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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沈应已经吃了两碗米饭。
陆芦原本还担心他不喜欢山茴香的味道,见他大口吃着,稍稍放下心来。
他忽然想起翻地种菜的事,正好沈应明天要进城去卖野物,想叫他顺道买个锄头,可又不知道该怎么开口。
反倒是沈应看出了他的犹豫,停下筷子问道:“怎么了?”
陆芦抿了抿唇,酝酿了一会儿才缓缓开口:“婶子今天还让槐哥儿给我送来了两袋菜种,说到时候叫江大哥和大山叔来帮着一起翻地。”
“嗯,这事大松也跟我说了,等明天进了城我就去买把锄头。”沈应说着看着他,目不转睛道:“以后想买什么直接跟我说,或是下次我带你一起去,反正银钱都在你那儿,你想买什么就买什么。”
听他说要带自己进城,陆芦不由愣了一下,怔愣之余,眸子里闪过一丝几不可察的欣喜。
长这么大,他还从来没有进过城。
可想到这些银钱都是沈应的,陆芦又慢慢将那丝欣喜藏在了眼底,说道:“我没什么可买的。”
“发带、胭脂、簪子,想买什么都可以。”沈应笑着道:“没事,等去了再慢慢挑。”
他说完,心里却开始盘算着,等明天卖完了野物,就去城里的布庄买几块好看的布,给他的夫郎做几身新衣裳。
每次山上打猎回来,翌日一早,不等天亮,沈应都会和江松赶着骡子车去一趟城里,他先把野物带去江家,装上骡车,两人再一道从江家门口出发。
这回除了野鸡野兔,还多一头受了腿伤的野鹿,另外还有喜礼送来的一只公鸡。
他们上了山都是各下各的套子,各自给套子做好记号,像野鸡野兔这些也都是各猎各的,只有碰到稍微大点的猎物,才会一起行动,卖来的银钱也一起分。
江松这次猎到了一头狍子和两只野鸡,其中一只野兔是沈应给他的,每回打猎完下山,沈应都会给江家一只野兔或一只野鸡,算作平日坐骡车的银钱。
都说亲兄弟明算账,这样关系才会更长远,若不是大山叔教他打猎,他也不会这门手艺,更别说平日里还得了江家那么多照顾。
经过村口时,有个同村的汉子扛着锄头下地,同他们招呼了一声,“大松大应又进城呢,猎到了什么好东西?”
沈应和江松分别坐在左右两侧,随口回道:“没什么,就几只不值钱的野兔野鸡。”
那汉子自是不信,可也没有往下追问,人家有真本事,真猎到了什么,想酸也酸不着,顶多眼红地看上几眼。
从水塘村坐骡子车进城将近半个时辰,等他们到城门口时,天已经亮了。
如今太平盛世,国泰民安,当今君王以贤仁治世,朝廷为此免去了许多赋税,商贾百姓们过城门都不必收取门税。
进了城后,两人直奔市集。
这种野物要越早去才越好卖,除了饭馆酒楼,有时候还会有城里的大户人家来买,尤其是野鹿野羊,最是受他们喜欢。
两人没在一个地儿卖,一个在市集东边,一个在市集西边,都是人多又热闹的地方。
沈应解了绳子,把野鹿牵下骡车,刚迈出脚,忽地记起昨日的盘算,回过头去问江松城里胭脂铺的位置。
昨晚洗碗的时候,他无意中看见了陆芦手腕上的红印子,一问才知是他后爹打的。
听说城里的胭脂铺有一种羊脂膏,用之可以消痕祛疤,他便想着待会儿走时买盒回去,再顺道给他买盒胭脂。
江松看了眼他:“怎么?要给芦哥儿买?”
沈应点点头。
江松看着他忍不住笑了笑:“早跟你说了,叫你早点成亲,前年催你还不乐意,现在知道成亲有多好了吧,这么快就知道疼夫郎了。”
沈应也跟着笑笑,没驳江松的话。
他不是不乐意,而是不愿夫郎跟着他一起吃苦,想多攒些银钱再娶亲成家。
分家也是,他知道后娘偏心三弟,对他不公,他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但他不能让夫郎跟他一样。
沈应又问了江松布庄的位置,说道:“我还想给他买几块布,做几身衣裳,到时候恐怕要麻烦一下青荷嫂子。”
“什么麻烦不麻烦,你我之间还用得着说这些。”江松道:“你嫂子每天在家里围着秋小子打转,手上正闲着,刚好找点事做,你尽管买就行。”
沈应说了个好。
两人说完,分别前往东西的市集,而另一边的水塘村,陆芦也背着背篓走出了院门。
他昨日和江槐约好了,今天一同去山上摘野菜,东边的天刚微微发亮,江槐便挎了个篮子来找他。
背篓是他昨晚连夜编好的,背系用的是沈应搓的草绳,草绳搓的较粗,不用担心勒着肩膀。
家里没有锄头和镰刀,陆芦于是带了一把柴刀,还从路边捡了根树枝,边走边打着野草上的露水,以免湿了裤脚。
村里的媳妇夫郎们上山挖野菜去的都是前山,后山深处有吃人的熊瞎子,只有在山里待久了的猎户才敢去。
他们上山的时候,有几个年轻的夫郎走在前面,其中一个是昨日在水塘边洗衣裳的。
江槐不爱跟那些乱嚼舌根的人来往,便带着陆芦走了另一条小路。
他爹和大哥都是猎户,他从小跟着他们在山里跑,对前山早已十分熟悉,是以他说要和陆芦上山摘野菜时,他阿娘一口便答应了。
穿过一丛清幽的竹林,有一条流水淙淙的小溪,小溪对面是一片郁郁葱葱的树林,林间鸟雀啁啾,叫声很是悦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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