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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长在边境的百姓,自小就会学习骑马。
十二岁的平安,骑术已经很好了。
得到表扬的沈乐妮很开心,调皮地说道:“我这才学了多久,莫非平安是不想教我了在找借口?”
平安知道她是开玩笑,便抿唇笑了笑,“当然不是。”
沈乐妮勒马停住,望着蓝天,回想这半个多月学骑马的心酸血泪史,心里就忍不住泪如雨下。
天知道她这半个多月学习骑马摔了多少回,有好几回还险些被马踢死,到现在身上都还有很多淤青。
这个时候,马镫还没有出现,马鞍也才刚有雏形,骑马全靠一根缰绳以及对自身力量的控制。
她能活到现在,真是命硬。
她正在尝试用别的东西做出马鞍马镫,别问为什么不用铁,因为汉朝是有盐铁官营制度的,虽然这时候还没有正式实施,但是朝廷已经介入对铁的生产和销售的把控,再加上商人垄断铁制,所以铁制的东西对于普通人来说非常昂贵。
她刚来,身无分文,买不起啊!
“姐姐,回去吗?”
“不急,再跑会儿!”
说罢,她一夹马腹,从平安眼前飞速远去,平安立马紧跟上去。
安顺镇是朔方郡管辖地之一,与别的村镇一样,时常遭受着匈奴的洗劫。
但自长城筑起,这里的日子要比从前好过太多。
沈乐妮和平安两人牵着马走在凹凸不平的泥土铺就的街道上,两侧的房子伤痕斑驳,映出了曾经这里的百姓过得如何艰苦。有的房屋甚至新旧各半,割裂成两段历史。
穿着破布麻衣的人们各做着各的事,虽然有的脸上带着笑,但整个人明显没有那些生活在和平地区的人那样有生气。
乱世磨人,使得人心麻木。
两人穿过几条街道,终于到了一间屋舍的后门。
破旧的木门发出刺耳的嘎吱声,颤颤巍巍朝两边分开。
进门后,是一处不大不小的后院,一边是马厩,一边圈养着几只羊。平安将两匹马牵到马厩拴好,和沈乐妮进了屋。
这所房屋总共就三间房,一间寝屋,一间小厨房和一间小柴房。
沈乐妮来了后,何氏本想将唯一的寝屋让给她睡的,但在沈乐妮强烈的坚持下,何氏只好作罢,将柴房收拾了出来,安了一张小榻给她住,还把自己最好的一套衣物给了她。
“回来了。”
厨房那里走出来一个身形削瘦的妇人,穿着厚实的洗得掉浆的布裙,皮肤黄而粗糙,脸颊略微凹陷。
她端着一个大碗,边打着招呼边朝摆在前院的饭桌走去,“饭好了,过来吃饭吧。”
说到吃饭,沈乐妮尤为积极,因为古代的人一般一天只吃两顿。
吃完早饭除了喝水,沈乐妮就没有再吃过任何东西,加上每日都要练许久的骑术还有陪同何平安训练,所以每次很早就饿得前胸贴后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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