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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如果说大皇子江黎清是个不折不扣只会任江偃书揉捏搓扁的软柿子,那麽被他从一衆世家候选人里选出的伴读徐盛年,是个比他还要木纳的笨蛋老实人。
江偃书最喜欢欺负老实人了。
这样的老实人即使是被江偃书狠狠捉弄!也只会低着头,红着脸结结巴巴地控诉。
甚至连告状都不敢。
皇宫里皇子们的骑射老师是皇宫的禁军统领,生的高大威武,长相冷峻不茍言笑,让人望而生畏。特制的金甲紧贴身体,在操练场阳光的照射下,也只反射出一点内敛神秘的金光。
给二皇子练习的马是一匹小马。它的父母都曾是战场上有名的军马,于是它的血液里也涌动着军人的烈性,时时刻刻地想要奔跑,难以安分。
这样的马长大後就应该被送上战场,而不是留在这里,给达官显贵的子弟们练习骑射。
更何况是这样身份尊贵的二皇子。
但凡有一点闪失都够让这些照顾马场的官吏掉脑袋的了。
但二皇子就是一眼相中了这匹小马。
身边的侍从和马场的官吏都在一旁急的团团转,都想要二皇子打消这危险的念头。
在所有人都束手无策之时,这位年轻的统领第一个站出来了。但与其他人所想的完全相反,他并没有拒绝二皇子的要求,甚至拉开了马厩的门阀,亲自把那匹小马牵了出来。让二皇子能够更近距离地观察它。
当然,为了保证二皇子的安全,他牵着马绳的手指紧篡,手臂肌肉鼓起,时刻准备把手里这匹过于活泼好动的马牢牢牵制住。
颜色并非是简单的白色,有些偏黄,皮毛柔顺发亮,在阳光下像涌动的金子。
江偃书越看这匹小马越喜欢。
于是它找旁边的马吏要了一小把嫩青草。
它还是一匹小马,但依旧比二皇子要高很多。因为太过于好动难以管教,在这里,它并不受这些人的喜欢,那些人灰扑扑的,总是一大群一大群的出现,又一股脑的消失。但每天总有一个浑身亮晶晶的人类过来喂它丶给他梳毛。
它喜欢亮晶晶的人。
面前的人类是它见过最闪亮漂亮的。
马绳被人紧紧牵着,它没法儿撒欢地往前跑,但不停向前的纤细有力的四肢仍旧显出一点急切。它凑近这个小人类,这团亮闪闪的人类身上还很香,它闻到了嫩青草的味道。
这匹桀骜不驯的小马近乎迫不及待的,扯着身後的魏统领,凑上来,脑袋低下,主动贴着江偃书伸出的手,连对他的喂食也来者不拒。
简直亲人的不像话。
魏兆没放开缰绳,但心里松了口气。转而又觉得好笑。
这小家夥比它的母亲还要不服管教,原来也只对他亲近些。但平日里依旧淘气的没边儿了,知道犯了错就跑,像阵风似的,抓也抓不住,只看你不准备计较它了才又不紧不慢的走回来。是看管马厩的官吏最头疼的一匹马。
可现在却不停在二皇子身边绕着,脑袋不断地往二皇子怀里拱,身後尾巴一挥一挥,一派高兴轻松的样子。
好像不用再烦恼以後该怎样驯服它,使它成为一匹合格的战马了。
他想了想,弯下腰,蹲在二皇子面前,主动将手里的缰绳送到二皇子面前。
“它很喜欢你。”
所以,试着驯服它吧。
二皇子很高兴,他毫不犹豫接过缰绳。
这马还在自顾自顶他的肚子,颈旁长长的鬃毛也因为过于欢快的动作扬起,丝丝缕缕落在他脸颊,痒得二皇子不住的笑。等到终于擡起头的时候,它嘴里还叼着江偃书今天戴着的那块双鱼纹玉佩,怎麽也不松口。
简直胆大包天。
江偃书却笑的更开心了,没管身边一衆人斥责的话语,他解下那块玉佩,只挠挠小马的脸,原本咬着玉佩咬的紧紧的马遍立马松口。那玉佩顺势落在他手心。
江偃书让魏统领把他抱起来。
他捏着那玉佩,把它和马脖颈上长长的鬃毛绑在一起。
在鎏金似的柔顺鬃毛里,垂下一条鲜红色的流苏,莹白的暖玉也与马身相互映衬着,显得毛色愈发漂亮。
“眼光不错,这可是我今天选了好久的。”
当然,眼光更好的当然是选择了尊贵又大方的二皇子殿下!
江偃书得意地,也不管这小马原来有没有名字,只自顾自的,给它取了个自己喜欢的名字。
“你以後就叫万玉。”
万玉好像听懂了,知道了它要有名字了,仰起头,打了个响亮的响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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