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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月夜(第1页)

说真的,和爱德华相处其实是一件很舒服的事情,虽然跟和杰斯一起不一样——和杰斯相处的时候,更像是和现代自己的朋友相处一样——但是和爱德华一起,唐飞柳已经越来越自在了。

因为唐飞柳感觉得到爱德华对他的尊重和肯定,在这样一个知识近乎是蛮荒的时代,爱德华这样一个土生土长的人,会接受和肯定唐飞柳这挑战想象和信仰的一个个奇思妙想,简直可以说是划时代的奇迹。

若不是爱德华公爵的支持,就算唐飞柳有再多的想法,只怕也只是空谈,甚至他也许就会在某一场小型瘟疫爆发的时候,就这么无声无息地死在陌生时代。

唐飞柳虽然想念他的家,想念现代生活,可是一年多了,他也渐渐开始对这个时代产生了一些归属感,如果有机会,他当然想回去,但是他既然已经在此地,既然他估计在现代已经死去,那么,这来之不易的第二世,他当然也要好好过下去,而不要荒废,不只是为他自己,既然到来,他也想把文明富足的火种,也传递给接纳他的陌生时空的人们。

如果和地球一样,这个时代,亚洲的古代已经人口开始繁荣,出现的村落和城镇人口是洛特帝国的五倍以上,尤其是千人以上的城镇聚居地十分常见,而以约克为例子的帝国,则是稀稀拉拉的村庄,每个领主的领地如果有五千人以上的城镇一两座,就是大领主,甚至都是伯爵以上爵位的人才拥有,而爱德华手下有约克、米尔奇山城、布鲁洛这三座城市,每个人口都是将近万人以上级别,足见爱德华的富庶和权利。

可这依然不够,爱德华的富庶是建立在大领主的权利上的,这并不代表他旗下的自由民、商人和富农工人们活的更好,有可能在爱德华还算优厚的待遇下,他们比其他领地同阶层的人好一些,但根本上他们生活水准其实并未提升,底层人甚至连基本的温饱都没有完全做到。

唐飞柳或许并不能成为一个很厉害的普世人物,但是他想的是能做一些就做一些,不说能达到同时代亚洲古人的生活水准,多让一个人活下来,也是好事。

因此他很认真地对爱德华解释说:“虽然很多人都说那些是不洁的东西,但是其实那些东西很有用的,好好使用可以让麦子结的更多……你知道很多麦子是空壳就是因为地不够肥、授粉不够……还有豌豆什么的,每一样农作物都是需要灌溉才能多结果的,就跟骑士需要锻炼才能更强大……”

说真的唐飞柳并不是个口才十分好、善于说服人的人,他是个喜欢阅读的人,虽然有固定的朋友圈也确实算是十分受人喜欢的性格,却不是主动型人格,这会儿他很着急地想解释,因为在这个时代,人们都相信地里结出的东西是污秽的,所以长着腿的猪、羊等肉比较便宜,但是天鹅、鸡鸭等长着翅膀的、因为能飞,能接近天空,于是被视为高贵的食物,在这样的风气底下,说要用粪便去沤肥灌溉农作物,其实如果换一个人,说不定已经把他赶出领地了。

可唐飞柳越是知道清楚,越是想说清楚,却反而越是找不到系统而缜密的逻辑,他七零八落地说着,越说自己越心虚,然后就在他焦急的时候,爱德华突然停住了脚步,拍了拍他的背,轻声说:“小兰斯,你还能喘得过来气吗?”

“啊?”唐飞柳顿时愣了。

他看到爱德华看着他,半响爱德华说:“冷静下来了?不用害怕……我不会嫌弃你所说的东西不洁,因为我自己,本身就是天底下最为邪恶的东西。”

唐飞柳愣愣地看着爱德华,他看着面前这个高大雄壮的男人,他身上穿着黑色的三件套西服,如果在现代人看起来,简直是行走的荷尔蒙制造机,黑发黑眼和锋锐的轮廓让他不但有西方人独有的雕刻般的俊美,更有一种属于亚洲人的神秘。

可是他生在这个时代,他如此平静地陈述出这句话之前,唐飞柳一直以为这个人是如同教科书一般的精英——强大而又充满控制力。

可是这一刻,唐飞柳意识到了一件事情,爱德华或许强大、充满了压倒性的控制力和威严,但是与此同时,他也是脆弱的,他自小在高塔之中长大,也许他并没有表现的那么不在意那些过往。

唐飞柳笨拙地上前,像拥抱想起朋友的杰斯一般轻轻拥抱住爱德华,他轻轻地拍拍爱德华的背,说:“不是这样的,公爵大人,您是非常聪明的人,比他们所有人都睿智和坚强。”

“真的吗?”爱德华反手拥抱住这个天真的金发孩子,入手的腰肢果然滑腻如同脂膏,而且单手握上去,就仿佛能轻轻折断——如同他初见时候想象的一模一样。

而唐飞柳心脏软的要滴出水来,他轻轻地拍爱德华的背,如兰斯小少爷记忆之中、家人互相安慰的那样,继续努力地想安抚这个受伤的公爵,他认真而坚定地说:“当然了,时间会证明的,约克将会成为这个时代最富庶的地方!真的,至少比其他领地来说!”

