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杨梅看他乐呵呵的样子,忍不住调侃他:“大仙,我以前就觉得您是个有来头的人,只是没想到来头这么大。出身自百年大观,还抖倒了第一家族!”
常大仙认真地道:“你还说少了,我还要帮助陶国第一家族崛起呢!”
“都啥年代了,还家族不家族的!”杨梅哈哈大笑起来。
“我得谢谢你。”常大仙真诚地道,“如果没有你,我这辈子就那么过去了。”
杨梅一直都有一种感觉,常大仙知道她的事情。
可是这是他们的默契,谁也不会提这件事情。
“要是没有您,我也没有现在的日子。”杨梅笑着道,“您最近天天跟我客气,我可要不高兴了,等到回了兴隆镇,我就不给您做好吃的了!”
常大仙笑了笑,不再说话了。
事情进展的很顺利,他们回去的挺早。
“咱们去找潘寡妇吧?”杨梅对沈思说道。
沈思点点头,道:“今天去看了她,明天就能去海边玩了。”
他对潘寡妇有点印象,可印象并不怎么深,远没有杨梅深。
他甚至有点不理解,杨梅为什么要对这么一个女人念念不忘的。
可是他的媳妇要去看她,他当然要陪着了。
杨梅并不想跟沈思解释。
其实从穿越到现在,杨梅遇到了很多人,好的坏的都有。
这里面很多人都是她生命中的过客,潘寡妇其实也是。
只是这么多年过去了,她总是会想起潘寡妇。
她想知道,那么多心思,那么勇敢的潘寡妇,是不是迎接到了自己的新生活?
还是不管她怎么挣扎,命运都没有什么变化?
其实她自己都已经忘了,那时候刚刚穿越到原主身上的时候,她就遇到了潘寡妇。
杨梅一直在想,如果她接手的是潘寡妇的人生,会不会过得好一点?
生了这么多事情,杨梅已经忘了她当时的想法了。
“咱们不一定能找到她。”沈思看着杨梅一脸神往的样子,忍不住泼了一盆冷水,“她有可能已经去了别的地方了。”
“找不到就找不到呗。”杨梅无语地道,“我又不是非要见她不可,我就是想要见见而已。”
“好。”沈思笑了笑,专心开车。
最能打听人的地方,就是各种街边的小店了。
“咱们就挑人最多的店进去。”杨梅牵着沈思的手,说道。
现在已经不是饭点了,可是一家小饭店门口人来人往的,一看生意就挺好。
“就那家吧!”杨梅拉着沈思就进了这家小饭店。
推门一进去,杨梅就惊呆了,找个人就这么简单吗?
她跟潘寡妇这么有缘分吗?
细细地看了半天,杨梅又觉得自己认错了人。
“你认识我吗?”杨梅大声问道。
第669章她是王嫂子
这个小店不大,只有老板和老板娘夫妻两个在招呼顾客。
他们卖的也是快餐,都是提前做好的。
只有五个菜,装在大盆子里,看着倒是挺有食欲。
老板正在厨房里炒菜,老板娘做的就很多了。
既要给客人炒菜,还要结账、收拾桌子。
她的腰上围着一个破旧的围裙,洗的倒是挺干净的。
老板娘身体肥胖,可是走起路来脚底生风,干活的时候手脚很麻利。
她素面朝天的,只是耳朵上戴着一对儿很小的金耳钉,看那颜色,也是戴了好多年了。
即便是这样,老板娘的五官还是不错的。
有时候一颦一笑间能看出她年轻的时候应该是个美人儿。
很多来吃饭的人都是附近工地干活的。
有人油腻腻地跟老板娘说话,她也只是笑笑,一点搭理的意思都没有。
虽然客气但是疏离,意思表示的很明显——她是个正经人,不想跟别人搭讪。
杨梅刚刚喊完了就后悔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好兄弟为解除婚约而苦恼,端敬侯府小侯爷宴轻醉酒后为好兄弟两肋插刀,不就是个女人吗?我娶!酒醒后他看着找上他的凌画悔的肠子都青了!凌画十三岁敲登闻鼓告御状,舍得一身剐,将当朝太子太傅一族拉下马,救活了整个凌氏,自此闻名京城。后来三年,她重整凌家,牢牢地将凌家攥在了手里,再无人能撼动。宴轻每每提到都唏嘘,这个女人,幸好他不娶。最后,他娶了!宴轻少年一捧清风艳,十里芝兰醉华庭凌画栖云山染海棠色,堪折一株画催妆...
她一遍遍告诉自己。只有最后七日了。最后七日。...
初中高中的友情和懵懂的情愫,和草莓一样酸甜!少年的你和朋友们明媚的笑脸,陪伴一生,彼此温暖治愈,成为闪亮的...
因为生活费紧张,谢烙经朋友介绍,去了春秋酒吧应聘,第一次,被老板放了鸽子,第二次,老板在他看来不正经,但面试成功,也算有个可以养活自己的工作。谢烙一直对她的行为嗤之以鼻,但在慢慢相处中,他厌恶的同时也深陷其中。姐弟恋,年龄差五岁。男主是大四学生。假渣女酒吧老板amp前期以自己为中心,後期占有欲极强的忠犬看似随性的她,比谁都脆弱。乐知秋,你说喜欢不保值,那爱呢?乐知秋,我爱你。内容标签都市破镜重圆成长轻松御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