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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头一次,”李稷道,“孤取了许多次。”供起来犹如束之高阁,李稷看向常宁,“怎麽不用?不喜欢?”
常宁低头,“我喜欢。可京城里没有哪家儿郎用珍珠,还是粉的。再说了,我也没地方用。”
李稷沉默一瞬,“……下次投胎记得看清楚。”
常宁宛如炸毛的猫,“说不定是您投胎时看错了。您若是个姑娘家,这珠子不就有用处了?”
“呃……您当我没说,我回去把它镶在我的剑鞘上,一样好看。不是去江浙吗?怎麽又去采珍珠了?”
李稷道:“回京路上绕行,见几个珠场有猫腻,停下来查了些时日,革办了些人。”
“什麽猫腻呀?”
李稷笑道:“久无战事,珠玉盛行。那边几个珠场为了采珠人多采珠,常常加以非人折磨。那些采珠人大多是从小就被弃养的,官府户籍几乎查不到从前的名户了。若采珠人死了,便会被远远载出海抛尸喂鱼,无人察觉。孤途径此地,惩治了场主,勒令官府给采珠人上籍,严查治下无籍之人。其馀诸事,还待地方官员一一清办。这粒珍珠,就是孤当时从蚌壳中取来的。”
常宁道:“殿下你可真厉害。”
李稷:“莫贫嘴。”
“连夸你都不让夸,走了。”
李稷攥住常宁手腕,“天色晚了,留下用膳。”
常宁桃花眼亮亮的,脸上的笑能晃进人心里去。
李稷做过许多这样的事,也听过许多奉承,但都不如常宁一句简简单单的称赞令他舒心。
父皇挑剔,母後不闻不问,太傅期望他做到尽善尽美。江山与子民本就是他立志要妥善打理的。
他能为百姓带来欢颜,但只有面前这张欢颜,是属于他的。
“常宁。”
“嗯?”
“你莫要忘了孤,你要一辈子都和在一起。”
“那这很难了。”
“为何?”
“我就是很花心很花心啊,我就是会喜欢很多人。我今天喜欢你,明天就可能移情别恋喜欢别人……唔!”
李稷带常宁旋身,十指穿过常宁指缝,扣在门扉上,俯身吻上红唇。
与那双水润明亮的桃花眼相对,无需军鼓助阵,李稷耳边便雷声阵阵,抵在常宁额上,“孤不允许。孤不能没有你。”
常宁眼睫翕动,如蹁跹的蝶,“可你说,我们只能在一起六个月。你还曾对我说很粗鲁的话,你还想让我和你做很讨厌的事。”她沉吟一瞬,指尖点了点李稷的唇,“比这个更过分。”
“不会的,”李稷道,“孤不会如此。你那时根本就看不到孤,孤只是想吓吓你,并非真有此心。”
常宁仰头亲了亲李稷下巴,微微踮脚按住李稷的肩,“放轻松,殿下。”
常宁笑道:“我们该用膳了。”
他俊美,博学,冷酷而又将善心给予子民。
只要李稷走入视线,他的目光丶他的躯体,乃至身周的空气,都告诉常宁一件事。
李稷喜欢常宁。
李稷爱常宁。
至少在此刻,常宁也喜欢他。
“殿下。”
李稷回眸。
常宁眉眼皆是笑,“家人的第一要义是,永不抛弃。”
……
常宁本是要回家的,路上磨蹭了一会儿,和李稷走到了未央宫,就不好不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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