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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确实不知摄政王为何会唤她,这样的人物,应该也无暇注意到一位年轻的女郎,哪怕女郎的身份并不简单。合欢沉着地往前走,众人为她让出道。她今日难得穿了一身红衣,一席嫩绿百褶裙,头戴象牙色的玉冠,周遭围了各色绒花缠花,艳冠群芳。迎着各种难言的眼神,她昂着头前行几步,挺直腰杆垂首万福道:“给皇叔请安。”摄政王抬手,朗声一笑:“贤侄女不必拘礼。”“殿下果然和传闻中一样。”摄政王忽然笑道。众人惊奇极了,他们本来都以为,摄政王就算不找公主的麻烦,也一定不会做什么好事,一个奸臣,为坏皇帝的事,也为他家那个病怏怏的独子,将朝堂折腾的鸡犬不宁。哪知,他竟然开口先是称赞。周遭人瞬间由漠然看好戏的神色变为惊奇。合欢扬起一抹笑,小心应对道:“王爷谬赞。”奚征又问,“公主的位子怎么这么靠后?来人,请公主入主桌。”合欢猛地看过去,只见摄政王和蔼地抚摸胡须,看上去像个邻家阿伯,但在场无一人敢认为他在说笑。众人身前都有一张小几,铺着平整的绸缎,几样点心放置在桌上,一个自斟壶,杏花酒的酒香扑鼻。摄政王坐在上首,左手示意合欢坐在他下首。若按常理,此间皇亲国戚也只他两人,居于上首并无不妥,然而世间之事,怎能一直按常理而论?合欢细细窥来,这摄政王确实跋扈,来时众星捧月,如今心念一转,就为她夺了一处坐席,主人家早已安排好座次,那位大人脸涨的通红。她往那边走去。“合欢?”萧若华忽然叫住她。看到她看向自己那疑惑陌生的眼神时,才反应过来。摄政王见状,高声道,“主桌这里位子空了许多,公主不妨将好友带着一起过来。”衡阳惊呼一声,顾不得方才还在吵架,只拉着萧若华另一边手一扯。摄政王是从战场上磨练出的杀将,尸山血海里趟过的人物,京城众人认识他从丰台血案始:一个回乡的士兵发现自己老子娘,还有姐姐,全被人害死,曝尸荒野,仇人逍遥法外,无法无天,求告无门,官官相护,他心存死志拦了摄政王的马,当街上告,第二日,那恶霸和不管事的县令就锒铛入狱,满门抄斩,此事一出,摄政王那嗜血的名声可谓更上一层。连萧家郎君和郡主都害怕了,她暗想。合欢捏了捏拳头,给自己鼓劲。怕吗,怕的,可只有自己能面对,手腕上冰冰凉凉的镯子令她冷静了一些———料他也不敢将自己怎么着。忽然身边一暖,有人立在她身边,挡住有些凛冽的风。琼宁公子道:“别怕,王爷不是让带友人么,我随你去!”合欢怔怔地看着他,明明他可以不用去的,旁人都躲了,他怎么还抢着来呢。一步,两步,两人在众人的目光中渐远。“你怎么拉住我?”萧若华甩开衡阳的手,看着合欢的背影,心里焦急,却又无法张嘴。“摄政王那么心狠手辣,你又脾气怀,我怕你被他一掌拍死,真是不识好人心。”衡阳撅着嘴。合欢捏紧拳,说她一点害怕也没有,那是假的,可合欢心里鼓着劲,再怎么说也不能堕了威风,怯懦行事,至于其他人--“合欢是公主,肯定没事,哪里需要我担心。”萧若华的声音远远传来,“只是,我这样不去好似怕了一样。”这就是她原先的好友?自私自利,真不如琼宁一分半点。合欢正想着时,却听见摄政王问:“听说公主以往,颇为推崇那孟轲之言?”本朝人人爱老庄之说,便将其余学派视作歪门,孟轲扬言民贵君轻,在视平民做牛马猪狗的世家眼里,便尤为不待见。摄政王眉头紧皱。有人以为他要借此发难,立刻便指责起来:“女子还是贞静为好,读书做什么,净学些歪理惹人不喜。”“陶公说的是,昔日先帝太过宠溺公主,令她寻师读书,如今却学的目下无尘,无一丝礼数”那络腮胡子,生的仿若正人君子的官员谄媚道。合欢只觉他们的目光似是具化成一把小刀,要将她凌迟一般。身边伸来一只手,慢慢隔着袖子握住她手腕。正是初秋的天气,没有酷暑的难耐,旁边枫叶悄悄地红了个边,宫人们的裙裾被风吹的飞舞,阳光透过摇摆的树叶投影到她身上,这晃动的阴影更显得佳人肤色白皙,顾盼多姿。方才多少思量也尽没了。这人还真是,担心她害怕,不顾一切跟来,想安慰她,却又顾及礼法,只肯隔着衣袖握住手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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