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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要多吃点肉补补身子(第2页)

肉皮入口即化,油脂在舌尖炸开淳厚的香气,她不自觉地眯起眼睛,喉间溢出一声满足的叹息。

沪市国营饭店的师傅厨艺真是好啊,味道比之前在叶家吃朱月玲做的那个五花肉好吃多了。

宋砚洲见她吃得满足,嘴角忍不住弯起一点弧度,又给她夹了一块,“吃多点。”

叶西西笑眯眯地看向他,像是一只得到满足的小兽,开心地舔着自己的爪子。

她夹起一块红烧肉,递到宋砚洲嘴边,“你也吃,这么香的肉,一个人吃多没意思。”

见宋砚洲还要拒绝,她嘟起了嘴不高兴地放下筷子,“你要是不吃,那我也不吃了。”

知道他舍不得吃,又连续夹了几块全部送到他碗里,威胁道:“你看,这碗你吃过,现在肉都沾上你口水了,你要不吃的话,我也不可能吃,就等着倒掉吧。”

倒掉,是不可能倒掉的。

宋砚洲望着碗里堆叠的肉块,瞥见她鼓着腮帮子威胁他的模样,无奈笑笑,又去添了一碗饭,才低着头吃了起来。

叶西西吃了一会就停下筷子,抚着肚子摆摆手,“哎哟不行了,我肚子快撑破了。你吃多点,别浪费。”

宋砚洲看着她那还剩半碗的米饭和剩菜,无奈地摇摇头,低头秋风扫落叶般将桌子上的饭菜都清空。

连她没吃完的那半碗米饭也没放过。

叶西西见他果然敞开了肚子吃,笑得两眼弯弯,像只偷了腥的猫。

两人吃饱喝足,宋砚洲将自己随身携带的水壶灌满水。

见时间还早,叶西西拉着宋砚洲又去供销社补货,身边有这么一个身强体壮的劳动力不用白不用,正好让他负责拎东西,这样她到时候从空间拿出来的东西也算在他面前过了明目。

在供销社里又是一通买买买,身旁的男人欲言又止,但最后还是把嘴巴闭上,总算是忍住没开口了。

叶西西暗笑。

补完货,两人提着大包小包去汽车站买票坐车回省城。

当然,重的东西都被宋砚洲提在手上,叶西西只是意思意思一些提了一个最轻的袋子。

一路上叶西西默默跟在他身后,乖巧得不像话,遇到人多的时候就紧紧贴着他后背走,小手拽着他的衣角,也没再做什么过分亲昵的举动。

引得宋砚洲都忍不住瞅了她好几眼,以前每一次来城里带她回乡下的时候,她哪一次不是横眉竖眼,千般不愿万般不甘地跟着他。

看什么都不顺眼,说话像吃了炮仗。

但凡他做得不符她心意了,还直接指着他鼻子就大骂起来。

他得一路上忍受着她都坏脾气和各种故意为难,每次都让他火冒三丈,恨不得将她丢在路上,再也不去管她。

现在的她却会偷偷给自己塞钱,留好吃的给自己,还乖得让人忍不住想要摸着她毛茸茸的小脑袋表扬两句。

原主和宋家人一起下乡插队的地点是青禾村,青禾村有三支生产队:希望大队还有前进大队和建设大队,宋家人所在的大队便是希望大队。

希望大队是青禾村成立最早的生产队,社员多住在青禾村背面北面,依山傍水,灌溉便利。

青禾村因村口有一片百年青禾田而得名,传说村民的祖上开垦时第一茬稻穗青亮饱满,秋收后留种延续至今。

青禾村被群山和稻田环绕,一条河浜穿村而过,村民为之命名为落霞沟。

村民在落霞沟洗农具、放鸭子,夏季孩子们喜欢偷偷去河里摸鱼。

民居多为青瓦白墙的砖木房,院落前种着丝瓜架或鸡冠花。

此刻大队长正带着社员们热火朝天、挥汗如雨地在地里干农活。

烈日把田埂晒得白,生产队大队长孙建国扯下脖子上的蓝布毛巾,狠狠抹了把脸上的汗,又顺手将毛巾往地头的歪脖子树上一甩。

抄起铁皮喇叭筒,他声音沙哑中混着唾沫星子炸响:“同志们!看看这日头!越毒越要和老天爷抢收成!

距离芒种只剩半个多月,公社刚开完誓师大会,咱们青禾村三个大队都憋着劲!建设大队说要创亩产新高,前进大队扬言要拿红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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