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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朋友”三个字,犹如当头一棒,重重敲在周旭禾头上,他震惊道:“你和苏今禾在一起了?她可是你从小看到大的,你就不觉得羞耻吗?畜生!”
“挺会说话啊。”江牧野突然觉得这人顺眼了不少。
沈南序没心情说笑,“今禾需要修养,没事就请回吧。”
“至少让我见她一面。”周旭禾浮着的心彻底死了,“我有东西还她。”
“什麽?”
周旭禾不想说,沈南序看他的表情,猜到了什麽,眉眼略动,“是情书?”
“嗯。”
周旭禾怕苏今禾见到他就让他滚蛋,特意把她以前写的情书揣在身上,打算借此与苏今禾重新建立联系,可这一切都在见到沈南序的这一刻,全毁了。
“给我也一样。”沈南序喉结轻轻滚动,声音低沉,“我替你转交。”
周旭禾信他才怪,可事已至此,他懒得再计较,从口袋里掏出雪白的信封递给他:“这本来就是她要给你的,就当是物归原主了。”
他看了眼紧闭的病房门,轻叹一声,“替我向她问好。”
*
周旭禾走後不久,江牧野嫌待这儿太闷,下楼透气。
走廊冷清空荡,谁也不在。
沈南序来到窗边,借着射进来的光线,慢慢拆开情书。
信纸上,苏今禾高中时的字迹稍显稚嫩,却有种青涩的认真。
致沈南序:
提笔很久,却不知道写些什麽,可以的话,我很想当面告诉你,但又觉得,看着你的脸,我一定说不出口。
先说结论,我喜欢你。
不是对哥哥的喜欢,我想做你的女朋友。
虽然现在说这个不太合适,因为我要以学业为重,但我隐隐有种预感,如果不提前把你定下来,等我毕业後,你已经是别人的了。
毕竟,你长得好看,又优秀,有很多女孩喜欢你。
我知道,如果当面对你说这些,你肯定会轻描淡写搪塞过去,说这只是我青春期的错觉,把依赖当成了爱情。
可是,我从初中就喜欢你了。
我依旧很清楚地记得那一天。
二零零九年六月十八日,很普通的一天。
那是我初中,在南街馆最後见到你的一天。
你还请我吃了冰淇淋。
你肯定不记得了。
因为你再也没出现过了。
之後的每一天,我都会去南街馆,可你再也没有回来过。
我还去过你的学校,却找不到理由进去。
喜欢你,是一件很辛苦也很难受的事情,我从初中就领会了这件事,没想到高中还会重蹈覆辙。
要是你对我再冷淡一点就好了。
要是你一开始没有记起我就好了。
我时常会这样想,又时常因你没有这样做而庆幸。
如果,
我说如果,你对我有一点点好感的话,能不能等等我呢?
我毕业後,一定会努力变得漂亮,会赚很多很多钱,会努力对你好。
你可不可以,永远留在我身边?
苏今禾
2012年10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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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发二十红包
情书终于见天日了
高中情节历历在目啊……感觉过去了好久好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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