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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只是没有能力、不,应该说他没有追寻不靠掠夺就能得到的东西的欲望。
比如那被风一吹就散,但是会在午后反射七彩光线的泡沫。
毕竟掠夺的效率要高的多,他能靠抢到获得更多更多,不必因小失大。
但他也不是视这些为无用之物、软弱象征的终极人,毕竟夜枭是在复杂人性中铸就的阴谋大师。
夜枭挺擅长操纵人心的,只是不是所有人都值得他这么耗心耗力。
……但既然蝴蝶自己飞入了蜘蛛的网中,他当然不必退让。
“真是抱歉了,蝙蝠侠。”
在去过一次平行世界后,放弃统治平行世界也放弃炸毁主世界的夜枭一直在经营他的哥谭。
而现在,他有了个新的阴谋。
185
我面前是一个人,敌人。
“砰!”
当一个人拥有超人般的力量时,无论他究竟坚强还是软弱、善良还是邪恶,杀死一个人对于她而言都会变得无比轻松。
就像我眼前的这个脑袋。
——它突然像注水过多的水球般在某一刻骤然四分五裂,红色的血液则和白色的脑浆混在一起四散、炸裂开来。
而我在此之前做的只是将手放在了他头上,接着稍稍用力地向下握。
“啧啧啧,爱丽你有时还是会控制不好力量啊……听着,不要在意他说得那些狗屁东西!”
“终极人就算每天都被夜枭气得要死,但他威胁夜枭的时候可从来没有失手把夜枭当成摔地上的西瓜过。”
“拜托,爱丽,这是你的力量,你能掌握它的,加油!”
我的身旁则是利爪,此刻的利爪像只真正的猫头鹰一样蹲在路灯上对我叽叽喳喳着。
我则是飘在了半空。
我猜我此时是面无表情的,虽然表情挡在面罩下也看不出就是了。
但是、但是……我陪利爪来处理某些在利爪挑拨下、在哥谭尝试着兴风作浪的家伙。
于是我杀了他。
于是我飞了起来,我在敌人的脑袋炸开的那刻就下意识的飞了起来。
而他那些粉色的脑浆与血液混合物——说不定还有毒品——没有一点沾到了我黑袍的下摆。
虽然沾了大概也看不出来吧,毕竟我选黑袍作为制服的一部分也就是为了这个。
所以,我对此,对着这一副惨状应该说什么呢?
我杀人了,还是用这种“骇人听闻”的方式,我敢说蝙蝠侠即使想象过我有这样的一面,他也没想到过会是这样“惨烈”的场景。
但是我……
好吧好吧,我以前杀过人,不少,但我也没有这样“粗暴”的杀人过。
毕竟我以前当雇佣兵混饭吃的时候通常是靠速度,狙击什么的自然不必多说,而一旦近身,我会靠我像猫科动物一样的爆发力将对方绞首。
而虽然说我绞首敌人还是用手吧——因为我在近战的时候不像蝙蝠系的义警们一样会用卡里棍、长棍和撬棍之类。
但那时,我战斗确实不会弄出这么大的动静。
因为我一向是习惯用手,或者说是用爪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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