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当天晚上,那半扇猪肉便炒了吃。可能是要嫁人了,后母看他夹肉吃,也没说什么,只是拿眼看了看他。活了十五年的笛哥儿,第一次知道肉是什么味。
笛哥儿也是第一次上桌吃饭,吃了人生中第一顿饱饭。肚子热乎乎的,暖暖的,原来吃饱饭是这种感觉。当时的笛哥儿真的很满足。
感受到些许甜味的笛哥儿,他当时的愿望很简单:那便是以后能每顿都吃饱饭。人生在世,是不能够太过贪心的。因为笛哥儿从小便没有沾过荤腥,他那脆弱的肠胃已然是撑不住的。
当晚便拉肚子,在起夜的路上他偷听到后娘与他那后母带来的女儿说:“那户人家是鳏夫,喜爱打人,前前后后打死了三人,就算是给他生了两个孩子的妻子也照打不误。
在镇上出了名的狠,镇上的人家都知道,没人愿意将孩子嫁给他当续弦。就是因为镇上没有好人家的女子愿意嫁给他,那鳏夫才将目光放在村子里找媳妇的,
村里的消息没有镇上的灵通。我能找到这桩婚事,还是你那在镇上做工的表哥告诉我的。
那鳏夫觉得哥儿比女子抗揍,才找的哥儿。这次是给了我们十两银子,所以以后那个孽障的是生是死跟我们没有一丁点的关系了。”
“若是这门好亲事,哪能轮得到那个小贱种啊?”
听到此时,笛哥儿才想通了一切。原来晚上的种种只不过是温柔乡罢了。此时笛哥儿想:若是他坐以待毙,等待他的就只有死亡了。
他那么多年的忍气吞声,以为后娘看在他任劳任怨,每天伺候一大家子人的份上。他以后的夫家,就算是家里穷,也应当是年龄相仿的年轻小伙子。
没想到,后母居然想把他卖了。随后笛哥儿也顾不上肚子不舒服,轻轻的推开了家门。之后便拔腿狂奔,往山上去了。山上那么大,还有猛兽。他那后娘是不敢找他的。他宁愿是被野兽吃了,也不愿便宜那一家子白眼狼。
耳边呼呼的风声,刮着他削瘦的脸颊。明明是初秋,也不知这风为何像寒冬时般的刺骨。笛哥儿一直跑一直跑,最终因体力不支,昏了过去。昏过去之前,看到四处一片漆黑,他以为那是大山深处。想着可能在他昏过去时,也会被野兽分食。昏过去的笛哥儿想:“这样也好,一了百了。”
笛哥儿跑了许久,因是长年的吃不饱饭,他的体能并不好。抱着不能便宜给那一家子的狗东西的想法,他硬生生的绕着山跑了半圈,跑到了山的对面。
此时,一片静谧的山林中,只有残夏的知了在不知疲倦的叫着。第二天天刚亮时。上山打猎的孙大发现了笛哥儿并把他捡回了家。看着面黄肌瘦小哥儿,像是十二三岁的样子。便把他带回了家,打算当成弟弟养,反正家里也不差一个小孩一口吃的。
一个小孩子又能吃多少。等到笛哥儿醒来之后。孙大询询问他:源何他一个哥儿出现在大山上。笛哥儿说明了前因后果。孙大心里惊讶极了,这小哥儿看着也就十二三岁的样子,怎么看怎么不像是十六岁该嫁人的年纪。
孙大观他也是无处可去,孙大便让他住下。因笛哥儿是绕着山跑的,从山的那边跑到了这边,跨越了半座山。所以当后母醒来时,发现笛哥儿不在时,发了疯的找人。
就算是想破脑袋,她也想不到,她的那个继子,跑到了山的那边。之后两人便搭伙过日子了,孙大随后找村长给笛哥儿上了户籍。村长看笛哥儿过得苦,便同意了。
反正山的两侧是分属于不同的知府。谁也不知道,笛哥儿跑到了他们的村子。二人就此结为一家。二人刚成亲时,也是过了几年的好日子的。
毕竟孙大净身出户后,是靠打猎为生的。自孙大分家后,什么都没有,便想去山上碰碰运气。孙大觉得自己力气比旁人大,身手也算灵活,脑子也是有些机灵的。
