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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好的一天,程时玥是被厨房的香味唤醒的。
谢煊今早寅时便起来上朝,却不许她起身伺候。
临走前,他主动将寝衣脱给了迷迷糊糊的她,还告诉她一个好消息:“在此等我下朝,这些时日你都不必再去宫中,跟着我办事便好。”
昨夜刚说要多给银子,今早还得知不用去宫中伺候,程时玥便趴着偷懒,一觉睡到自然醒。
青橘进来伺候洗漱,她昨日的许愿竟成了真,自然兴高采烈,洗漱时嚷嚷着要带小姐去附近转转,看看稀奇玩意儿。
今早吃的是特色胡饼,厨娘很早便起床,将猪肉加以蘑菇丶各类调料小火炖煮,随後切碎夹入饼中。鲜香四溢的汤汁浸入带有甜香的老面饼里,内里肉与蘑菇香嫩多汁,再佐以温热牛乳丶几样凉拌小菜,美味不在话下。
一不小心,又吃多了。
程时玥要消食,便趁着日头不烈,被青橘带着在这怀远坊附近转转。
这一带是新修缮过的城区,多是新贵爱买此处,但隔壁却一直空着。
透过高墙,能看见隔壁的院内有一株很大的杏花树,枝叶伸出院落。
正是杏花盛开的时节,风一吹,花瓣便这麽扑簌簌地落下,如一场夹带香气的粉红雨,落了程时玥满头满身。
“小姐,你头上沾了这杏花瓣儿,真好看。”青橘道,“可惜隔壁要价太贵,不然咱们小姐在那院里赏花,美景美人,多麽相配。”
程时玥莞尔。隔壁院落与她这屋子是同一卖家,但因着这棵枝叶繁盛的杏花树,且院子比她的大上两倍,要价便要比她家高出太多。
东西虽好,程时玥却没舍得,毕竟她只是独身一人,够住便可;而寻常百姓置业,不过也只为寻一栖身之处。这样一来,隔壁的房子性价比实在太低,于是便这麽一直空着,无人居住。
只是今日,隔壁的院门竟然大喇喇敞开着,似还有隐约的说话声传来。
“沈公子,您看这布置可还满意?”一个工头模样的人道,“若是满意,还请结清馀款,小的也等着给底下的发工钱呢。”
好奇驱使之下,程时玥停驻脚步,透过半敞开的院门,朝里面看去。
——竟是沈昭。
她今日穿了谢煊前些日送的衣裳,大概因为颜色惹眼,工头的馀光发现了她。
很快,沈昭也随那工头的视线转过了脸来。
他琥珀色的瞳中写满了意外:“表妹?”
程时玥愣神之中,沈昭却已经走出了门外,温温笑道:“你怎麽在此?对了,你送的墨砚我已收到,昨日大考我便用上了。不得不说,表妹的品味着实极佳,我连下笔都犹如神助。”
程时玥被逗得噗嗤一笑:“是我举手之劳挑选的罢了,表哥用着顺手便好,哪有那麽神?”
说罢,程时玥又有些迟疑地指了指自家宅院,“我就住在这隔壁,表哥这是……买了这处宅子?”
沈昭也是一愣,旋即笑道:“我在京城看了一圈,只有这处宅院的杏花能入我心,却没想到竟和表妹成了邻居,看来我们是有缘。”
程时玥便朝院内那棵杏树望去,这回没有了高墙遮挡,它得以被窥见全貌。
想起沈昭在嘉安公主的诗会上一举成名,这些时日他诗画文章的价格,应当也随之水涨船高,买下这麽一处宅院,或许是轻而易举。
且此地风景,也与他气质很是相配。
她不禁感叹道:“是啊,这杏花的确很美,表哥到底是文士风流,愿为这风雅之物花钱。”
沈昭却笑了:“好不容易大考完,本打算歇着,屋里今日恰好有你我爱吃的山楂球,要不要进来坐坐?”
程时玥一听“山楂球”三字,便也笑了。
回想起三四年前,她不过是豆蔻少女,每每从女学下课回到侯府,都要路过表哥寄住的院子。
那时她常见到表哥执卷立于院中,竹影深处的玉色发带垂落肩头,袖中总是备着裹了霜糖的山楂球,对她柔柔说着“阿玥可要尝尝”。
那时她正长身体,嘴馋贪吃,沈氏的人却防贼似的防着她,而沈昭在侯府寄住的那段时日,每次都会将沈氏给的糕点留下一部分给她。
尤其是她最爱的山楂球。
只是後来表哥回了榆州,她也入了宫,二人便再无了联系。那山楂球的味道,便也渐渐忘了。
程时玥心中有些歉疚,表哥过去曾待她不薄,她却因为嫡母沈氏而远远地防着他。
于是她道:“好呀,许久没吃了,尝尝味道。”
沈昭便极为客气地引她与青橘入内,还特地命书童将院门敞得更开。
男女有别,他是特意将院门打开的,且并不引她入屋,只在院中的石桌上沏了茶水。
很快,书童便也端来了山楂球,置于程时玥面前。
她伸手拈起一个,用牙齿咬了一角,先是沁人心脾的甜,随後是惹人涎水直流的酸,再然後酸甜交织于一起,混合成复杂的味觉,流连于齿尖。
沈昭问道:“如何,可想起这味道来了?”
程时玥点了点头,又拿起一个,笑着点头:“和从前在侯府吃过的味道一模一样,表哥竟也还是那麽喜欢吃山楂球。”
沈昭便笑了:“是啊,我也是极为恋旧之人,喜欢的东西,会一直喜欢。”
听到“恋旧”两个字,程时玥便也由衷赞赏道:“表哥重情重义,我是知道的,前些日听闻表哥诗会中拔得头筹,有位大人想要嫁女给表哥,表哥却坦荡说出自己已心有所属,我便对表哥十分钦佩,敢为心爱之人拒绝高门。”
沈昭便笑着将山楂球往她面前推,小声以两个人才听得到的声音问:“那麽阿玥表妹,你可好奇我中意的是谁?”
程时玥却同时开口:“不吃了不吃了,吃多了怕是会牙疼……表哥,你说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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