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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初,听顾莲沼说扫把尾在诏狱看大门的时候,他还以为这是条凶悍健壮的大狗。
可当扫把尾摇着尾巴,跟着顾莲沼走出指挥使司的大门时,他才发现这原来是只堪堪到人胯I下的黑黄色土狗。
扫把尾许久未见顾莲沼,见了他便往他身上扑,刀柄状的尾巴摇得欢快,吐出的舌头上密布着蓝黑色的斑点。
柳元洵从未与动物打过交道,可想到这是顾莲沼的狗,也难免生出点“自家狗”的亲近,下意识俯身,朝它拍了拍手。
前一刻还傻乎乎的扫把尾,这一瞬却忽得将头转了过来,伏低身体,朝他呼噜呼噜地呲了呲牙,深棕色的眼睛里满是凶戾,竟有种想要冲上来攻击的架势。
柳元洵吓了一跳,手也不拍了,身体也站直了,整个人都往凌亭身后躲了躲,尴尬道:“那……那既然都带出来了,就走吧……”
“扫把尾!”顾莲沼冷呵一声,那狗便立即收了攻击之态,脸上又是一副单纯软萌的模样,尾巴也重新摇了起来。
“王爷勿怪。”顾莲沼走到他身边,主动将他搀住,赔罪似地将他扶上了马车,低声道:“扫把尾攻击性很强,但它很聪明,我呵斥过以后,它就知道不该对您呲牙了。”
柳元洵心有余悸地说道:“不愧是呆在诏狱里的狗,倒是挺凶。”
提到扫把尾,顾莲沼的话也多了起来,“它很能干。前年我带着它去办案,追踪敌手的时候钻进了密林里,遇到了狼群,有三匹狼便是它咬死的。”
他不提当时的险峻,也不说自己险些丧命,回忆起过去,他记得的只有陪着他的狗有多么勇猛。
“还有一次,我追踪逃犯,路遇劫杀,将人跟丢了两日,后来也是靠着扫把尾才将犯人捉回。它的嗅觉极限是四十个时辰,只要犯人在此地留下过痕迹,哪怕时隔三日,它也能闻出来。”
提起扫把尾,顾莲沼不仅话变多了,连神色也飞扬了些,看上去和普通的十八少年没有不同。
柳元洵静静瞧着他说话,唇角带了丝笑意。
在他温柔似水的注目下,顾莲沼的心跳略有些不稳,他不甚自在地低头道:“是我多话了。”
“怎么会,听上去很有趣。”柳元洵浅笑道:“原本我还在担心,我们就这样上了马车,将它扔在外面不管,它会不会跟丢,但听你这么一说,我倒觉得若是指挥使司里没人拘着它,它怕是早就寻到王府里来了。”
“主子!”在外陪着凌亭赶马车的凌晴忽然掀开帘子钻了进来,娇声道:“我也要养狗!”
“不都答应你了?”柳元洵耐心十足地说道:“养狗可不是吃饭那么简单,你想养什么样的,能不能养好,都要考虑周全了再去找贩狗之人。”
“我想养大狗,养很威风、还能看家护院的那种!”
柳元洵纵容一笑,道:“好,养。”
他的神情被顾莲沼一丝不落地收进眼底,让他本来轻快的心莫名拢上一层灰扑扑的薄雾。
是了,他何必因为他的注视而慌神呢?
柳元洵那双眼睛,本就看狗都深情。
……
回了王府后,柳元洵又叫管家弄来了些木头,找人在院子里搭了个狗窝。
扫把尾对自己的新家好像没多大兴趣,但依然耸着鼻尖四处嗅闻了一遍,像是在确认自己的新领地。
它的凶戾叫柳元洵不敢亲近,可它的战斗力和追踪能力,又叫柳元洵觉得心安。
院子里养这么个小东西,倒也不错。
……
柳元洵出门呆了一天,精力已经耗尽了,可他手头还有正事,不能睡,只能熬着。
凌亭道:“主子,要不您先歇会,等药熬好了我再叫您。”
“我倒不是在等药,”柳元洵以书掩唇,打了个呵欠,“我是在等天黑。”
“天黑?”凌晴转头望了望窗外的天色,疑惑道:“天黑了要做什么?”
柳元洵笑眯眯道:“做贼呀。”
他将今日在未名居中的见闻说了出来,又道:“我怕自己过多留意,反倒让盯着我的人注意到那幅画;又怕画中信息藏在装裱的夹层里,单看外表看不出来;左思右想,还是觉得将画盗来一看比较稳妥。”
“盗画?”凌亭确认道:“是‘未名居’戏台后的挂画?”
“是的。”柳元洵道:“只不过,我们前脚刚去,未名居后脚就丢了画,难免会引起有心之人的注意,所以得想个法子,将这事做得圆满些。”
这事不难。
起码对顾莲沼来说,他能瞬间想出无数个主意。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放火,一场大火,什么都能烧干净,谁能知道丢了副画呢?再不济,偷了便偷了,就算叫杀刘三的那拨人发现,画也已经到手了,那群人无论做什么,都妨碍不到他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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