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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石竹(十六)
浩瀚无际的冰原里,一条庞大的银龙睁开冰蓝色的眼睛,任何一个生物看到它,都会赞叹万物之主造物的绝妙本领,与对其他生物的不公。他是力量与美的结合体,与他相比,其馀所有都显得脆弱不堪一击,就连辽阔的冰原也被衬得渺小无比。
耀眼的白光闪过,银龙的身躯缩小,手臂伸展开,最後变成一个高大的银发青年,他缓缓从躺着的金币堆里坐直,每一寸皮肤都化成人类的样子,只有右脸脸颊处还有一小片银白色的鳞片。
青年背上是密密麻麻纵横交错的伤疤,一半是成年旧伤,早已结痂;一半尚血肉模糊,狰狞可怖,他却毫不在意,直接披上衣服,用冷漠的眼睛注视着冰层,从里面抽出一把巨剑。
巨剑穿透厚厚的冰层,削下薄薄一层冰花,在冰水的倒影里,他脸上银白色的鳞片逐渐化为苍白的皮肤。
但仍然不像是一个人类。
青年抿了抿唇,似乎对此有些不满,盘腿坐到冰水边,将手中的信翻来覆去地看。短短三天内他已经看了这封信数千遍了,连每一个标点符号的停顿都记得清清楚楚。
去不去?
格锐狄再次将信纸塞进信封里。
————
毋庸置疑,精灵之森是目前人类足迹都够到达的最美的地方,安格里勒的住宅位于核心位置,即精灵之森的最高点,站在客厅的落地窗边可以俯瞰山下的景象。
绚丽的花交织着茂盛的绿色,占据了整片视野。
现在不是郁金香的花期,却随处可见颜色美丽的花朵,呼吸的每一口空气都是夹杂光明元素的花香味,彩色的小花精在空中飞来飞去,它们表面上单纯无害,实则每一个都能独自杀死五个成年男人。
《精灵的起源》上面记载,与精灵族比邻而居的小花精们性格如精灵族一般高傲,且只对精灵族臣服。
程朝是数百年来唯一的例外,但他并未意识到这一点,只是略有些好奇为何小花精会这麽喜欢亲近自己。
“什麽东西?好香啊。”程朝踮起脚,闻了闻空气。
安格里勒脸色一变,通红着脸迅速将窗户打开,任清风拂去空气里的气味,回头瞪了一眼离自己最近的小花精,“谁把他拿出来的!”
小花精吱呀乱叫,应该在讲什麽精灵族特有的语言,小翅膀急得扇来扇去。
安格里勒:“我只是说要准备室内香氛,没说把这个拿出来,算了,你把它收掉吧。”
小花精委委屈屈地抱着粉红色包装的玻璃瓶飞走了。
程朝“诶”了一声,还挺可惜的。
安格里勒很凶地对程朝说:“看什麽看,早上吃过了吗?”
那个瓶子里装的是矮人族用机器研发出来的omega专用香氛,是老国王送给安格里勒的,安格里勒忘了扔,就一直放在杂物堆里。
所谓omega专用香氛嘛,总而言之,有催[]情效用,但只对alpha有效果,omega可以免疫。
安格里勒只觉得丢人,暗自庆幸程朝没闻出来这是什麽。小花精没有性别,程朝是omega,艾维斯也早过了最不稳定的发育期,兼之是出名的清心寡欲,都不会受这个熏香的影响。
艾维斯也没发现不对劲,敲了敲桌子,示意安格里勒避开程朝去谈话。
整个社交界都知道两人的关系很差,艾维斯也在私底下告诉过程朝,等安格里勒失去利用价值,艾维斯就会杀了他。若有旁人看到两人此刻心平气和地坐在一起谈话,必定会跌破眼镜,但程朝只是多瞥了两人几眼。
“光明之树出了什麽事?”艾维斯问。
“几个卑劣的低等魔族,”安格里勒瞄了追着小花精的程朝一眼,又故作不在意地收回目光,“我已经解决了,他……他和他的同学们只需要走个过场,就可以圆满完成期末测评。”
艾维斯皱了皱眉:“与魔族无关。”
安格里勒从衬衣口袋里拿出一块残破的衣料,上面画着一个诡异不祥的紫色六芒星。
旁边突然传来东西破碎的声音,两人同时看向了小花精的方向。
程朝坐在地上,抱着粉色的瓶子,鼻尖抵在瓶口处嗅来嗅去,旁边的小花精们挨个挤在他脸颊边占他便宜,他也没在意。
艾维斯步履如风,走到他身边,微微俯身,他胸口处饰有红色的石竹花,鲜艳夺目的颜色。
程朝舔了舔唇,任艾维斯握住自己的手,“艾维斯,我好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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