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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这个。
气都生不起来了。
时临亦这家夥有点神,小礼物正好戳中了我的心欢。
我美滋滋地欣赏了好一会,然後极其大度地决定不跟时临亦计较了。
他是人,我是笔。
一支优秀的笔怎麽会和持有者一般计较。
时临亦一整天都有课,我跟着他从这个教室跑到另一个教室,又从另一个教室跑到另一栋楼,过程难以言喻,仿佛在满是石子的路面上驰骋而过。
颠簸得头晕。
今天之前我从来不知道笔也会晕车,今天之後我知道了,无论是人还是笔,都受不了超高速的狂跑。
期间我对时临亦的谩骂就没停过,过度惊吓让我的喉咙干涩难咽,只觉得整个脑袋浑浑噩噩,眼前什麽也看不清。
我觉得时临亦这个人多少有点魔力在的,不然怎麽每次都那麽巧,在我对他改观之後还能让我对他再次改观。
好不容易安分了点,时临亦竟然把我小领结给取了。
还当着许多人的面,这让我情何以堪,以後还怎麽面对人。
呜呜——现在大家都知道我是个会戴领结的钢笔了。
晚上九点,时临亦趴在桌子上写日记。
大概是昨日完好无损的笔今天突然跟坏了一样,怎麽写都不出墨,用力甩也不行。
时临亦重新给笔上了墨,却变得更加难用。
我看着时临亦紧皱的眉心,心里简直不要太开心。
对,就是这样,暗戳戳的膈应他。
让他昨晚吓我,让他白天跑那麽快,让他不给我系小领结。
我小小地发泄了一会心中的怨气,接着在时临亦再次下笔的时候控制墨水的速度,让笔尖匀速出墨。
我踩上笔帽尖尖,昂首挺胸地看时临亦写日记。
我不看他写什麽,我是支懂礼貌的笔,不做偷看这麽缺德的事。
转过身,换个方向,自己的小屋在前方等着自己。
一想到即将下班,雀跃的心藏都藏不住,下意识哼唱起了歌。
哒……哒哒……哒……哒啦……
连唱了有一段时间,等我回神,时临亦早就写好了日记,正撑着脑袋看我。
“原来不是我的错觉,你真的会说话。”
“噫——!!”
惊悚度直线飙升,我不受控制地惊叫,如坠冰窖。
救命救命救命——
时临亦真的能听到我唱歌!
昨天晚上真的在找我!
他是不是想把我关起来,是不是想把我送给别人,是不是想找地方把我丢掉。
我就知道,没有人会喜欢一个和自己不一样的人!
“你小脑袋里想的都是些什麽?我是那样的人吗?”时临亦拿起另一支笔敲了敲笔帽,“你是我姐给我的礼物,所以再怎麽超脱常理我都不会觉得不可思议。”
我愣愣地看着他,一瞬间汲取的信息量太多太杂,把我吓得脑袋没转过来,连心里话说出来了都不知道。
时临亦狠狠笑了一会,按着我的脑袋问道:“你的名字是什麽?”
“总不能以後叫你‘喂,那个钢笔’,别人还以为我神经病呢。”
我心脏一抽一抽,脸颊冰凉,好半天讲不出话。
“思丶思浔。”
“我叫思浔。”
我是一支品牌钢笔,由品牌名演化出来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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