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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易便是陆侍郎。
谢老太君得知谢湛离城後,已经心如止水,彻底没了心气。
她如今是老了,上了年岁,丁点儿都做不了这个孙子的主,全都由他折腾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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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客人都送走了,您忙活了一天,快洗洗歇着吧。”
云笙抱着刚过百岁宴的女儿,冲王大娘笑着。
王大娘正与李婆子收拾向街坊邻居们借来的桌椅板凳,她擡手擦擦汗,不甚在意道:“不碍事儿的,我这把老骨头还能扛得住。更何况是为我们的小阿满忙活,你娘我这心里可熨帖呢。”
云笙抱着怀中的女儿轻轻摇晃着,弯唇道:“小阿满听见了吗?瞧瞧你阿奶多疼你,阿满可要快快长大,孝顺阿奶。”
忙活完的王大娘洗过手,凑过去道:“阿满可真是招人疼,白白胖胖的,多水灵的小娘子,方才谁不说咱们养得好?长大定是个美人胚子,是不是啊阿满,像了娘亲。”
云笙脸热:“娘。”
王大娘知云笙脸皮薄,不再打趣,只她说得可不是假话。
阿满这孩子皮肤水嫩白净,一双眼睛大又又圆,跟润润的黑葡萄似的,头发也是越长越密,又黑又浓。这孩子也不怕生人,任谁去逗她,她也是咧嘴冲你笑。
不过眉眼间没像了云笙的柔,反倒有种英气之美,大概是随了早逝的亲爹。那日云笙生産时脱口而出的两字,叫衆人都惊了一跳,不过後来她没再提起,她们也都没逼着她追问。
她不想说,定是些伤心事,何苦又去问呢?
云笙目光温柔地看着女儿,只觉一颗心都要被她融化,想给她这世上最好的东西。
送客回来的王文书,也是直往阿满这里凑。
王大娘瞪儿子一眼,没好气道:“去去去,小孩子可金贵着,你洗手了再来抱阿满。”
王文书讪讪,他摸了摸鼻子:“是我疏忽了,我这便去。”
阿满虽不是他的亲生骨肉,只王文书一早便爱屋及乌,孩子还没出生便想着要好好待。
现下对着这麽一个可爱的女儿,那些杂七杂八的念头他更是抛之脑後,忙前忙後只当亲生的女儿来看。
王大娘母子的恩情和好意,云笙都看在眼里。
她道:“既洗好了手,你便来抱抱阿满吧。”
王文书激动哎了一声,他搓搓手,小心翼翼接过,那抱孩子的动作是十分娴熟,不枉费他偷偷练了许久。
他娘说他是个男人,糙的很。而前三个月的孩子经不得一点磕碰,一直都不许他抱,王文书只能远远看着,眼馋的要命。
如今云笙却肯主动把孩子给他抱,距离她接受自己的那一天还会远吗?
王文书眼睛亮的惊人。
王大娘没眼看,阿狗盯着王文书的一口白牙,忽觉这姐夫真是又傻又憨。
云笙偏过头去,也不由为郎君这份赤忱之心打动。
她其实根本没有他想的那般好。
夜里医馆里的衆人歇下,云笙将女儿哄睡着後,悄悄披衣去了後院廊檐下的露天柴房。
其实说是柴房,也不过是靠着墙壁堆放了几摞烧火用的玉米杆子。
她手里提着篮子,点了支蜡烛,悄声道:“没人了,出来吧。”
里头悄悄的没动静,须臾那厚厚的玉米杆子被人拨开,从里露出一张黑溜溜的男娃脸,面黄肌瘦,头发脏乱搓成一团。
他身上穿着的棉布麻衣,已然破破烂烂到连个打补丁的地儿都找不见了,浑身都是磕碰的淤青,跟大街上的小乞儿也无甚不同。
“吃吧。”云笙掀开白巾,将篮子递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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