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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人互相指责对方是阎王城的人,一时倒也不好判断。
驼背老头顾忌一边观战的两人,并未尽全力,饶是如此,那中年汉子也险象环生。
那七八岁的孩子已经知事了,虽然被吓得依然浑身发抖,却强忍着跪伏在地上给苏合和江韶磕头,一边哭一边求,“求求你们,我跟我爹不是坏人!那个坏人突然把我抓走,骗我爹来这里。”
那驼背老头先前所为不像什么好人,苏合本就觉得那中年汉子更可信些。见这孩子哭的可怜,更是有点心软,弯腰扶起那孩子,用帕子给那孩子擦了擦眼泪。
“你家住哪里?”江韶看着那孩子脏兮兮的小脸问。
那孩子抽抽噎噎地说:“在容城的匠人坊,我爹是打铁的。”
那驼背老头与中年汉子越打离苏合他们越远,此时一招逼退中年汉子,明显打算脚底抹油了。
江韶足尖一点,仿佛不着力一般几个起落就追上了那驼背老头,与之缠斗起来,“两位,不如停下手来先把是非曲直说清楚?”
然而杀红眼的两人却根本不肯停手。
那中年汉子心知今日如果放跑了那老头,自己往后恐怕永无宁日,咬牙追上去,趁那驼背老头凝神应付江韶,不顾江湖道义背后偷袭,一指点向那老头后心。
苏合连忙捂住那孩子的眼睛。
那老头遭此重击,噗地喷出一口血,踉跄几步,摔倒在地,很快就没气儿了。
江韶面无表情地还剑入鞘,觉得这闲事管的略有些糟心。
好在那中年汉子还算靠谱,杀了人之后露出一副如释重负的模样,抱拳解释说:“多谢少侠相助。在下金大锤,家父曾师承惊雷指,二十年前一役后就退隐了。我跟家父学了些皮毛,文不成武不就,在容城以打铁为生。”
金大锤指了指地上的驼背老头,“此人名叫王二,曾经是凌波门门下。十年前在容城附近的山里,遇上顺威镖局遭人劫镖。劫匪与顺威镖局的人两败俱伤,这王二就起了歹心,想要渔翁得利。”
金大锤咬牙说:“正巧我与家父路过发现,这王二就想杀人灭口。家父拼死拖住王二,我侥幸逃脱,然而本事不济无法亲自报仇。看出这王二使的是凌波门的路子,于是去找凌波门主持公道。”
“这王二形貌特异,他自知无法抵赖,索性逃了。凌波门将他逐出师门,联合顺威镖局的人,我们一起想要把他找出来,然而最后还是被他逃入了阎王城。”
“此事,顺威镖局的人以及凌波门的人都可作为旁证。多谢二位少侠出手相助,让我得以手刃仇人,以慰家父在天之灵!”金大锤说到最后双目含泪。
“不必,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是我辈应有之义。”江韶点了点头,这闲事管的虽然过程略糟心,但是总算结果还是好的。只是……阎王城的穷凶极恶之徒,为什么突然跑出来了结这十年前的恩怨呢?江韶有点忧虑。中原武林被朝廷打压已久,一个暗金堂就已经搅合的中原武林不知该如何应对了,这些别的势力难道也蠢蠢欲动了么?
那孩子挣脱了苏合的手,扑入金大锤怀里,父子两个抱头痛哭。
之后金大锤邀请两人去家里做客,两人急于赶路,便拒绝了。
辞别了金大锤,江韶与苏合继续上路,江韶忽然拿过苏合的短剑,“怎么选了这么柄兵器?”
