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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双眼是有光的。
范云那一对有光的小眼睛,现在,已经牢牢锁住了就在不远处的一个目标。
那个目标。
是一个看上去就满脸狡猾的中年男性小贩。
因为范云看着他正在搞鬼。
大概是因为一颗树的原因遮挡住了那个小贩的视线,所以说他并没有看到范云,又或者说是因为那个小贩也是属于那种滚刀肉,不怕事的人,他根本就没有把范云放在眼里也未必可知。
这些都无所谓。
范云并没有在意。
欢迎注意的是他在卖东西给一个老人家的时候,那个老人家明明是选了一袋橘子,那个小贩在上秤的时候,一手捋着秤砣,一手慢慢的往后推。
推着推着就在那个秤杆子上下起伏不定的时候,小贩偷偷地用小手指一勾塑料袋。
于是。
秤杆子就高高的翘了起来,看上去完全就是足斤足量,童叟无欺的感觉。
可惜的是,他的这点小把戏完全都落在了范云的眼里。
范云觉得这个小贩实在是太差了。
本身也是。
像他们这种挑着箩筐走大街穿小巷的流动小贩们,一没有办什么证,二又没有经营场地,走到哪卖到哪,可以说他们的利润比起那些租摊位,做生意的人要大得多。
可就是这样,有些小贩还是人心不足蛇吞象。
也许是习惯了,也许是什么其它的原因,反正他们总是想在秤上面搞点鬼。
例如。
就现在这一个。
范云决定过去管一下。
如果说那个小贩老老实实的泛云可能还装作看不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算了,大冬天的出来做点生意,说实话,虽然说利润还可以,但是也挺不容易的,因为到处都是动手动脚的嘛,像这种天气,本应该坐在家里面围着围在炉子旁边烤火,而不是喝风饮霜的,到处吆喝的当走鬼。
但是。
苦。
是苦自己的,你不能苦别人,对不对?
正如享福一样,你所享的福也是自己的,外人基本上也无法分享。
范云的眉头皱了皱,他看了看马路上穿梭不止的车流,等到在一个间歇的空当里,没有什么车的时候,范云三步两步就走到了那个小贩的面前。
“喂……”
范云的一声喂字刚出口,他霍然发现,面前的这个小贩他认识。
原来。
这个小贩不是别人,正是住在他家前面的那一个王大爷。
这个王大爷,什么时候又当起走鬼来了?
大冬天的,待在村子里面,待在自己的澡堂边烤火不好吗?
一看是熟悉人,范云当然就不好再按照平常的那种方法来处理了,他倒是赔着笑脸招呼道:“大爷,你今天过来卖东西啊?
怎么样?
生意还可以吧?”
唉,说来范云也挺不容易的,别看他是个城管,可是碰到了自己村子的人,他也不能拉起架子来,太认真了。
如果是那样的话,就显得太不近人情了,有些事情还是不要拿鸡毛当令箭的好。
说实话。
如果说今天范云敢翻脸不认人,去撅折了王大爷的称杆子,那么,明天他在村子里面就会被数落的连人都不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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