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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延州当即联系了学校,帮姜民生请了几天假,又细心地帮他办好了住院手续。
张雪枚知道姜民生,是为了保护自己才受伤。张雪枚心里又愧疚又感激,主动揽下了照顾他的责任。
每天一早从学校赶到医院,帮他打温热的饭菜,坐在病床边陪他聊学校的趣事,有时还会给他带几本书解闷。
姜民生想起当年张雪枚,为他忙碌的身影,突然笑着说:“虽然那伤疼得要命,但说真的,那是我上大学以来最开心的时光了。”
另一边,因为张雪枚要在医院照顾姜民生,学校食堂里便常常只剩下郑延州和沈曼两人。
以往四人围坐的餐桌,如今只剩两人相对而坐,偶尔聊起姜民生的恢复情况,更多时候是安静地吃饭,气氛里多了几分以往没有的微妙。
沉默了片刻後,郑延州率先开口,想缓解这份微妙的安静:“跟你说件我小时候的事吧,现在想起来还挺有意思的。”
他拿起筷子拨了拨碗里的米饭,语气轻缓下来:“我爷爷以前花钱没个准头,家里被折腾得挺穷,最困难的时候连饭都吃不上了。那时候我才五六岁,没人管,经常在街上跟小乞丐似的晃悠,饿了就捡点别人剩下的东西吃。”
“有一天我蹲在街角饿肚子,一个和我差不多大的小女孩路过,看见我那样,把手里的白面馒头递给我,给我的时候还热乎乎的。临走前,她还把口袋里的钱都掏给了我,後来我把钱给我爸,我爸一看就知道,那是去走亲戚,亲戚给包的压岁钱。”
“我爸拿着那笔钱,让家里人吃了一周的饱饭,後来有了力气,就去码头扛大包。後来慢慢有了起色,还跟我爷爷奶奶分了家,一门心思搞事业,家里的日子才一点点好起来,才有了现在的生活。”
郑延州的话刚落,沈曼握着筷子的手猛地顿住,一段尘封的童年记忆突然翻涌上来,清晰得仿佛就发生在昨天。
她记得那是小的时候,爸爸带着她回江沪走亲戚。那些叔伯阿姨见了她格外亲热,塞了好几个厚厚的红包在她口袋里,叮嘱她“买糖吃”。
後来爸爸要去镇上的酒楼和老朋友聊天,怕她待着无聊,就让她在酒楼门口的空地上自己玩。
就是在那时,她看见不远处的墙角蹲着个小男孩。穿着洗得发白的旧棉袄,头发乱糟糟的,手里攥着个空了的硬纸板盒,正眼巴巴地望着酒楼里飘出的饭菜香。
沈曼心里一软,想起妈妈常说“要帮衬有难处的人”,飞快地跑出去,把馒头递到小男孩手里。
看着他狼吞虎咽的样子,沈曼摸了摸口袋里的红包,想起他可能还会饿肚子,没多想就把所有红包都掏了出来,一股脑塞进他怀里,小声说:“这些钱你拿着,能买好多吃的。”说完怕爸爸等急,就匆匆跑回了酒楼。
结果回家後,爸爸发现她的红包全没了,追问之下才知道她都给了小乞丐。
虽然爸爸没真的动气,但还是板着脸“教训”了她一顿,说她“太莽撞,不懂得保护自己”,那天晚上她还委屈地掉了几滴眼泪。
沈曼攥着筷子的手指悄悄收紧,压下心底的悸动,轻声问:“都过去这麽久了,你还记得那个小女孩长什麽样子吗?”
