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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皮口袋里是惊蛰和夏至给杨意收拾的一些随身物品。
杨意在抱着混球叮嘱了一番后,就在四个女子的注视下走出了房间,小雪看着他的背影,几乎要哭出来了。
混球一直在他脚边乱跑,还不时抬头看着他。
从仙门出来后,它就一直跟在杨意身边,虽说平时不在一起,可从来没有分开过太长时间,现在杨意要走,它自然能够感觉出来。
它一直都很听杨意的话,现在也不例外。
杨意让它待在这里,它就待在这里,绝不会离开。
走到院子里,正有两人站在那里等着他。
“听戴少卿说贤弟要远行,我们兄弟特来相送。”
说话的是程处默,他此刻一声轻便的长衫,没有穿盔甲,原本粗犷的脸竟然有了一丝文气。
李赐也一样,只是他原本就比程处默长得俊秀,长衫更能衬托他的气质。
“小弟只是出门远走一段时间,很快就会回来,两位哥哥其实不用来的。”
杨意也是笑容满面。
“你我兄弟一场,你要走,我们岂能不来送行,走吧,今日正好无事,我们一起出城。”
程处默哈哈大笑,尽显豪迈之色。
李赐就比较内敛了,他只是笑着上前,挽住了杨意的手。
他们隐隐知道猜到了一些事情,这才让杨意不得不暂时离开长安城,心中不禁为他的安危担心。
但看杨意表情轻松,似乎已经有了应对之策,也放心不少。
三人一路同行,不久就出了长安的东城门。
在距离三里之外,杨意停了下来。
“两位哥哥,小弟此行,多则半年,少则三个月便会回来,到时再找两位哥哥喝酒,我们就此别过吧,两位哥哥保重。”
杨意对着程处默和李赐拱了拱手,向两人作别。
程处默向身后招了招手,身后的随从牵过来一匹枣红色的马。
这匹马身材高大,一身肌肉隆起,迈步之间气势逼人。
“这匹马是哥哥在玉门打仗的时候得到的,一直养在府中,再难有机会让它驰骋沙场,为兄一直觉得愧对于它,今日把它送于贤弟,也能让它跟着你在外驰骋,不至于一辈子被人豢养在府中。”
程处默把骏马的缰绳交于杨意,算是把这匹马送给了他。
“它有名字吗?”
杨意摸了摸枣红马脖子上的毛,感受着皮肤下快流动的血液,知道这真的是一匹好马。
也知道程处默送自己这一匹马的意思。
“它叫追风。”
“追风,好名字,希望它真能追的上风。”
追风听到叫自己的名字,看了看杨意,然后就别过了头,依旧高傲的仰着头。
这时,李赐也走到杨意近前,摘下了腰间的佩剑,交给了杨意。
“此剑虽不是削铁如泥的利器,但也足够防身了,哥哥也没有什么送你的,就把此剑送给你吧!”
杨意接过李赐手中的剑,手按剑柄,微微的拔出了一截。
这是一把精钢打造的四指剑,和大唐文人喜欢佩戴的三指剑要宽了不少。
文人的剑装饰大过实用,李赐送的这把剑却是战场上用的,没有华丽的外表,只有锋利的剑刃。
他和程处默都见过杨意出手,知道他十分厉害,倒也不担心他在路途上会遇到危险。
“多谢哥哥的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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