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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用不流利的西班牙语向酒店经理描述着那枚戒指的样子,说不下去又改成英语,反反复复,直到落下眼泪来。从那时开始,每次旅行她都会丢一两件首饰。她等着它们全部从她的生活里消失,并且也不打算再添置。
美惠没有还价。她付了钱,站起身来,但没有立即离开。
“这些石头和珠子都是你从尼泊尔和印度带回来的吗?”美惠问。
“我没去过尼泊尔和印度。”女孩眨眨眼睛,“不过我要去的,只是一直没有办护照。”
“那你还写这个,”美惠指了指她身旁的牌子,“摆明是欺骗啊。”
“我卖得很便宜,撒的都是一百块以内的小谎。”
“那你为什么又要告诉我呢?”
“反正你都付钱了啊。”女孩捏了捏她的那只玫粉色的皮革钱包。
“可我本来还打算再买呢。”美惠一脸认真地说。
“我迟早会去的,我只是、只是暂时被困在这里了,”初初辩解道,“你多买一点,帮我攒够了旅行的钱,等我真的去了尼泊尔和印度,再从那里买些珠子和石头编成首饰还给你。”
“好吧。”美惠笑着说,“那我明天再来买一百块钱的小谎。”
“我再做些新的。”初初说,“你喜欢红色还是黑色?”
“少加几个铃铛怎么样?”美惠摇了摇她买下的那两串。
离开摊位,美惠一个人走去餐馆。初初说喜欢铃铛,是因为晚上一个人走路的时候,也会觉得好像很热闹。但美惠还是把两串手链攥在手心里。里面的珠子隔着铁皮轻轻地撞击着她的手心,发出微闷的声响。这一丁点热闹,对她来说就足够了。
那天以后,美惠每个下午都会到初初的摊位去,随便买一两件东西,和她说说话。初初总是跑到对面的小面馆去借一条板凳,让她陪自己坐一会儿。美惠起先有些不自在,不过很快就习惯了。有时候,她会想象自己真的是一个摆摊的人。
初初只有二十四岁,虽然长久的日晒和颠沛流离的生活使她看起来更老一些。要了解她很容易,她是那种什么话都和别人讲的人。出生在重庆附近的乡下,是长女,下面还有两个弟弟。因为孩子太多,不堪重负,五岁那年父母把她送给了一个远亲,没过几天那个人反悔了,又把她送了回去。据说是找人拆了八字,说她命里会克男性长辈。后来他们就把她寄养在奶奶家。奶奶很早就守寡了,在那里她没有人可以克。初中的时候她开始逃学。但成绩一直不错,最终还是考上了一所大学。家里给她的生活费,她通常很快就花完了。她开始不断离开学校,去附近的地方旅行。有时候只是想坐坐火车,到了目的地没有出火车站又折返回来。大四那年,她没有把家里给的学费交给学校。那些钱被用来买了一架相机和一张火车票,还有几件当时她觉得相当漂亮的衣服。学校没有发给她毕业证,可是她不在乎。毕业典礼那天,她已经到了云南。她开始一边打工,一边继续旅行。摆摊之前她在酒吧调酒。据说有时能调出“很销魂的酒”,有时则让人无法下咽。但后来离开的原因是她自己喝醉了,有人把吧台里的威士忌都偷走了。她开始摆摊,把批发来的珠子随心所欲地编成一件件首饰。有时很好看,有时丑得要死。“我需要灵感。”她说,她把它当作一项需要创造力的工作来做。也恋爱过几次,都是对方离她而去。
“我太需要自由了,所以他们才会无法忍受吧。”她自己说。至于那个在乐队唱歌的男友,她几乎只字未提。不过她那条名叫“小米渣”的土狗是他送给她的。她号称很爱它,却总想把它送给别人。因为她觉得自己快要离开大理了,虽然按照目前的赚钱速度,她至少要待到明年夏天。
不过,初初的生意的确不错。那些游客经过的时候,总是会不知不觉地停下脚步。不是因为那些首饰,而是出于对她的好奇。她总是穿着披披挂挂的长裙,颜色鲜艳到令人惊愕,手腕、脖子和头发上挂满了首饰,像是一个神秘的吉卜赛女人。经常有人会要求和她合影,她风尘仆仆的形象符合人们对于流浪的向往,是他们想要收存的旅行记忆。他们和她攀谈着,因为她是那种他们想在旅行中认识的人。她和他们很快成为朋友。等到她收摊,他们就请她去喝酒。他们需要仰赖她,才能找到隐藏在巷子深处的酒吧,喝上便宜又好喝的老挝啤酒,这让他们觉得不虚此行。而对于初初来说,只要有免费的啤酒喝就足够了。音乐很吵,大家不用说什么话,就只是喝酒,纵情地喝,一醉方休。
告别的时候,她的新朋友很伤感,有人搂着她的脖子哭,因为明天或者很快就要回到乏味的日常生活里去了。
那些人其实是在消费她,美惠心想。但她没有说。她知道要是她说了,初初一定会耸耸肩膀说:“我不在乎。”她的可悲之处在于无知无畏。她什么都不知道害怕,那正是美惠喜欢她的地方。
美惠只和初初一起去过一次酒吧。那天初初坚持要请她吃饭,说是为了感谢之前她买过自己那么多首饰。她们去了初初常去的一家小餐馆。美惠让自己学着宽容,但还是忍不住掏出纸巾擦拭茶杯。菜都是辣的,用初初的话说,只有吃很辣的食物,才能感觉自己是活着的。走出餐馆的时候,初初忽然问她能不能陪自己去酒吧待一会儿。
“大鸣会在。今天是星期五。”初初轻声说。大鸣就是她那个搞乐队的男友。每个星期的这一天都会在樱花酒吧演出。有人告诉她,他就要离开大理,搬回西安了。所以她想再见他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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