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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知道,我要去玉霄宗,我得去寻玉霄宗的宗主,他是我父亲生前的旧友。”
这是系统给他提供的剧情信息,少得可怜,但想来应该能够应付主角受了——当然,前提是,此人真的是主角受。
如果不是,那么牧白大概率就死到临头了。
白衣青年的目光渐渐下移,漆黑的瞳孔好像具有穿透力,直接透过牧白身上破烂肮脏的衣衫,钉在了他的胸口,那一颗小小的红痣上。
声音越发温柔,神色也悲悯。
“你同小时候长得不太一样。”
牧白面不改色心不跳:“男大十八变。”
“你要找的人,是我的同门师兄,玉霄宗的宗主,奉微,奚华是我的道号。”
奚华,惜花。
惜花须检点,爱月不梳头。
好浓烈的劝诫意味啊。
牧白暗暗想着,忽然发现自己的双腿可以自由活动了。那原本困住他的寒冰,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消散殆尽。
“走吧。”
“去……去哪儿?”
牧白还有些迷茫,没有系统的指示,他有点怀疑来人到底是不是主角受。
要是认错了人,就完犊子了。
据系统所说,主角受温柔款款,善良正义,富有同理心,共情能力一流,仁慈悲悯。
但看此人刚刚的行事作风,怎么有点不顾他人死活,这是怎么一回事?
“离开这里,去你该去的地方,这里——”奚华上下唇一碰,好像碎冰一样,声音清清脆脆的,“很脏。”
牧白迟疑了一小会儿,觉得此地不宜久留,还是先走为妙。
而且他觉得对方不是坏人,要不然早把他杀了,不会多费口舌。
但在临走之前,他为了拉进关系,增进感情,特别狗腿地蹭蹭蹭跑出去,两手抓着剑柄,铮的一下,将钉在石墙上的长剑拔|了下来。
而后又蹭蹭蹭地跑了回来,将剑往奚华面前一递。
“给你!”
牧白见他不接,神情还有些许古怪,又想起什么一般,扯起自己脏兮兮的衣袍,把染血的剑刃擦拭干净。
然后再双手递了过去,他满脸真诚地道:“给你,现在干净了。”
奚华微微抿了抿薄唇,他的命剑一向只有两种人可以触碰,一种是他自己,还有一种就是死人。
而面前这个少年却不知死活地碰了他的命剑,所以,这个少年应该死。
立即就死,以此来消对他命剑的冒犯。
“……那我再擦擦?”
牧白眨了眨眼睛,从被灭门,到被关在此地,已经过去了三天三夜,他的一身衣袍破破烂烂,几乎看不出原本的颜色。
既然对方嫌弃他的外袍脏,那么,他就只能用自己还算干净的里衣了。
于是乎,牧白扯开脏污的外袍,用里衣仔仔细细地将剑刃擦拭了好几遍。
然后,他第三次双手把剑送上。
“这下真的很干净了。”就差舔了。
“……”
奚华垂眸瞧他。
少年虽然一身狼狈,但是眉目清秀,五官明艳,一双宛如黑曜石般的漆黑双眸,干净纯粹到了极致。
身姿濯如春柳,好像随时都会出鞘的凌厉长剑。
值得一说的是,他的唇角微微上扬,仿佛天生如此,爱笑。
和小时候那不知天高地厚的混世模样,很不一样。
而奚华原本是他的师。
他们之间的关系,其实是师徒。
只不过,他们很多年未见了,当年那个哭着闹着,满地打滚也要逃离他的小徒儿,竟然已经长得这样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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