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别墅群属于中海市高级住宅区。
比起城中村或者市里的小区,丧尸分布相对疏散。
要问为什么,蜂王当然要比工蜂少咯。
但偶尔也有脱离尸潮队伍的几只,悠闲的晃到这边来。
尸体腐烂程度参差不齐,有些张着大嘴,茫然的伸着双手向前抓着空气。
有些腿部高度腐烂的无法直立,只能在地上爬行蠕动。
那场面让人直起鸡皮疙瘩。
天下武功唯快不破,丧尸毕竟行动缓慢,而宋惊风虽然长得隽秀清逸,也不是肾虚公子。
学生时期无心做不良少年的他总会被找茬。
从小学开始就有男生给他传〔放学天台见〕的纸条。
这对于一心想好好念书的宋惊风来说,是困扰多年却始终得不到答案的一个问题。
他丝毫没有察觉是因为自己太过傲慢的态度惹人不爽。
而是把这一系列的麻烦归于〔青春期的男性像大猩猩一样争强好胜〕。
举世皆浊他独清,不屑与这些躁动的小屁孩计较,于是他不理会不应邀。
宋惊风的想法也不无道理,青春期的男性确实争强好胜。
你不理我让我天台吹了一夜冷风,好,那我就来你班上找你,掀你桌子撕你课本。
宋惊风当然也不是任人宰割的性子,最后自然是开打开打。
就这么一直跟同学切磋了好几年,除了学习之外,他在〔打架学〕的造诣也很深厚。
一直到了大学,他考的学校比较好。
周围都是聪明人,跟那些胡搅蛮缠的蛮子不同。
这些人虽然也不那么喜欢宋惊风,但知道跟脑子好的人打架不占便宜,还会扣学分。
所以宋惊风总算是脱离了武术生涯,能专心钻研学术了。
现在来到末世,需要他又捡起那些有关战斗的回忆。
好在丧尸不多,一回生两回熟。
短短两个小时宋惊风就总结了一套战斗方式,跟个战神一样从街头杀到街尾。
后面感觉有点体力不支,他翻身进了一栋小别墅。
解决掉里面的几个丧尸,他在冰箱找到了一瓶水,坐在地上痛饮。
刺激的战斗过后,恢复体力的时间是很无聊的。
他看着那俩躺在自己身边,脑花子横流的〔房屋主人〕,一下子想到了沈月白趴在洗手台呕吐的画面。
他其实也能理解沈月白,第一次杀丧尸也感觉有点下不了手,但他必须得那么做。
这会他惊奇的现,对于男人来说,充沛体力的战斗不乏是件乐事。
尤其是爆击头部的〔嗤啦〕一声,宣示着战斗的胜利,大大鼓舞了他的战斗欲望。
他自认之前是个温文尔雅的人,并不具备暴力倾向。
也不知怎么搞得,现在居然会萌这样的想法。
可能这就是血液里远古的呼唤,男人天生的野性吧。
顺着思路,他又想到,那妮子现在在家里干什么,是不是又在做饭。
之前她冲出去后,他也像这样出来收集物资,但都来不及带回去。
他虽然不知道晚上有尸潮,但因为晚上可见度太低,他也不会随意走动。
即使是这样,他一个人时休息时间也很短的。
一来是他不会做饭,每次都要弄半天。
那些作为重要蛋白质来源的肉类,被他捣鼓的要么就是焦了,要么就是半生不熟。
怕吃了食物中毒嗝屁,他只能吃些水煮蔬菜和食品果腹。
二来还要清理血迹,吃不饱睡不好,整个人紧张不安,根本没有精力充沛的时候。
但现在不一样,他的任务只有执行计划。
回去之后能吃到营养均衡的饭菜,沾满血迹的衣服也不用自己换洗,沈月白会给他解决。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
桑榆意外穿成了一本年代文里的的炮灰女配。一睁眼就面对女主宋佳佳抢老公。桑榆回想便宜老公用不了多久就会殉职,想也不想的答应了反正等他死了,自己就是自由之身结果丧夫没等到,肚子里还揣了崽女主宋佳佳手拿重生剧本,第一件事就是抢了懦弱堂妹桑榆的老公这辈子她是万元户,桑榆就代替她成为寡妇结果日子一天天过去了,本来应该死掉的男人怎么还没死?...
宁都误打误撞上了机甲军校,因为又穷又抠,在学校过得苦哈哈天天晚上熬夜给同学写理论作业赚钱,白天理论课上睡大觉,外快挣了水下压力测试课,同学们都在比谁能扛住压力最快游上岸,宁都却在身上套...
清冷天才骨科女医生X绿茶恋爱脑东南亚大佬女主失忆男主追妻火葬场整个曼城都知道祈聿养了只金丝雀。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摔了,恨不得时刻绑在腰上带着。他答应她的一切要求,除了自由。但金丝雀只要自由。有一天,他的金丝雀挣开牢笼,坠入暹罗湾,消失在深海。他发疯一般在海中打捞了三个月,从未有过信仰的他长跪佛前,日日祷告,以命换命,求她回来。终于,他等到了她的消息。曾属于他的人失去记忆,还有了未婚夫。他藏起无边占有欲,绅士向她伸出手。云医生,性冷淡是你男人不行。我的建议是,踹了他,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