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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第1页)

定北关离燕都远,姜焉离开燕都一路北上,在即将踏入幽州地界时,突然就下起了雪。

燕都鲜少落雪,姜焉在驿站里要了纸笔,给宋余写了第一封信,信上是如此写的:

卿卿五郎:

见信如唔。

今日已入幽州地界,天降大雪,只能在驿站盘桓两日。驿站好生无聊,真想与五郎温酒赏雪,一醉方休。

不过这驿站中小吏有一手好厨艺,烹得一锅好羊汤,味美鲜香。

汤足饭饱,听窗外雪声簌簌,滚过三遭冷床,越发思念五郎。

想五郎!

薄薄一张纸,传到宋余手中时已过了大半个月,燕都迎来了一场小雨。他洗干净手,小心地展开信,先映入眼帘的是角落里的一块黑色的爪印,顿时扑哧一声笑了出来——那是姜焉的肉垫印。

宋余眼前浮现姜焉写完了信,还特意化成猫,拿爪子拍墨汁印落款,又是好笑又是心软。

姜焉好像总能让自己更喜欢他!

宋余心情愉悦地站着,躺着,又在床上滚了好几圈,仔仔细细地将信翻来覆去地看了许多遍,才坐回书桌边,提起了笔写道:

叙宁:

展信佳。

得卿传书,快慰莫名。

大雪压路难行,千万多加小心。今日燕都虽无雪,却有小雨,淅淅沥沥隐有春意,想来今年燕都的初春会来得早一些。昨日大夫来看诊时说腿骨愈合甚好,不必为我担心,我在燕都一切都好。

墨迹可洗净了?

思念叙宁。

背着麾下搓了几日手的姜焉收到宋余那封信时,哼哼唧唧地回信,墨迹实在难洗,险些搓下一层皮。彼时姜焉已经回了恩宁,他这回聪明了,拿了姑娘家涂指甲的花汁啪叽又盖了一个红色的爪印。

宋余看着那个红爪印笑出了声。

这信一传就是半年,自冬末入春,花开尽后天气渐渐炎热,定北关内一处高山上生了几株野桂花,等桂花也飘香时,姜焉枕头边的锦匣已经积了厚厚一沓信了。

宋余便是那时来的边关。那日姜焉巡边骑马回来,还未到营地,就见几骑纵马而来,叫道:“少将军!族长召你回去!”叽里咕噜的都是云山部族语,姜焉臭着脸,慢吞吞地骑着马,道:“知道了,这就回。”

“哎,你快些吧,大燕朝廷的使臣来了,”云山部族人催促道。

“朝廷这个时候派使臣来干什么?”姜焉不耐烦地捏了捏鞭子,突然想起什么,坐直了身体,“朝廷使臣,来的是什么人?”

云山部族士卒哪里知道来的是谁,比划着,也说不清楚,姜焉说:“算了,我自个儿回去看。”

说罢,一扬鞭子就马不停蹄地朝云山部族营地而去。自云山部族迁入关内后,朝廷将恩化永宁一带划给了他们,这两个县虽算不得富庶,却有广袤的牧草,毗邻墩儿山脉,正合云山部族的生活习性。姜焉心脏几乎要跳出来,他想,朝廷使臣,会不会是宋余?可半月前二人还传过信,宋余并未提及他要来边关一事。可即便如此,姜焉还是雀跃起来,恨不得踏星跑得快些,再快些。

远远的,还未靠近驻地,就见辕门口站了一道修长的身影,姜焉目力极佳,一眼就认出,那正是宋余!

宋余正和昭然说着话,隐约听马蹄声疾驰而来,他抬起眼看去,姜焉就骑在踏星上如电般奔来,他脸上绽放出灿烂的笑容,朝姜焉挥了挥手。风送来了姜焉快活的叫声,也送来了他分别已久的情郎。

“五郎!”

宋余笑容更甚,他还来不及说话,却见姜焉并未减缓马势,也反应过来,他伸出手,姜焉骑着马已近了身,一俯身就抓住了宋余的手,一把将他拉上了马背,牢牢地抱在怀里。姜焉并未回驻地,反而当着所有人的人面就这么将朝廷使臣带走了,徒留一干人傻了眼,昭然叹了口气,旋即也笑了起来。

宋余已经顾不得其他,他后背紧紧贴着姜焉的胸膛,即便姜焉没有说话,急促如雷的心跳声,环在腰上勒得他几欲发痛的手臂已经足以证明一切。

“叙宁,”宋余小声叫他。

姜焉干燥的嘴唇贴他耳边厮磨,蹭得宋余缩了缩,还没躲开就被他重重咬了一口,腰上那条手臂箍得更紧。宋余不知姜焉要带他去哪儿,也不曾问,二人共乘一骑,就这么跑出驻地,初秋微凉的风拂过面颊,日光明朗,宋余的心也好似生出了羽翼,变得轻快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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