毕竟粗放式管理的地方,只要提升到古代中国那样的水准,大约在这个时代的人看起来就已经是黄金乡了吧?

唐飞柳坚定地安慰完爱德华,豪迈的心情褪去,才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好像和公爵大人太过亲密了些,他有些不安地在爱德华的怀里动了动,轻轻用手在爱德华的胸口推了推,爱德华适时顺从地放开了唐飞柳的腰,他脸色柔和了许多,轻声说:“谢谢你,小兰斯,我第一次听到人这样对我说。”

“那是因为本来就如此。”唐飞柳一瞬间的怪异顿时褪去,他抬头对爱德华笑,信心满满地给突然沮丧的公爵大人打气:“公爵大人,我会加油的,虽然冬天快到了,可是我们可以在社交季到来之前,把这一切都做好的!”

“我非常期待那一天。”爱德华轻声说,他自然地牵起唐飞柳的手,说,“山路比较难走,我带你去选址吧。”

“哦,好。”唐飞柳倒是没觉得有什么,这会儿的时间寒风已经起来,主楼的下水道系统已经快完成的七七八八,工人们已经在收尾——最近因为黑天鹅城堡的改造,附近的工人倒是可以过一个富庶的年关了——而唐飞柳这个身体,在这个时间已经穿上了好几层衣服,走路就有些笨拙,这可不是水泥路的年代,要是在泥巴地摔倒了清洁都是很麻烦的,唐飞柳握住了爱德华那双干燥有力的大手,只觉得那手上的老茧十分硬,简直都有些割得疼了。

不过唐飞柳可没心情管这些,他十分开心地一路被爱德华牵着走出城堡的范围——天鹅堡外有很大的草坪和花园,一圈圈地蔓延出去,可就如同老戴夫管家说的那样,在这样的草地上做一个沤肥的地方,实在是不雅。

唐飞柳自己也没打算每天一出门就闻到大粪的味道,尤其风向不对的话岂不是整个城堡都是发酵的大便味,这可不是唐飞柳愿意的。

不过也不能离城堡太远——现在的天鹅堡跟后世看到的城堡不一样,门口虽然有草坪和花园,修剪十分漂亮,但是其实这地方地处山巅,主要目的是为了军事防御,因此这草坪和花园外其实还有一圈巨大的城墙,据说是约克公爵历代慢慢建起,到现在爱德华维护,整个是巨大的半圆形,里面围住的不但有花园和草地,练武场地和池塘,最主要的是城墙上有可以行军以及攻击来犯敌人的碉堡。

这玩意儿虽然听起来耗费巨大,似乎有些不知所谓,但是就和当年的长城一样,虽然耗费太大,但是其实在特定年代,确实是阻挡敌人进攻的良好设施。

可是在老公爵的时代,他晚年已经搬去约克城的府邸居住,现在更多的贵族都选择住在舒适的庄园,而不是城堡,作为主要是军事建筑的城堡,说实话其实并不是特别舒适的住所——对贵族来说。

不过爱德华依然选择居住在囚困他的城堡,也不知道是什么心理。

但在唐飞柳看来,这地方可比人口破万的约克好多了,主城里面成千上万人在随地拉屎,一出门就能踩到黄金,这城堡人口还是偏少的,稍微注意点就会好很多。

最终他们一起走走停停了很久,终于在城堡的下坡处找到了一处偏僻且在小苹果林后的地方,这地方可以避免掉风向改变而产生的气味,周围草木繁盛,适合堆肥,唐飞柳总算感觉到最重要的事情解决了一部分,可是这地方太远,如果要把管道铺到这么远,也太浪费。

他想了想,和爱德华商量:“公爵大人,可以在城堡的背风处,管道的尽头,设置一个封闭的小池子,可以让人及时运来这里,这样您绝对不会感觉到任何不适……”

唐飞柳的话没说完,爱德华就说:“我说过,我给你最大的权限。”

唐飞柳点头,郑重地保证:“公爵大人,您放心,我一定不会辜负您的信任。”

爱德华揉揉他的头发,看小孩的金发在阳光下泛着细碎的金芒,在他的手指中溅开,轻声说:“好的,我的小兰斯,好好努力吧。”

是夜,爱德华看到他的书房里,一本案卷被摆放在他的书桌上。

爱德华翻开,是今年他管辖之内,圣殿的人要处死的“渎神者”。

在鸡奸这一档上,下面列了五个人的名字。

爱德华沉默一下,按响了服务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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