他们一个月能在一起玩一次都算幸运的了。

莱姆斯个子比她整整高出一个头了,每次来都给她带两排巧克力。伊迪丝想他是列文夫人会喜欢的那种好孩子,讲话很温和,不像她那样操着一口噼里啪啦的西班牙口音,虽然他穿的衣服总是旧旧的,但是很得体,他经常抿着嘴,睁着大眼睛,他很聪明,有时候也会蹦出来一些有意思的笑话,莱姆斯已经开始学了好多知识了,因为他很有可能不能和她一起去霍格沃茨——她一直说那是她真正该去学校,而不是什么名不见经传的诺森伯兰县立小学。

他们一起玩的时候,莱姆斯一般得坐在她的自行车后座,听她断断续续地谈在妈妈的收音机里听到的东西——摇滚乐和爵士乐的拌嘴、戏剧和文学的搅合之类的,伊迪丝为自己能和最好的朋友谈论这些东西很是自豪,这世上可不是随便哪个八岁的小女孩都能做到的。

有一次她把头偏后去问莱姆斯:“爸爸说哪个周末带我们一起去梧桐树峡步道看极光呢!”但莱姆斯没听清她说什么,于是她就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把自己念“r”字母时的颤舌音去掉,可听上去还是很奇怪,然后,伊迪丝就听见莱姆斯偷笑她了。

不过,她还是喜欢和莱姆斯说话,她只在他面前话多的,毕竟他们是彼此唯一的好朋友了,她那时还不知道自己在将来还会有很多朋友。

小学三年级,届时她的头发已经齐肩了,爸爸还带她去巫师们会去的理发店剪了法式刘海。学校里有人来找她说闲话,他们说她家里很有钱,到底是从哪里赚的。

“我爸爸是写报纸的,他工作很忙。”

“有钱人总是忙的啊,你爸爸写的什么报纸?”

伊迪斯说是号角日报,其实是预言家日报,但“麻瓜们”肯定不知道巫师们看的报纸了,她只能随便说一个,而且爸爸也不是专写报纸的,至少他现在不是,他是从助理记者混到社长的位置,自打伊迪斯出生以来,他好像就已经这么忙碌了,每天提前准备好三餐,用他的魔法保鲜,上下班的时候亲一下妈妈,平时就不怎么见他了。他们的家庭倒也算富裕吧,她对金钱没什么概念,但学校里只有她一个人的家能被叫做“庄园”。

爸爸还是很爱她的。

有时候在非工作日的夏天傍晚,天还没黑却无事可做,爸爸就愿意拉着她的手从离家最近的莫珀斯城堡一路溜达到农贸市场去,他让伊迪丝不要告诉妈妈自己抽了雪茄,如果她答应的话就送给她一只市场上买的那种可爱的鹅黄色芦丁鸡,伊迪丝当然乐意了。就这样,到她上小学五年级的时候,她家的凹形花园已经成了个微缩的农贸市场了,她有六只小鸡、一只小香猪、两只花枝鼠和两只侏儒兔、甚至还有一匹安达卢西亚小马驹。

在学校的时候,伊迪丝和女孩子男孩子们一起玩——她现在在他们当中颇受欢迎,经常会收到几封被妈妈戏称“桃色信件”的东西,而回到家了,她就在凹形花园里和动物们玩,在这里她甚至更受欢迎,不过妈妈每次见到她一身泥巴臭烘烘的样子都要假装很生她气,把她拽到楼上的浴室去洗澡,伊迪丝被妈妈架着经过那些蒂芙尼彩绘玻璃走廊时,会哈哈大笑,楼下的小马驹好像也在笑。

妈妈仿佛一个艺术家,以一种不出远门的艺术形式,她热衷于音乐剧还有小型三角钢琴,教伊迪丝弹奏斯卡拉蒂的奏鸣曲和车尔尼的音阶,鼓励她的宝贝女儿能在十二岁的时候写一出足本的音乐喜剧,她对哈罗德百货的购物杂志了如指掌,伊迪丝很爱妈妈给她挑的鲜艳古着裙子,不像爸爸,只会挑红色的,爸爸说那是他觉得她会去格兰芬多——红色的学院,虽然说付钱都是爸爸付,但伊迪丝还是喜欢妈妈的品味。妈妈是很完美的,从头到脚都完美,就连她的名字——嘉佰莉拉,都像那种樱桃和金丝带一样华美精致的东西。

非要挑坏的话,那她不喜欢妈妈做的菜,妈妈对厨艺一窍不通,一直以来都是爸爸做饭的。

等她又大了一些,头发长到肩胛骨了,爸爸就和她说了妈妈不会魔法的事。

“妈妈不会魔法?可是我一直以为妈妈就和我一样是个女巫呢。”

爸爸把食指竖在唇边,“不是所有人都和我们一样幸运啊,你马上就要去霍格沃茨了,我们不能让其他人知道妈妈好吗?只可以有像莱姆斯这样的好朋友知道,有些人是会因为这些伤害妈妈的,你想让别人伤害妈妈吗?”

“不想。”伊迪丝把头摇起来,咬紧了下唇。

“任何人都不可以伤害妈妈。”伊迪丝说:“也不可以伤害爸爸。”

“你是个乖孩子。”爸爸宽厚的手掌抚着她的后脑勺,然后把她拥进怀里,“你是个乖孩子,伊迪丝。”

她怎么可能是乖孩子呢。她现在还经常被叫去列文夫人的办公室呢,无非是出于翘了课去打棒球这类的原因。

伊迪丝在十岁的时候又见到莱姆斯了,他现在又长高了许多,额头上添了几道裂口不小的伤疤。

“疼吗?”伊迪丝问他。

莱姆斯摇摇头,“不算很疼。”伊迪丝把手掌心横过来敷在他额头上,莱姆斯脸红了。霍普阿姨把他们两个分开,然后搓了搓她的肩膀,说她“长高了,变漂亮了,越来越像妈妈了”。

她带着莱姆斯去看了她的小动物们,教莱姆斯试骑了小马茱儿,“这其实是个男孩的名字,但茱儿是女孩。”她给莱姆斯解释。

冬季,诺森伯兰的雪很厚,她就带着莱姆斯一起去小镇上滑冰或者坐雪橇。那时的伊迪丝怎么也想不到几年后的他在每次看到那些拉雪橇的麋鹿都会憋笑。

爸爸带了他们一起去梧桐峡步道看极光,在哈德良长城陡峭的底部——那里曾经标记着罗马帝国的西北边境,伊迪丝在历史课上学到了,她把这个告诉莱姆斯,莱姆斯会告诉她一些关于中世纪巫师议会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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