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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哥哥,你在害怕吗?”
一个稚嫩的声音在耳畔响起,十岁的傅辞原本在路边缩成一小团,抱膝抽噎着,闻言动作一顿,缓缓抬起了哭得一塌糊涂的脸。
夕阳的强烈光线混合着泪水,将眼前的景象模糊成一片光晕,他眨了眨眼才看清身边的人。是个梳了两颗小丸子头的女孩,白白净净,脸蛋鼓鼓的,看起来才六七岁大。
她的怀中抱着一只白色的小狗,那只小狗活泼地到处闻嗅,挣着要去舔傅辞的脸,却被女孩紧紧扣在怀里。她睁着圆圆的眼睛,有些好奇地看着傅辞:“对不起,团团刚才不小心从家里跑出去了,是不是它吓到你了,小哥哥,你怕狗吗?”
傅辞下意识摇头,目光触及那只小狗,却忽然一怔,那只小狗一只眼睛是瞎的,一条前腿也是用合金制作的假肢支撑。刚刚自己在这里埋头哭的时候,的确感觉到有只小狗在一旁拱来拱去,只是没想到,它长这个样子。
傅辞的迟疑被女孩理解成了害怕小狗,或者说……害怕这样的小狗。她有些心疼地抚摸怀中乱动的小东西,顺了顺它的毛:“团团不是故意要长成这样的,它在街上流浪,被其他小狗欺负了。”
原来它也在流浪。傅辞想,自己今天被院长阿姨赶了出来,从此也只能流浪了。想到这,眼泪又一汪汪地淌了出来
“小哥哥,你不要害怕。”女孩仿佛被他突如其来的抽泣吓到了,连忙把小狗抱得更远了一点,抬起手护住小狗的脸,挡住那只瞎掉的眼睛,“团团就是因为太温顺了,所以才会被欺负的,这样的小狗是不会咬人的。”
太温顺了,所以被欺负?
傅辞抹了一把眼泪:“可是……如果不讨人喜欢的话,只会活得更凄惨吧。”他的睫毛都被哭成一簇簇的,揉搓之后更是乱七八糟,“就像你的小狗,如果它不温顺,如果它很会咬人,你还会收养它吗?”
“当然会了,这都不是小狗的错。”女孩争辩道。
不远处的小洋房打开大门,一个男孩探出头来,喊道:“妹妹,吃晚饭了!”女孩回头张望了一下,松开怀抱中的小狗,团团撒着欢朝男孩跑去。
傅辞注意到她们两个穿着同样的格子衣服,应该是某所私立小学的校服吧。生活在漂亮温馨的房子里,在优渥的校园环境里读书,怪不得会培养出这么天真的小孩儿。
咬人的小狗,是一定会被抛弃的。傅辞垂下眼。
忽然,脸上传来柔软的触感。他愣怔抬头,女孩竟然去而复返,她从口袋里摸出粉色条纹的手绢,轻轻擦掉了傅辞眼角残留的眼泪。
“真正喜欢小狗的人,不论小狗是什么样子,她都会喜欢。”女孩神情认真,将那条手绢叠好,塞进傅辞手心,“团团所做的,就是不论多么可怜,都努力活了下来,这样才能遇见真正喜欢它的人。”
湿漉漉的手绢被紧攥在掌心,女孩笑了笑:“小哥哥,你的家在附近吗?要不要明天来找我玩?”
……可以吗?
傅辞隐瞒了自己已经无家可归的事,也许是那天粉橘色的夕阳太过温暖,美好得像美梦织就的魔法幻境,让他误以为自己也像这样一直沐浴在温暖之中。
看着女孩真诚的笑脸,他实在忍不住答应。
或许,可以在一个陌生女孩的记忆里,成为那种普通的、无忧无虑的小孩,体验一次这样的人生。
第二天,傅辞不抱希望地在约定时间出现了。他尽可能地保持了体面,夜晚睡在公园椅子上的时候,为了不弄皱衣裤,他甚至将唯一能用来御寒的外套脱下来,整齐叠放在一边。
他在女孩家的洋房外徘徊,不敢去按响门铃。
“小哥哥!”二楼的窗户忽然打开,女孩高兴地举起团团,“等等我,马上下来!”
说完女孩就蹬蹬蹬地跑走了。
……她穿着公主裙啊。傅辞怔怔地想着。
那天,两人跟团团玩了很久,直到女孩要去上兴趣班。意犹未尽的小姑娘拉住傅辞的手,约定明天再见。
“嗯。”傅辞的手很凉,也很瘦,以前在福利院时,小朋友不愿意跟他牵手。他垂眸看着那只白净净软乎乎的、握住自己的小手,小心地回握住,“下次来,我给团团带点好吃的吧。”
没有人会雇佣十岁的小孩工作,除非是黑心的老板。
傅辞在下城区的地下街里找到了工作,药店的老板让他帮忙在街上兜售药品。他从早忙到晚,赚到两枚联邦新币。
两枚联邦新币能买什么呢?傅辞浏览过街道上一家家小吃铺、脸蛋贴在橱窗上,看烤得油光锃亮的鸡腿、看甜品店从没见过的漂亮蛋糕。他抿了抿干裂的嘴唇,最后在便利店买了两根无盐香肠。
“我可以借用一下洗手间吗?”便利店里,傅辞小心翼翼地问。
得到允许后,他仔细地洗了手、洗了脸,整理了头发和衣服。傅辞希望能被女孩当做普通的玩伴。
“吃吧。”
草坪上,傅辞将香肠掰成小小的一段,放在掌心,团团热烘烘的嘴筒子凑过来,两下就舔食干净,弄得人手心痒痒的。
“它最喜欢吃这种香肠。”女孩咯咯地笑着,“不过我哥不许我喂,真讨厌。”
傅辞想,这种人家养的小狗,应该是吃营养配比健康的狗粮,所以才不会随便喂食。无盐香肠,闻起来也是香香的,看着团团一下下将手心的食物舔净,傅辞的肚子忽然叫了一声。
“对了!”女孩从背包里拿出两份贴着小熊贴纸的便当盒,“我说要出来跟小伙伴玩,爸爸给我带了这个,我们一起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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