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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最伤人的句子,
不是“我喜欢你”,而是“我习惯了”。]
-
追陶天然的过程,在程巷这里是一段不堪回首的往事。
当时陶天然一跃成为附七中的红人,连带着被她“美晕”的程巷。
程巷每每背着书包从走廊路过,都能听见有人在她身后窃窃:“看,那就是被陶天然美晕的那个!”
程巷:……
她是照进白昼的暗夜月光,清冷的凝住人双眸。
转学一个月,陶天然独来独往,没同任何人讲一句话。
那段时间程巷正为想考美术的事,和马主任持续斗争,马主任断了她的粮。
秦子荞大手一挥表示生活费分程巷一半,两人连续一周只吃半餐盘午饭,饿得坐在食堂里嗅鸡腿味儿。
直到一个高大体育生将篮球丢到脚边踩住,带一身汗气坐程巷对面:“你是陶天然前桌?能帮我给她写封情书么?”
程巷第一反应是:“开什么玩笑……”
“那算了。”男生托着篮球站起来:“本想着就你跟她熟一点。”
“等等。”程巷叫住他。
男生垂眸。
程巷说:“写也可以,我要收费。”
秦子荞在一旁猛拉程巷,小小声气音说:“你饿疯啦?”
程巷轻拍一下秦子荞的手,望着男生:“可以吗?”
男生怔了下:“可以啊。”
“并且写什么内容,完全由我决定,你不能提意见,可以吗?”
“……可以是可以。”
那天程巷没跟秦子荞一起去吃晚饭。
她独坐在空荡荡的教室里,夕阳自窗口浓稠的淌入,陶天然的课桌静静躺在她背后,抵着她向后弯起的脊骨。
在展开的作业本一页上写:
【陶天然,你好呀。】
她从来不肉麻兮兮的写“亲爱的陶天然”。
她只一笔一画的写:陶,天,然。
她的头发太细太软了,所以一直留齐肩的短发,束不起来,低头时痒痒的扫着鼻尖。她在家写作业时都带一只波浪发箍,露出额前的“大光明”,丝毫没形象可言。
此时她左右看看,正是晚饭时分,教室里不可能有人。
于是偷偷将发箍从书包里掏出来,箍在头上。
要不怎么说痛苦产生艺术、饥饿产生灵感呢,她感觉胸中有千言万语想要抒发,邪魅而得意的扬起半边嘴角。
教室门口轻响传来。
程巷带着残存的邪魅笑意抬头。
!!!
陶天然站在那里。
……她怎么没去吃晚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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