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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了一下后,阿难又道:“你家阿福的杀伤力太强了,眨眼功夫就让这么多人变成了皮包骷髅的死人,以后还是尽量能不用就不用吧。”“知道你是个好妖怪,轻易不想伤人性命。但这些人都是自己上赶着找死,你也提醒过他们了,他们自己不走怨谁呢?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惹犯我,我可是睚眦必报的人。”苦笑着摇了摇头后,阿难问道:“对了,你之前是怎么认出我的?”“你当街摔个大马趴的时候,系在脚腕上的铃铛露出来了。虽然你换了一张皮,但小铃还是老样子,我一眼就认出它了!”“原来如此。”“小铃,你不来跟我打声招呼吗?”随着应长恨的点名,虎头铃铛自动脱离红色金刚绳结,从阿难的裤管下钻出来,飞到了他面前清脆悦耳地叮叮响了几声,仿佛在说“你好你好”。阿福也认出了小铃,它似乎知道自己骷髅头骨的模样不可爱,又变成了那个憨态可掬的泥娃娃,再蹭过来想跟虎头铃铛套近乎。小铃一开始是拒绝的,但是看在应长恨曾经尽力搭救过阿难的情分上,就敷衍似的也冲着阿福叮了两声,把它激动得团团转。“话说你怎么也变成小孩子了?”“当初取心头血画符元气大伤,养了大半年才能重新化形,法力也更低了。为了自保就向你学习,变成一个人畜无害的小孩子。”“那你什么时候能恢复成年人的模样?”“快了,也就是这几天的事。”“那这几天我先罩着你吧——阿、难、弟、弟。”应长恨加重语气一字一顿地说出最后四个字,眸底藏着一丝促狭的笑意。阿难很干脆地微笑点头道:“行吧,风水轮流转,现在换我当弟弟了。”御剑逃离的修士走光后,原本热闹非凡的步云山,就恢复了荒芜冷清的面貌。锦霞峰顶,满地东倒西歪的尸体中,仙剑日月明与摩宵宫的玄铁匾额,却以一个人字形相互支撑着立在一起。阿难下意识地走过去,伸手想要摸一摸自己曾经的佩剑。“别乱摸,这可是专克妖魔鬼怪的仙剑,你这种法力低微的小妖轻易触碰不得。”神仙的神兵,就是妖魔鬼怪的天生克星。妖魔鬼怪的法力越低,遇上神兵就越死得快;法力越高,就能与之周旋得越久。应长恨走在阿难身后,一边出声阻止,一边出手抓住他的肩膀,让他的五指停在了仙剑前仅半寸的地方。仙剑日月明,当年是明光以稀世金铁加上日精石、月华石共同锻造而成。铸成后剑刃晶亮,光芒耀眼,故此命名“日月明”。日光之精,月光之华,共同缔造了这柄仙剑的赫赫威力。剑锋所指,所向披靡,从来没有妖魔鬼怪敢撄其锋。阿难的手虽然尚未触碰到仙剑,但是日月明感知到有妖邪在靠近,一线金色神光闪电般亮起,如一枚小型光剑般直接刺向他。还好应长恨眼疾手快,再次拎起他一飞冲开,险之又险地避开了来自仙剑的光波攻击。“你这个法力低微的小妖,胆子倒不小。这可是仙剑日月明,居然敢上手就摸,不要命了?”大水冲了龙王庙,一家人不认一家人。遭到自家仙剑攻击的阿难,除了苦笑还是苦笑,他现在也只有苦笑的份儿。虎头铃铛气炸了,绕着仙剑日月明飞个不停,一边飞一边疯狂作响,每一声都是在气势汹汹地骂街,类似“麻拉个逼你个大傻逼”之类的。应长恨失笑道:“你家小铃好像在骂人——不对,是骂剑,而且还是骂得很脏的那种。小东西还挺忠心护主嘛!”仙剑日月明不能碰,阿难又伸手试着去摸摩宵宫的匾额,却被应长恨一巴掌拍开了,毕竟这块匾额同样是能令妖魔鬼怪不敢近前的灵物。“你怎么又乱摸,刚才的教训就忘了吗?你以前不会这么不谨慎的,变成小孩后怎么成熊孩子了?”阿难苦笑着缩回手,他能说自己是情不自禁吗?三百年前,傲然耸立于步云山的摩宵宫,是明光从小到大生活的家。如今这个家仅剩下这么一块匾额,上头那三个金色大字,还是父亲曾经用鲜血和着金粉涂抹过的,让他忍不住想要触碰。“说起来,你这样一个小妖,连仙剑都不能触碰,怎么却被一只法铃奉为主人呢?老实交代,你是怎么把小铃拐骗到手的?”法铃其实和仙剑一样,都是用来降妖伏魔的法器。按理说阿难一介妖怪,小铃不弄死他就已经很不错了,居然还认他为主人,将保护他视为己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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