这本是个男子用的怀剑,岳清歌他们向来藏头露尾,为了不引人注意,极少带着兵刃招摇过市,所以用的都是怀剑、袖箭、软剑、暗器之类方便携带易于隐藏的兵刃。
苏合跟岳清歌出来救师父的时候,选了这把剑。她身材娇小,因此这男人用的怀剑到她手里当短剑用正好。
“其实我想选软剑的,只是不太好掌握。”苏合说完,忽然想起江庄主曾赠给她一把极好的云光剑。当初离开的时候没带在身上,也不知道被烧毁了没有。
苏合有点黯然,又觉得有点尴尬,“江大哥,对不起。当初江叔叔送我的云光剑我没能好好保管。”
江韶一愣,眉目间闪过一丝怅然,当时只顾逃命,谁还在意那些身外之物。
他摇了摇头,“我不是说这个。只是觉得……这武器不太适合你。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这短剑对你来说太险了。”
岳清歌的功夫虽好,然而苏合驾驭不了。以苏合的性子,用这样的兵刃只会把自己置于险地。
“对了!”想到云光剑,苏合忽然想到见到江韶之后急着逃脱岳清歌,之后又忙着赶路,自己居然忘了件事。她连忙从怀里取出江韶曾经给她的玉佩还给江韶,“江大哥,谢谢你。离开枯荣谷的时候收了些诊金,所以就没有当掉这个玉佩。还给你。”
江韶痴迷剑术,身上基本不挂这些丁零当啷碍事的东西,这玉佩当初被他随身带着,想必十分重要,她怕弄丢了,一直贴身带着这玉佩。
江韶接在手里,触觉尚带着苏合贴身收藏的余温。他手一抖,差点没拿牢玉佩。江韶飞快地看了苏合一眼,见苏合并无所觉,连忙轻咳一声将玉佩放进荷包里,收束心神考虑正事。
江韶本是想劝她用长剑,然而想了想岳清歌用软剑时的身手,江韶说:“你的想法不错,用软剑比较合适。你杂学颇多,软剑可钢可柔,变化多端,反而可以集众家之所长。”
剑乃百兵之王,有道是三年学刀,十年练剑,软剑就更难掌握了。苏合虽然羡慕岳清歌使软剑使的出神入化,却对自己半吊子的水平没什么信心。
江韶看出她的顾虑,说:“不管用什么兵刃,都是要下苦工的。软剑入门虽然难些,但也没有难倒哪里去。到下一个城镇,我们去买一把软剑,这一路可以先练习练习。”
苏合醉心医术,恐怕没有太多的时间去练什么基本功,若是能将过去所学融会贯通,也许能走出一条路。
☆、第37章师兄
江韶有意提点苏合,仅以苏合学过的“春晓”与她喂招。
春晓以轻灵为主,舒展飘逸。当初苏合喜欢这套剑法,就是因为打起来很好看。两个人都极为熟悉这套剑法,一来一往的拆招都仿佛事先约定好了一般。
然而江韶招式忽然一变,出剑的角度忽然变得诡谲而飘忽不定,剑招变得极简练,又极快。江南的杏花春雨顿时变成疾风骤雨。
苏合刚开始练软剑,掌握的并不好,江韶剑势一变,她就应付不来,很快露出败象。
江韶点到为止地收剑,说:“我刚才刻意模仿岳清歌的出手,但是‘春晓’依然是‘春晓’并不因为加入了别人家的东西,就变成了另外一套剑法。你学的东西很多,但是你不能学一样新的,就把旧的丢在一边。你要有自己的东西,然后把从别处学来的,去芜存菁,融入到自己的东西里。”
苏合很苦恼,自己的东西是什么?她东一勺西一抓地学了很多武功,倒也没有哪个练得特别熟,都是哪招顺手就用哪招。
好在也不是着急的事,慢慢琢磨吧。
一路走来,江韶虽然话少,但也有问必答,闲暇时两人切磋剑法,长路漫漫也不算难熬。
快到枯荣谷的时候,苏合的剑法中雨花庄的痕迹就越来越浓了。苏合也很无奈,她学武就一直是这样,天分还是有点的,除了岳清歌嫌弃她笨之外,学什么都很快。也可能确实下的功夫不够,基础不牢,于是风格飘忽不定,跟着谁学一段就很容易受影响。时而大开大合,时而诡谲飘逸,端看那段时间在跟着谁学。始终找不到自己的东西。
不过苏合倒是发现选软剑做兵刃的确是选对了。可钢可柔,甚至可以当短鞭使,掌握了基本技巧之后用的非常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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