郑延州闻言,微微皱了皱眉,仔细回想了片刻,最後还是无奈地摇了摇头:“那会儿年纪太小,光顾着饿了,没怎麽仔细看。只记得她穿了件红色的小棉袄,辫子上还绑着个粉色的蝴蝶结,其他的就没印象了。”
他拿起勺子,轻轻搅了搅碗里的汤,语气里带着几分遗憾:“当时也没想起来问她名字,更不知道她家在哪儿。现在家里日子好了,总想着要是能找到她,好好报答一下当年的恩情,可一直没什麽结果。”
沈曼听着他的话,心里像被什麽东西轻轻撞了一下。
小时候回江沪走亲戚,妈妈确实给她买过一件红色的棉袄,还在她的辫子上绑过粉色的蝴蝶结。她张了张嘴,想说些什麽,可话到嘴边又停住了。
两人沉默间,沈曼手中的勺子突然没拿稳,“当啷”一声掉在地上。她下意识弯腰去捡,对面的郑延州也同时低下头,伸手想帮忙。
就在这一瞬,郑延州的目光落在了沈曼耳後,那片皮肤下,藏着一块淡粉色的小胎记,形状像颗小小的星星。这个印记像一把钥匙,瞬间打开了他记忆的闸门。
当年那个小女孩转身跑开时,粉色蝴蝶结在脑後晃来晃去,他好像也瞥见了她耳後有这麽一块粉色的痕迹,只是当时年纪小,没太在意。
郑延州的心跳骤然加快,他直起身,声音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沈曼,你父亲是江沪人……你小时候,有没有跟着他回江沪走亲戚?”
沈曼捡完勺子,刚坐稳就听见这话,心里咯噔一下,下意识点了点头。
“那你……”郑延州咽了咽嗓子,追问的话几乎要冲出口,“你小时候有没有在江沪的酒楼门口,给过一个小乞丐馒头和红包?”
沈曼的指尖瞬间冰凉,她攥紧了桌布,嘴唇动了动,却没说出话来。
看着她的反应,郑延州心里已经有了答案,他的声音又轻又哑,带着难以置信的激动:“我记得那个小女孩耳後,也有一块和你一模一样的粉色胎记。沈曼,当年帮我的人,是不是你?”
沉默在餐桌旁蔓延了几秒,沈曼终于擡起头,迎着郑延州灼热的目光,轻轻“嗯”了一声,声音很轻,却清晰地落在了郑延州耳中:“是我。”
“是我”两个字落下的瞬间,食堂里的喧闹仿佛被按下了暂停键。
郑延州怔怔地看着沈曼,眼眶竟有些发热。他找了这麽多年的人,竟然一直就在自己身边。
他喉结动了动,过了好一会儿才找回自己的声音,语气里满是激动和庆幸:“真的是你……我做梦都没想到,当年那个给我馒头和红包的小女孩,会是你!”
沈曼被看的不好意思,低下头去。
郑延州的声音放柔了许多,目光落在沈曼脸上,带着掩饰不住的温柔:“要是没有你当年那点善意,我家说不定还在苦日子里熬着。这份情,我一直记在心里。我一直欠你一句谢谢。”
沈曼笑着摇了摇头:“都是小时候的事了,现在看你过的挺好的,我也挺开心的。”
就在两人氛围正好时,食堂门口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张雪枚拎着个空饭盒快步走了进来,一进门就揉着肚子喊:“可饿死我了!在医院守着姜民生,连口热饭都没顾上吃!”
她眼尖,老远就看见郑延州和沈曼坐在餐桌旁,立刻加快脚步凑过去,探头好奇地问:“你们俩聊啥呢?笑得这麽开心,是不是有什麽秘密?”
沈曼被问得心头一跳,赶紧收回目光,拿起筷子拨了拨碗里的菜,故作自然地说:“没聊啥,就……就说姜民生的伤,医生说恢复得挺好,还有昨天他护着你的时候,是真有胆子,敢硬生生扛那一棍子。”
张雪枚一听这话,立刻来了精神,拍着桌子点头:“可不是嘛!我当时都吓傻了,没想到他看着老实,关键时候这麽靠谱!等他出院了,我一定好好请他吃顿大餐!”
说着,她拿起沈曼的筷子就夹了口菜,完全没注意到两人之间那点没说破的微妙氛围。
可这份热闹没持续太久,就被现实泼了冷水。
顾延州的父母是土生土长的江沪人,虽然之前混的不怎麽样。但是骨子里还是带着对“外地”的偏见,得知张雪枚是鲁南来的,头一个就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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