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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可以享齐人之福了?
林溪谣在心骂了自己一句,现在是开玩笑的时候吗?
她还是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的。养一只江煜就够麻烦的了。如果有三只,她估计每天都要喝十全大补汤来补肾。
她只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不管他们的行为,让江煜十分不满。两个江煜异口同声地问:
“在笑什麽?有什麽东西比我更让你喜欢吗?”
“蠢货渣渣...别学我说话。”两个人又异口同声地说。
虽然互相厌恶,互相仇恨,情感浓烈到恨不得杀死对方的地步,但有林溪谣在场时,他们倒不是不可以稍微抑制一下自身恶劣的性格。
觉察到她停下来的原因後,江煜们停止了对磁场的控制,停止呼唤新的同伴加入自己。
也可能只是不需要了。
然而,当林溪谣打算继续上路的时候,又有意外的情况出现。
——江煜们,说什麽也不肯再继续坐在一起。
他们都会开车。
他们谁都想让林溪谣坐在自己的大腿上。
他们在荒无人烟的,四周只有戈壁黄沙和孤单几棵大树的公路上吵架。
“你看看你!连件像样的衣服也没有,面料那麽粗糙,万一把她的皮肤弄伤了怎麽办?”
“我可以脱掉,给她当人.肉垫子。而且你也没好到哪里去,在外面游荡了这麽久,像个穷乞丐,身上脏死了!谁知道你身上带了什麽病毒。”
他们斗嘴的模样有一种清澈的愚蠢。两个人你一嘴我一句,像回合制战斗游戏那样,你来我往地互相攻击。
一个说对方“身上的肉太老”,一个说对方“身上的肉添加过杂质”,吵得不可开交。
修罗场有趣是有趣,但持续太久,耽误了正事,未免就显得有些烦躁。林溪谣给他们每人头上来了一下:“你们到底有完没完!”
“唔...”他们不约而同地摸了摸被她打过的脑袋,分别露出各自满足时会有的神情。
一个勾起嘴角,耍帅一般浅浅地笑;另一个则是神情抽象夸张,五官陶醉地扭在一起,似乎马上要融化了。
好恶趣味!不管怎麽变,江煜都是抖丶M吗?
两只怪物,一个女人,沉浸在唯有她们三者的世界中。也许林溪谣自己都未曾察觉,江煜早就融入她的生活。她逐渐习惯把他当作需要认真对待的对象。
所以,她理所当然地忘记,这附近还有某个危险分子的存在。
她的松懈给了危险分子追上来的机会——Asher开着事先从租车行租赁来的黑色路虎,追上了他们。
看看见黑点的视线范围内,他像个喝醉酒後不要命的疯子,靠近,然後像是想要直直往这边撞过来。
直到车身快要逼近其中一个江煜,他才忽然一个急刹,车子漂移出去,轮胎在地面上留下用力的抓痕。
“这个丑人怎麽追上来了?”
“他还痴心妄想地想要我的林溪谣?”
两个江煜虽然彼此互相看不上对方,但那是他们内部之间的事情。面对共同的敌人,怪物的两只分身可以做到完全放下之前的恩怨,冰释前嫌,齐心对抗外来的敌人。
他本身是不把人类放在眼中的。但这个长相给他提鞋都不配的丑陋男人——在江煜眼中,他就是一只长得漂亮一点的蚂蚁。人类踩死蚂蚁的时候,怎麽会去关注一只蚂蚁长得有多美。
问题在于Asher感兴趣的人是林溪谣。江煜并不害怕他把林溪谣从他身边抢走。
因为他对自己有着绝对的自信。毕竟世上没有比他更完美的生物!
怪物唯一担心的地方是他会不会攻略不成,气急败坏後杀死林溪谣。
这对江煜来说十分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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