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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魏婉儿忧愁道:“罢了,她总归是要进宫来的……”
事实证明我对温白璧,钦天监还有李斯焱简直太特么了解了,封后典非但没有推迟,还被事儿逼的礼部多加了几道仪式,总的来说,除了潦草地吓到了温尚书令之外,这场火烧了个寂寞。
而且大概是觉得不太吉利,走水一事并未传扬开来,宫中知道此事的人寥寥无几,若非当日上官宝林无意间提了起来,我和魏婉儿可能至今都被蒙在鼓里。
眼看着温白璧入宫的日子近了,魏婉儿抱着她的新朝服,怯怯地向我打探新上司的性情喜好:“……不知她是个怎么样的人,是否好打交道。”
“她吗?”我回忆了一下,面前浮现出温白璧那张冷若冰霜的脸。
其实我对她印象并不深,只是一起打过几次马球,记得这是一个非常非常漂亮,但不太爱理人的姑娘。
“她人应该挺好的,家世更好,温氏的长房嫡女,爹是尚书令,娘是皇亲国戚,我有好几个朋友暗恋她,但她行止比较冷淡,我那个朋友写了一篓子情诗了,一封都没敢递给她……”
魏婉儿啧啧称奇:“这么厉害。”转眼就开始自卑:“难怪能当皇后。”
“我突然想起来一事,”我坐直了身子:“她和我家还有点渊源,我哥哥前些年中了探花,游街的时候就差点被温尚书令抓回去入赘,我阿爹不干,非说要先立业再成家,把温尚书令气够呛。”
“后来呢?”魏婉儿问道。
“后来我哥哥被杀了,温白璧接了封后的谕旨。”我托着腮,笑了笑道:“他们没有缘分。”
“对不起。”魏婉儿迅速道了歉。
我叹了口气,冥冥中我哥哥和温白璧两人好像坐在同一架天平上,狗皇帝轻轻地一拨,我哥哥蒙遭大难,轰然坠地,温白璧却凭借此力,高高坐上了国母之位。
也不是在怪她,就是觉得有点无力,在如山的皇权之下,雷霆雨露都是君恩,李斯焱一手让你生,一手让你死,这个国家每个人的命运都在他的掌控之下,平时风平浪静倒还好,等到大难临头的时候,你连点还手的力气都没有。
我心情颇为沉重,拾起一枚橘子,仔细地剥开,隐隐的担忧在心头来回盘桓。
这几天我总是会想起那个晚上发生的事,想起李斯焱克制而坚决的背影,当时只觉得你这狗东西也有今天,可冷静了几天后,我陆续回忆起了很多细节,记起的越多,不安感就越强烈,我反复问自己这个问题──他说要放我走,可他如果反悔了怎么办?
当了两年的御前起居郎,我自认还算了解李斯焱,不同于他那几个养尊处优的哥哥,李斯焱年少时生活在极端贫瘠的环境里,他得到过的东西太少太少了,拥有的东西少,所以格外执着地把拥有的每件东西都死死抓在手里,他的江山,他的权柄,他那些昂贵的金银器……像只护食的野狗一样,小心地看护着自己的的骨头棒子。
他总是对我强调,让我别有歪心思,死心塌地地给他当起居郎,甚至连未婚夫都不准我有,无疑就是把我当成了他重点看护的骨头棒里的一根。
或许他们野狗内部还会有一些挑选骨头棒的心得,我这种脑后生反骨,腿长赛鸵鸟的属于劣质骨头棒,不能要,最好趁早扔掉,以防以后沉迷进去,不好收场。
我是最劣质最差劲的骨头棒,可李斯焱他竟该死地不舍得扔掉我。
即使那天他被我一言说中了心思,失控到差点对我下死手,他也没真正舍得把我这根硌牙的骨头棒子给扔到河里去,而是找了个熟悉的坑埋了起来,去试着找更加合胃口的新骨头棒。
他能找到最好,可如果别的骨头棒都不符合心意,他会重新刨开那个坑,再把我叼回去吗?
或者换句话问:这样凶悍,唯我,占有欲奇强的一个人,真的会随意地把我放走,再也不反悔吗?
心里有个小小的,理性的声音告诉我:他不会。
如果是别的皇帝,多少会顾及名声,可他是李斯焱──一个非汤武而薄周孔,把所有规矩信条都踩在脚下的狗皇帝,作为一个彻头彻尾的实用主义者,名声对他来讲,当真算不得什么。
两年前,他击败了他太子哥哥所代表的文臣集团,被武官勋爵们拱卫上了皇座,从即位的第一天起,他就把本朝的文臣集团得罪了个透,他敢冒天下之大不韪杀史官,自然也敢对我这个史官孤女下手。
想到这里,我浑身充满了强烈的不安全感,喉咙口似是塞了什么东西,哽得我喘不过气,我默默坐在原处,抬头望了望宣微殿纵横的梁,双手微微地抖了起来。
两年前的我怀了死志,对未来心如死灰,所以我一点也不怕他,可现在呢?我看到了可以远远离开的希望,还会容忍失望吗?
不会,或者确切地说,是不能。
人是凭希望活着的动物,所有人都觉得我泼辣刚强,其实我并没有那么坚韧的意志,在我心里,给杀父仇人做起居郎已是对不起祖宗教诲,每写一字,愧疚感都在侵蚀着可怜的自尊心,如果没有一点微末的希望支撑,我的信念迟早要崩塌。
像行尸走肉一样地生活了两年,我早已对这座宫苑厌倦透顶,如果一生都要被困在这个牢笼里,我宁可从清晖阁上跳下去,也好过日日被平静的绝望所折磨。
二叔常常教育我:怀揣最好的希望,做最差的打算,我时刻将此谏言牢记在心:李斯焱愿意放了我最好,但他若是后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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