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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王治来说,这周末有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坏消息是,乔若璎前男友竟然是集团总裁蒋宗也;好消息是,乔若璎如今是单身状态。
作为玻璃厂富二代,王治倒不是很怕蒋宗也作为公司首脑对他的威压。所以哪怕蒋宗光明正大表示“我正在追回乔若璎”,从而劝退了一大批对她蠢蠢欲动的追求者,但都没有劝退王治。
王治有着厚厚的富二代家底作为护法。
毕竟,在泰亨工作不下去了,他就回家啃老嘛,他父母还能不让他啃;
他比较郁闷的是,相比起蒋宗也,自己体质弱了些,杠铃扛起10kg都费力;体能差了些,工作能力也差,也没有男子气概。
小乔会不会...看不上他啊?
王治沮丧地摸摸脸。
都说“被狮子庇护过的女人,怎会爱上一条野狗”,这话就连王治本人也是认可的。
可是,野狗一旦犹豫,也会败北。
和乔若璎合作跳舞的顺利,多少给了王治一点信心,也给了他一点行动力。
所以,周一清晨,他难能起了个大早,去鲜花店取了提前预订好的鲜花。
他原本想送她红玫瑰,又怕一来就送红玫瑰把旗帜打得明显,纠结来犹豫去,最後选了一束喷色日落橘玫瑰。
之所以送这个颜色,是因为街舞排练总在下午日落时分,夕阳从落地窗透进来,熔金一般的颜色,深深浅浅的橘色涂抹着蜡质的木地板,而他牵起她纤细素白的小手...
王治抱着这束日落橘橙玫瑰,满怀憧憬地坐着他的座驾雷克萨斯LS来到集团,再趁着行政办公室人不多的时候,悄悄放到乔若璎桌面。
他期待着,乔若璎看到这束花是什麽样子呢?
如果乔若璎过来问他“为什麽要送我玫瑰”,他又该如何回答?
要不要老老实实告诉她“我喜欢你很久了”?
王治怀着忐忑又期待的心情,出了行政办公室的门。
他前脚刚出办公室,後脚,蒋宗也捧着满满一束鲜花,也挤进了行政办公室大门。
蒋宗也始终记得,分手那天,乔若璎控诉的那句“你都没有送过我花”,每当想起这句话,蒋宗也就十分後悔。
他自认为他不是个缺乏仪式感的男人,怎麽在送花这件事上,就犯了这麽大一个错误?他送给她珠宝钻石,给她爱马仕包包和丝巾,也送过她实用的面包机,为何独独不记得要送花给她?
明明...一束花子在女孩子心中,抵得过千言万语。
得好好弥补回来才行。
他已经打定主意,从这周一开始,每天送她一束鲜花。
蒋宗也抱着鲜花到行政部走廊时,已是周一上午八点多,这时,员工们陆陆续续也来公司打卡了。
员工们揉着惺忪的睡眼,只见宽阔长廊里,男人白衬衫,黑西裤,怀里执着一大束漂亮的弗洛伊德玫瑰,裹在黑色玻璃纸中。那玫瑰花型饱满,花色好似流动一般,丝绒质感显得贵气极了,既张扬,又热烈,明艳厚重,耀眼夺目。
更何况,捧着花的男人宛若天神般俊美。
脖颈处,暗红色领结饱满,和花色相呼应,更衬得他颈项挺拔。
他一直没忘记,和乔若璎一起住宝格丽酒店那天,从泳池中缓缓起身的少女身姿曼妙,肌肤白皙,裹在玫红色比基尼中,恍若出水洛神,惊为天人。
她真的,很撑得起热烈浓艳的玫红色。
也天生就适配弗洛伊德这般浓艳的玫瑰。
所以第一束花,他要送弗洛伊德玫瑰给她。
这样一束花,璎璎收到铁定会很开心。
哪里知道,他捧着花挤进她办公室门口,一眼看到,一束圆形饱满的日落橘喷色玫瑰,正在乔若璎的办公桌上,开得如火如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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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修改说明:感谢读者宝宝的建议,还是把蒋哥送给璎璎的花改成弗洛伊德玫瑰啦!这个颜色,这束花,对他们有着特殊的意义。
蒋哥:哪个臭小子,这麽不长眼?[白眼][白眼]璎璎,你一定喜欢我这束,不喜欢他那束,对吧?
小璎:...拒绝回答。
蒋哥:你不回答我就当你更喜欢我这束。[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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