村里有个老猎户,据说是在上过战场,归家后发现婆娘跟着别人跑了。举目无亲。村里的猎户也是看不惯孙老三的做派。又孙大刚满十五,便进山。
许是年纪大的人,容易心软。又怕孙大小小年纪便交代在山里。就把狩猎的一身绝学交给了孙大。他们在打猎碰到时,老猎户便教他狩猎的技巧。
起初的孙大很防备,不知自己身上有什么是老猎户所图的。从没有感受到善意的人,第一次接受来自他人的善意,会不知所措。因此,每当老猎户搭话时,孙大就当没听到。
时间久了,慢慢的相处后,孙大便把老猎户当成亲人。许是老猎户是从战场上下来的,狩猎技巧极其有用。靠着狩猎的技巧,孙大每次进山,都能会有所收获。
慢慢的他们存了些银钱。又用这些钱买了些地。毕竟对于村民来说,村子里田地就是这些村民的根。每次孙大打猎归家时,笛哥儿都做好饭菜,等他打猎归来。日子过得也算是有滋有味。之后二人又生了两个孩子。家庭也是和和美美的。
二人从来没有红过脸,吵过架。日子就这样平平淡淡的过了几年。可好景不长。在小儿子三岁时,孙大上山狩猎时,被野猪撞断了腿,从此
不能干重活。还要吃药养着。家里的顶梁柱倒了。
笛哥儿也知道没人能帮得上自己。便独自挑起了家庭的重担。好在孩子都听话懂事,孙大也没有自暴自弃,也都是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但是家里的生活确是不如往常一般,饭桌上时常有肉了。
但是孙家夫夫都觉得人还在就好,比什么都强,也乐观的过着平平常常的日子自孙大倒下之后,家里的开销不断,收入却几乎没有。孙家夫郎没有办法,在农闲时,便挖野菜来吃。收成的粮食也是全拉到镇上卖到米粮店中,只求卖个好价钱,能给孙大买药吃。
因此,陶青每次挖野菜都能碰见孙家夫郎。一来二去,两人也就熟悉了起来。陶青自小没有为米粮发过愁。陶青第一次和阿姆一起挖野菜时,就注意到了这个长得瘦瘦小小的,背这个大大的箩筐,箩筐里面装满了野菜的孙家夫郎。
回家后又听到阿姆说了孙家的情况。当时他便想,若是自己肯定是不如孙家夫郎那般坚韧。于是再次挖野菜相见时。二人在挖野菜是碰了面。陶青用崇拜的星星眼看向笛哥儿时。
笛哥儿看着那双圆溜溜的大眼睛,想母亲要是没去世,给他生个弟弟,应当也像这般。长的乖巧讨喜,白白嫩嫩的。二人如相见恨晚的知己,说个不停。
其实只是陶青单方面的叽叽喳喳的说,说自己未出阁时的日子,说着家里的夫君,阿姆。每当他说话时,笛哥儿就满怀温情的看着他,静静的听他说,时不时的发表些自己的意见。使得陶青不会觉得无味。一来二去,两人不是亲兄弟,胜似亲兄弟。
这是一段因挖野菜而建立起来的友谊。说来也怪,因着陶青长得乖巧可爱。嫁人没嫁人的哥儿女子,都喜欢他。嫁人的哥儿女子,因着陶青长的讨喜,喜欢他。没嫁人的哥儿女子,因陶青嫁人了,对他们以后嫁人也没有什么大的威胁。
你说话时,他会眨着那双圆润的大眼睛看着你。听到有趣的地方还会欢呼。讲到惊讶的地方,他会长着嘴巴,睁大了双眼,看着你。没有人会不喜欢被人认真对待。
但奇怪的是,陶青独独喜欢和笛哥儿呆在一起。可能是因为他们都是说给陶青听,只有笛哥儿愿意听陶青说。也因此每天有空,陶青就要跑到孙家去坐上一会儿。钟芹也不拘着他,想让他像未出阁时一样无忧无虑。
而此时的叶胥还不知道自己的小夫郎被别人家的夫朗拐跑去洗野菜了。
第4章他正在边注意自己四周的动……
他正在边注意自己四周的动向,怕有蛇虫等毒物偷袭。边在仅许一人通过的小路上走着。此时他走的方向正是通往大山深处的那条路。其实叶胥选择的那条路,正是猎人上山打猎才会走的路。
