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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话,是对阿别说的。
阿别没应,他一直都这样,不爱说话,不爱跟人打交道,那绷带缠住的,不单单只是他不能示人的皮肤,更裹住了他那颗不敢再悸动的红心。
……
阮流筝一直看着后视镜,直到车子行驶到拐角,再看不见其他,她才把视线落下去。
手里的东西,是个狗尾巴草编的戒指。
阮流筝看过很多大牌戒指,狗尾巴草编的,还是第一次。
阮母见她盯着那狗尾巴草编的戒指出神,有些好奇:“我看你今天一直跟那个阿别说话来着,心里还过意不去啊?”
“算吧。”
阮流筝轻轻捋着狗尾巴上毛茸茸的部分,脑子里不禁又回想起了下午,他编这东西时认真的样子——
暖阳下,溪水波光粼粼,阿别盘腿坐在溪边,顺手揪了一根狗尾巴草绕来绕去。
他手很巧,编出来的东西精致,速度也快。
她那时候就在想,他是不是要送她。
说起阿别,阮母似乎有无尽的惋惜:“今天听那老大爷说起,这孩子也挺可怜的。”
阮流筝没接话。
对着窗外的夜色看了许久,她忽然抬手将手里那枚狗尾巴草编的戒指扔了出去。
薄唇轻启,慢慢吐出四个字:“再也不见。”
算是回的阿别那句‘再见’。
其实阮流筝回过神来的那一刻就猜到了。
顾珩曜没死,‘珩曜’、‘阿别’,一个人罢了。
离开后的顾珩曜,成了现在的阿别。
她不知道他为什么会选择留在阮家墓园,更不知道一年前都发生了些什么。
可事到如今,她也不想知道。
他没死她会欣喜,她的这条命,也算是顾珩曜救的。
杀一次救一次,算扯平了。
只是以后,她只愿和他再也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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