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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尘埃里的玫瑰(十二)
章厉失踪了。
至少在别人眼里是这麽回事。
柏易原本想跟着章厉一起走,毕竟他的任务目标是章厉,这个县城对柏易来说没有一点吸引力,然而章厉就那麽消失了,大概是半夜悄悄走的。
而他唯一留给柏易的是一枚黄金戒指——女款,而且一看就是婚戒。
这大约是柏易母亲留下的东西。
柏易把那枚戒指收了起来,他这几天都守着手机,等待任务短信。
“霍哥也不知道厉哥去哪儿了。”陈俊翔蹲在台阶上抽烟,他皱着眉,吐出一个烟圈,用与年龄不符的悲伤表情说,“也不知道还能不能再见着。”
既然任务目标现在没了踪迹,柏易也只能暂时在这个小县城待着,等发现了章厉的踪迹後再离开。
章厉不见了以後,来台球厅找茬的都是柏易在处理,他除了记账以外还抽空教陈俊翔拳脚,只不过没有章厉收拾残局,那位霍哥很快就知道柏易也是个好手,偶尔也会来台球厅和柏易说几句话。
渐渐的,柏易在这个县城也有了一席之地。
霍哥很器重他,大部分时间柏易都待在台球厅,只有偶尔的时候,霍哥会让他陪着自己去处理一些棘手的事情。
钱越来越多了,柏易却没有花钱的地方。
他的名气在县城里也越来越大,出门走动,也会有不认识的人叫他一声柏哥。
还有小年轻半路拦住他,想认他当“哥哥”。
过了没两年,霍哥大约是觉得再这样下去就要困在这个县城里了,于是想要去省城找点事情做,他这些年有不少积蓄,但他在县城有面子,去了省城别说强龙不要,他连强龙都不算。
霍哥想去省城开酒吧,就铆足了劲去钻研省城的人脉。
为此他半年里带着柏易去了十次省城。
他也乐意带柏易去。
跟身边那些五大三粗的兄弟们不同,柏易的外表很能糊弄人,他文质彬彬,进退有度,不像是个跟班,更像是个老板,而且他懂很多东西,会品酒,会看画,甚至还会打高尔夫球。
有这样一个人在身边,霍哥觉得自己似乎也变得洋气了起来。
更何况柏易很能打。
而且知道轻重,绝不会把对方打出什麽问题,连轻伤都没有,只会让对方暂时失去行动能力。
于是柏易就这麽莫名其妙的成了霍哥身边的一把手。
霍哥还是有点生意头脑的,他花了三年时间,把酒吧开成了同城连锁,在省城开了六家酒吧,一家比一家大,应酬也越来越多,在省城的“富人区”买了一套别墅。
不过他也没有亏待柏易,柏易自己选了一套市中心高楼的夜景套房,没事干的时候他宁愿待在这个“家”里看看影碟。
通货也确实膨胀的越来越厉害。
五年前手里能有一万可用资金就算有钱了,现在省城的房价已经涨到了一平方一万。
看样子还会继续涨。
陈俊翔也成了柏易唯一的朋友——毕竟柏易不怎麽拒绝别人,而陈俊翔又会死皮赖脸的凑上来,更重要的一点是,陈俊翔大约是唯一一个愿意和柏易一起寻找章厉下落的人了。
柏易倒了两杯茶端到沙发旁,这套房子是两百多平的复式,欧式装修风格,柏易不喜欢,但也不算讨厌,但陈俊翔喜欢的要命,他喜欢一切夸张的装饰和修饰,柏易收到的类似胸针般的礼物,稍微繁复点的都被他转赠给了陈俊翔。
陈俊翔现在踏踏实实把柏易当哥。
没有柏易,他可能一辈子都出不了县城,柏易在省城站稳脚跟之後把陈俊翔也接了过来——他总需要一个能说话的人。
陈俊翔虽然跳脱,但并不是一个大嘴巴。
“厉哥还是没消息。”陈俊翔一口就把茶喝了个干净。
五年时间过去,陈俊翔从一个吊儿郎当的青少年变成了一个吊儿郎当的青年,他依旧喜欢笑,笑的时候眉梢高挑,不过头发不再是乱七八糟的颜色,变回了沉稳的黑色,穿衣打扮也趋于普通。
陈俊翔把一张照片从上衣兜里掏出来:“但找到了武叔。”
柏易把照片拿起来,低头看去。
——章武。
他都快把这个人忘了。
照片上的章武比起五年前像是老了十岁,他看起来像个老人了。
不如意的生活让他迅速衰老,两鬓已经斑白,脸上也满是皱纹,他的身体佝偻着,仿佛遭受了巨大的打击,再也直不起腰来。
“他跑到宏江市,听说因为躲债不敢用自己的身份证,只敢去□□工。”陈俊翔剥了个橘子,橘子甜而酸的清新气味在屋子里弥漫开来,陈俊翔的手肘搁在膝盖上,他笑了笑,“结果被人骗光了钱。”
五年时间,足以天翻地覆,改变人的一生。
陈俊翔看了眼柏易,发现柏易面无表情,又说:“他又去找当地人借钱,後来还不上,被打断了一条腿,现在靠捡破烂和要饭过活。”
“厉哥当年因为他走投无路。”陈俊翔扯出一丝嘲讽的笑来,“结果他还是混成了这副模样。”
大约是章武惨成了这样。
所以章厉曾经的付出就忽然变得没有一点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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