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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7 章(第2页)

原来是孩子好奇心作祟啊,我想。

就在我要转身去继续发呆时,尴尬糊满脸的单志霖问我:“哥,你跟他……吻过吗?”

他是指廖国歆,我们二人都能想到。

我不作声,擡手抓浮尘,然後陷入回忆。

那是大三那年,正值复习周前,廖国歆总怕我学习压力大,于是赶来南京陪我。我们一起围着陌生的街道转了转,最後找到路旁一家人还不算太多的门店,享用悠闲午餐时刻。

我还记得他当时坐在我对面,说我头发上沾着一片浮毛,而我怎麽也弄不掉,于是他便起身前倾,欲要摘走它。不料这片浮毛指定要跟随我,刚从发顶拿下来,又贴在了脸上。

我与廖国歆对视一眼,我们不约而同地笑起来。

他来到我身边坐下,把这片浮毛彻底从我的脸上摘掉,我扭头去看他,我们再次对视。

这一次,我们谁都没有笑,我能清楚地看见廖国歆的眼里装着满满当当的我,像一片没有污染的清河,我干干净净地在其中徜徉。

他说,我可以亲你一下吗?

正是午饭时间,来来往往的客人从身边进进出出,即便这是一个隐秘的角落,可大庭广衆之下的,我竟还是会为他的言辞感到羞涩。

我移开视线,声音颤抖:“在哪儿。”

能问出这个问题,就代表我同意了。

廖国歆也是这麽认为,他没多废话,主动探身,我甚至可以感受到他幽幽的清香和灼热的气息。

我忽地闭上眼,回忆着:“他亲过我的右脸。”

——

廖国歆在这个周末又来南京了。

这是我与他谈恋爱的第二个星期末。

趁着学校没课,他是在周五下午坐高铁赶来的,酒店就订在离学校很近的古平岗地铁站的智尚酒店,不过多时就能抵达南艺。

傍晚,我在课後与他同去学校南面的吾悦广场,同寝室的室友推荐那里的铁板烧。

我征得廖国歆的意见,他倒无所谓,于是我们二人便前往广场四楼,吃上未吃过一次的铁板烧。菜品种类繁多,服务也很热情,以至于我和廖国歆用餐时间很长,这一顿饭大概要吃了一个多小时,我们才从店里离开。

大学这两年,我很少外出,这边的名胜古迹几乎都看不见我的脚印,像这种人多眼杂的商场就更不会是我的存在地。现在,离着晚睡的时间还早,何况廖国歆也是第一次来,我就和他一起围着君悦,随意漫步在此地逛了逛。

我的目光停留在一家疙瘩汤的门牌上。

“怎麽,”廖国歆注意到,“喝汤吗?”

“不,”我对他笑笑,“我已经饱了。”

他闻言点头,跟我介绍:“不知道你有没有喝过,但我感觉你是喝过的,挺不错的。”

我不太理解,遂问道:“你是指店里的疙瘩汤还是家里面做的?我只喝过家里的。”

我告诉他,我的妈妈很喜欢在早上上班的时候熬一锅疙瘩汤,她在熬疙瘩汤时很喜欢的组合就是西红柿,偶尔有时间会往里面放蛤蜊。但我很讨厌她往汤里面放蛤蜊,因为它们总是吐不干净,每次吃在嘴里都会尝到大小不一的沙石,而且须望海曾经和我说那是蛤蜊的粪便,于是我觉得恶心,便再也不愿正眼瞧蛤蜊,甚至连炒蛤蜊都不吃。

“确实是不错的组合啊,”廖国歆在听完我的故事後失笑道,“但我喜欢配虾仁。”

他说完後,我的注意力不在搭配上,而在于他会做这一道鲜汤:“你会做疙瘩汤啊?”

他丝毫没觉得他用肯定的语气说话时整个人都在闪闪发光,我听着他侃侃而谈,给我列举许多听过但没吃过的菜名。像我这种从来没有学过做饭的人自然要佩服会做饭的,我看他的眼里顿时流露着一种发自内心的钦佩。

那一刻,我只知道自己更爱他了。

他在说完後拉起我的手,应允我,以後我们在一起,他就给我做拿手的虾仁疙瘩汤。

我想喝他亲手为我做的那碗疙瘩汤想了太多年。所以在分手後,我试图去店里弥补这道永不愈合的伤口,可无论如何也不能治愈,我知道它们都不是廖国歆亲手做的味道。

我也试着自己做过,可终究就是不满意,我想喝的那碗自始至终都没有得到。每碗的疙瘩汤都像是满满的一碗盐,我喝了一遍又一遍,终于把自己喝伤了。多年之後,廖国歆把他的拿手好菜端上桌,我已经没有能力去咽下那口汤了,我怕当着他的面,全部吐出来。

我不想自己狼狈的样子被他亲眼看见。

一点儿都不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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