因村里的猎户较少,深山危险,几乎没人往里走过,所以越往深处走,路才会越窄。这路前面之所以宽广,是因为村子里总有些心存侥幸的人。看到猎户打猎赚的钱比较多,着实眼红。也想去深山处碰碰运气,但又被这条既窄两边又长满杂草的路劝退了。
但从没有上过山的叶胥并不知情。还满怀期望的向前走去。叶胥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走了多久,他觉得自己有可能是走错路了。纳闷为何这路越走越窄,越往里走,杂草越高越密。挤得他有点呼吸不顺畅。
叶胥本来是想原路返回的,但是又觉得自己走了许久。若是原路返回的话,也会花上更多的时间。叶胥现在心里只默默期许:一会就能见到小夫郎了。叶胥心里清楚,极大可能是见不到自家夫郎的,挖野菜的路不可能越来越狭窄。
毕竟又不止自家夫郎一人挖野菜。叶胥的是抱着心里那仅剩的一丝丝能找到陶青的期望,慢慢的向前走。叶胥又走了片刻。此时的他,脸上已经布满了汗水,就连贴近脖子的衣襟也不例外。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顾娇容穿书了,穿成了男主的炮灰小妾。前有贤良的重生王妃,后有备受宠爱的穿越女,顾娇容只是个不起眼的侍妾,且最先被炮灰的一个。王妃对她温婉一笑娇容,你自幼服侍王爷,如今我已入府,理应抬你为妾。顾娇容双眼微眯,重生女想利用她来斗穿越女?想得美!顾娇容被抬为妾室后,却不去找穿越女的麻烦,而是缩在自己的小院吃吃喝喝,...
拍阴间的鬼,讲阳间事。打鬼超猛钓系不自知受vs傲娇护短吃软饭(bushi)攻姜斯天生一双阴阳眼,为了不被别人当怪人,他一头扎进艺术的道路。好消息,这条路上大家的精神都很美好坏消息,变态的资本家无处不在。于是他工作几年后选择暴打老板提桶跑路回家经营纸扎店。每天看着一群鬼怪对店里的纸钱香火垂涎欲滴的模样,姜斯灵光一闪,觉得自己找到了新的就业方向。他没钱找真人演员,但是拍鬼怪又不用真钱!现如今国产恐怖片市场低迷,直到一条恐怖短片横空出世,全网爆火。网友纷纷表示观看体验身临其境,非常好,夏日降暑必备!在姜斯刚转行的第n天,他捡到一只生魂,那生魂长得好看,高高大大,就是没了记忆,只会吃白饭。他心一软,只当养了个小宠留在身边解闷。可渐渐的,他发现这事没那么简单,这生魂不只是想吃软饭这么简单,它还想爬床。都说以身相许来报恩,我天天吃你的香也不好,不然我给你暖床吧!姜斯面无表情,嫌弃你开什么玩笑,一个鬼暖床?有体温吗你!后来生魂为了报恩,被恶鬼撕碎。姜斯抖着手将自己的血喂给它,只为了保它一命,自己却因失血过多被送往医院抢救。再见生魂时,它已经回到了自己身体中,是宁市上流圈子的众星捧月的大佬。姜斯又发现,对方什么都记得,就是把他给忘记了。Tips只有一对主cp哈。应该没啥避雷的,互宠,无狗血剧情,放心进食!...
...
王若賓在一個朋友組織的聚會上邂逅了一位純情大齡處男,她能看出他對她有渴望,於是主動勾著對方共度了一個旖旎的晚上,男人吻她心口的模樣...
兰嫣姐,就送我到这里吧我看着眼前将一头乌黑的秀挽成如瀑的马尾,白皙的鹅蛋脸上不施粉黛,却清爽之极的美丽女人。她叫唐兰嫣,是我这五年间的搭档,我们转战世界各地,取得了辉煌的成果。可是,我三年前在海峡受的伤太重,在维生装置中接受治疗了整整两年多,才勉强的捡回了一条命。但我的凡能力已经十不存一,只能选择离开这个我待了七年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